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 誰該對我們的憤怒負責?

生活中是否有讓你特別憤怒的事兒,你想到了解決方案呢?你是否思考過自己在一段關係中的位置?憤怒的真正原因是什麼?誰又該對這次憤怒負責任?

誰該對我們的憤怒負責?

曾經有一個案例:一位女士前來諮詢抱怨,丈夫不守信,約好時間接送她卻總是遲到,或者讓他等了半天之後突然就告訴他臨時有事讓她自己打車。她憤怒地說,去年的一年,發生了三次因為丈夫的拖延讓他們全家的出行受到影響,兩次是錯過了高鐵,一次是錯過了飛機,浪費了時間又花了不少的錢改簽。

可是呢?這位諮詢師的一段話。叫他蒙了。是誰這麼支持和配合他的不靠譜?丈夫的第一次不靠譜,全家付出了代價。第二次,全家又付出了代價。第三次還不靠譜,全家繼續付出代價。他這麼不靠譜,可是你為什麼還要一而再再而三的信任他?妻子這回終於明白了,它過於依賴丈夫。

在我們的關係中通常呈現兩種形式。一種是功能不全,一種是功能過度。就像是蹺蹺板的兩端,總是難以保持平衡,我們在感到憤怒的時候需要先看清楚我們在蹺蹺板的哪一端。比如說上面這個妻子,在諮詢師的引導下,她意識到了自己的在關係中的位置並做出了改變。當她再次跟丈夫約好來接她,她會加上一句,六點鐘你到家我們就出發,六點鐘你沒有到家,我馬上就約車。就是這樣的一個改變,丈夫的準點率提高了很多。當妻子不再單純地依賴丈夫的時候,她的憤怒緩解了。

其實,人之所以會憤怒,通常是對方沒有達到我們的預期,為什麼對方達不到我們的預期呢?真正的問題其實是因為我們習慣了以前的相處模式,我們需要反思這個相處模式中,自己是功能過度還是功能不足。那誰該對我們的憤怒負責?我們沒辦法改變別人,能改變的只有自己。當我們改變了,對方其實也會相應的改變,也許所有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本文文獻哈麗特.勒納《憤怒之舞》。關注我,瞭解更多有趣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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