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Java——常量與變量

常量和變量

Java——常量與變量

程序中所處理的數據表現為兩種常見的形式:常量和變量。常量就是指在程序執行期間其值不能發生變化的數據,變量的值則是可以變化的,它代表Java程序中的基本存儲單元。程序中的任一數據都屬於某一特定的類型,類型決定了它們的表示方式、取值範圍以及可用操作。不同類型的常量有不同的表示方法,變量在使用之前也要說明它的類型。

常量的概念與使用

常量(Constant)是指在程序執行過程中始終保持不變的量。具體應該包含兩層意思:其一,一個數值本身就是一個常量,如整型常量1、2、3等,實型常量2.3、3.14159、6.0等,字符常量'a'、'b'、'c'等,布爾型常量true和false。如果在程序中直接使用數值常量,其含義不易顯現,使得程序的可讀性變差;另外,如果數值改變,凡在程序中使用到該數值的地方都需要做相應的修改,這樣既麻煩又容易出錯,使程序的可維護性降低。因此有了常量的第二層意思:表示值不可變的變量。在Java中通過關鍵字final來修飾某個變量,然後給這個變量賦值之後,該變量就不能再被賦值,即變成了一個常量,有時稱符號常量。例如:

Java——常量與變量

利用關鍵字final來定義的一個常量習慣上採用大寫字母命名,並且中間最好使用下劃線作為分隔符來連接多個單詞,以便和一般變量區分。

注意:final關鍵字定義的變量是常量,final定義的方法不能被重寫,final定義的類不能被繼承。

變量的概念與使用

變量(Variable)是程序中數據的臨時存放場所,變量包含的內容被稱為變量的值。顧名思義,變量在程序運行時,其取值是可以隨時改變的。在高級語言程序中,使用變量並不需要知道變量在計算機內存中的地址,只要通過變量名引用變量就可以查看或更改變量的值,因此在程序中使用前變量前必須先對變量進行聲明。

Java語言對變量的聲明包括為變量命名、確定變量的類型及其作用域3個部分。變量名必須是一個合法的標識符,應該具有特定的含義以增加程序的可讀性。

類型名 變量名1 [=變量初值1][,變量名2[=變量初值2],...];

聲明變量時可同時對該變量賦值,此時的賦值稱為初始化,在使用變量之前一般都要先對變量進行初始化。如果同時聲明多個變量,則需要使用逗號將各個變量隔開,最後以分號結束聲明語句。

Int a,b,c; //聲明三個整型變量a,b,c

double d1,d2=0.0; //聲明兩個雙精度浮點型變量d1、d2,並同時對d2初始化

變量的作用域指變量能夠被引用的區域,簡單的說就是可以使用該變量的程序範圍。

變量作用域示例:

public class TestTwo{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Int a=32;{

Int b=78;

System.out.println("a is "+a);//a在其作用域範圍內可見

System.out.println("b is" +b);//b在其作用域範圍內可見

}

b=a; //錯誤,此處只有a可見,b超出其作用域範圍,是不可見的

System.out.println("a is "+a);

}

}

注意:Java不允許將內部作用域聲明的變量與其外部作用域聲明的變量重名,這樣做在C/C++中是合法的,但在Java中不合法。

Class ScopeErr{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Int bar=1;

{...

Int bar=2; //出錯,變量bar重複定義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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