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6 “村霸”幹部煽動村民圍堵黨政機關 1天鬧訪4至6小時

“村霸”幹部煽動村民圍堵黨政機關 1天鬧訪4至6小時


涵江區江口鎮紀委幹部在李厝村瞭解收集涉黑涉惡中的腐敗問題線索。 佘永生 攝

8月酷暑,熾熱無比,然而對於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江口鎮李厝村村民來說,這個夏天多了一絲涼爽快意。因為,以李新林為首的惡勢力倒了!

“原村委會主任李新林因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行賄罪、詐騙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22萬元……”8月17日上午,涵江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新林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進行公開宣判。另有5名涉案村幹部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至二年。

這群目無法紀、肆意妄為的惡勢力犯罪團伙被“一鍋端”,在當地引起了極大反響。“查得好,囂張這麼多年,終於倒了,真是大快人心!”幹部群眾紛紛拍手稱快。

本應是最受村民倚重和信賴的人,卻被村民所棄,不禁令人深思。近日,筆者來到涵江區實地調查採訪。

操縱民意 把籌集資金當“搖錢樹”

“我們都被他矇在鼓裡了,要是早知道法院已經裁定不受理灘塗補償案,就不會輕易拿出錢籌資了。”李新林案發後,一位村民氣憤地說道。

坐落於江口鎮“九里洋”平原的李厝村,村內有一半以上的青壯年在東南亞、歐美等國家經商創業,留在村內的村民以老人和小孩居多。

作為當地的“名人”,李新林靠所謂江湖義氣,結交了一批狐朋狗友,又用“義氣”使部下“服服帖帖”。“李新林能言善道,很會說話,慣用感情籠絡人心。”調查組人員說道。

2013年2月起,涵江區全力推進臨港產業園區建設。其間,涵江區人民政府就擬徵用的李厝村的部分海域依法履行了相應的徵地補償手續。

李新林卻瞄準了這一“商機”。2014年2月開始,李新林等人打著為村民集體謀福利的旗號,以找“人脈”、疏通關係為由,鼓吹能提高海域灘塗補償款,鼓動村民籌資行賄,共籌集資金300多萬元。為了達到目的,李新林發動所謂的“部下”組織、策劃部分村民多次到李厝村海堤施工現場阻礙施工,形成了以李新林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在當地影響相當惡劣。

“李新林打著為村民謀福利的幌子,實則通過誘騙籌資、煽動鬧事等犯罪手段,騙取一小部分不明真相群眾的信任和支持,從而想方設法地為自己謀取個人私利及政治資本。”調查組人員說。

2016年2月,李新林假借找關係急需開支為由,向負責保管村民集資款的李國華騙取5萬元,用於歸還個人欠款。此外,嚐到甜頭的他還將籌資款中的62.5萬元,用於個人投資苗圃、投資線下跨境電商、購置小車等。

李新林在利用影響力為自己獲得利益的同時,藉助講“義氣”的兄弟獲得的“人脈”,更是鉚足了勁擴充勢力,以此編織自己的權力網。2016年4月,李厝村村委會換屆選舉時,李新林利用宮廟董事會、老人協會等“人脈”,順利地當選為李厝村村主任。

把持村務 “我的地盤我做主”

“李新林上任後更明目張膽了,根本不把黨紀國法放在眼裡,村裡大事小情幾乎都由他一個人說了算。”一名村幹部氣憤地說,李新林變著法兒排除異己,村民大會已經成為他的“一言堂”。“在李厝村,李新林是說一不二的‘權威’,只要提到他的名號就能形成威懾。”

作為村主任,李新林利用職務之便,和“圈中人”一起操縱村務,不斷“啃食”村民切身利益。在上任1個月後,李新林就帶頭違規增設12名關係緊密的“死黨”為列席村民代表,這些代表在會議上對李新林提出的各項決策“唯命是從”。上任6個月時,李新林、李國成等人強行搶走由江口鎮經管站保管的李厝村財務私章,進而控制村財。其間,鎮領導多次催要討回,但李新林等人態度蠻橫,對整改通知書置若罔聞,導致村財脫離監管長達一年多;上任7個月後,李新林、李金標、李建清、李國成等人違規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拒不執行鎮黨委任免決定,阻止村支書李瑞生及鎮黨委任命的村幹部進村部上班……

