男子酒後上廁所,因妻子送紙慢,男子不滿與妻子吵了起來。一怒之下,男子用汽油將自家商店點燃,火勢迅速蔓延,燒到了相鄰的兩家店鋪。
1971年出生的劉某和妻子李某在高新區經營一家綜合商店。2019年5月9日15時許,劉某酒後在商店內上廁所,因為妻子送紙慢,劉某與李某發生糾紛。
劉某揚言要將房子點著,並從自己停放在商店馬路對面的車內,取出之前存放的半桶汽油,但被朋友林某等人阻攔,並奪下劉某手中的打火機。
之後,劉某與李某繼續爭吵,劉某出於氣憤趁機將汽油桶蓋打開,將油桶扔入店內,並在店內取得打火機點燃汽油致使店內起火。
見商店真的著火了,劉某趕緊拿滅火器救火,但此時已無力控制火勢,隨後火勢迅速蔓延躥出店外,不但引燃了商店西側的一家診所和東側的一家生活店,還直接威脅到商店周邊的商鋪和樓上的居民,幸虧消防人員及時趕到將大火撲滅。
2019年5月10日,劉某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4日被逮捕。
案發後,劉某家屬代其賠償了診所經營者代某10000元,代某表示對劉某予以諒解;被害人喬某、郭某、梁某、王某、崔某未要求賠償,但均表示對劉某予以諒解。
2019年7月18日,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人民檢察院以犯放火罪對劉某提起公訴。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劉某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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