“李新林作風蠻橫霸道,在掌管村務的3年多時間裡,村級民主議事制度流於形式,村民大會形同虛設,以致其有恃無恐,囂張氣焰更甚。”調查組人員介紹說。

2017年8月,在“創建文明城市”工作中,該村原村支書李瑞生按照要求對轄區內公廁進行拆除或改造。李新林利用不了解實情的群眾,以“村支書私自拆除威顯殿公廁”為由故意歪曲事實,煽動村民產生對江口鎮黨委政府及李瑞生的不滿情緒,並幕後指使李國成等數十人於上班時間,有組織地到江口鎮政府進行鬧訪,通過靜坐、下跪、吶喊、鬨鬧、謾罵、圍堵等方式阻撓群眾辦事、干擾幹部辦公,時間長達16個工作日,每日鬧訪4至6小時不等,並在網上發佈現場圖片及視頻,誹謗、抹黑政府形象,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李新林組織煽動村民或積極參與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違規操縱李厝村村民代表會議決策,公開對抗上級黨委的決定,不執行鎮黨委關於該村支部人事的停職、任命決定等事項,對公共利益造成了嚴重損害。”調查組人員表示:“李新林本應依法治村,但他卻把黨紀國法拋諸腦後,披著‘村主任’外衣煽動滋事、橫行霸道,具有典型的惡勢力特徵。”

鐵腕除惡 做好“後半篇文章”

多行不義必自斃。2018年初,涵江區紀委監委認真貫徹上級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部署要求,就涉黑涉惡腐敗問題及其背後“保護傘”啟動專項整治。隨後,一封封反映李新林等6人把持村務、煽動滋事的信訪舉報件如雪花般紛至沓來。

面對眾多舉報反映,涵江區紀委監委在認真研判舉報材料後認為,這是一起典型的涉黑涉惡腐敗問題,隨即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專門調查組,對李新林等6人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展開調查。通過層層剝繭,其相關違紀違法問題逐漸浮出水面。

3月22日,涵江區監委對李新林採取留置措施進行審查。5月份,李新林等6人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5月25日,涵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新林等人提起公訴。李新林等6人案發後,李厝村“兩委”班子一度陷入癱瘓。

如何將村“兩委”班子成員凝聚起來投入生產建設中,讓群眾更有安全感、幸福感?

6月,涵江區江口鎮進一步完善黨務村務公開制度,加強對村“兩委”班子的管理,維護村級組織正常運轉。

涵江區紀委監委還注重多渠道蒐集排查問題線索,對內積極發揮信訪主渠道及300名黨風廉政監督員網格化巡查作用,廣泛蒐集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線索,並建立線索月報制度,加強核查督辦;對外建立協同辦案機制,對政法機關移送的線索優先處置、及時反饋,實行“一案三查”制度,既查黑惡勢力犯罪,又追查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還倒查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

截至目前,全區共受理涉黑涉惡問題線索10件15人,其中查處涉黑涉惡腐敗案件2件7人,查實1件6人;查處“保護傘”案件3件3人,查實1件1人。

在今年的村級組織換屆選舉過程中,涵江區制定出臺了《關於在村級組織換屆中實行資格聯審制度的通知》,紀委監委、組織、民政、公檢法等相關部門建立候選人聯審機制,嚴把換屆資格審查關,從源頭上杜絕“村霸”、涉黑涉惡等人員混入村“兩委”班子。今年全區已完成10輪聯審,有53名候選人因存在“負面清單”被擋在村級組織外面。

涵江區還堅持問題導向,通過組織新任村居幹部旁聽庭審、違紀違法案件通報等工作,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強化警示效應;通過向江口鎮、李厝村等相關單位發出監察建議書,推行案後整改。

“我們將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黑惡勢力及背後的‘保護傘’‘關係網’予以堅決打擊,把全面從嚴治黨覆蓋到‘最後一公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涵江區委、區紀委監委有關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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