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5 為何官員開始“成批”投案自首?

為何官員開始“成批”投案自首?

撰文 | 周宇

《中國紀檢監察報》昨天披露了一個案子,又創下了一個“新高”。

浙江省象山縣公路管理段,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中,連續7人到縣紀委監委主動投案,創下了一個案子主動投案人數之最,而且都來自一個單位。

讀者們或許還記得,這股投案自首風氣是從今年7月31日開始的。彼時,退休半年的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投案自首,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為何官員開始“成批”投案自首?

接下來的8天內,連續又有河北省邯鄲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社群和河南省焦作市副市長魏超傑主動投案。

三位廳局級以上幹部集中自首,開啟了持續至今的投案自首“新風尚”。

據政知見(微信ID:bqzhengzhiju)不完全統計,近50天的時間中,至少有24名大小官員到紀委主動投案,交代問題。

在紀律檢查工作持續發展、各專項鬥爭不斷深入的當下,主動投案的官員呈現出一些新特點。

主動投案帶動作用強,一人投案多位跟隨

最新披露的浙江省象山縣公路管理段案件是最典型的“帶動作用明顯”的案例。一個單位的一個人前去投案自首,對其他人的影響巨大。

這個案件來源於巡查工作。之前,象山縣紀委監委根據縣委巡查組移送的問題線索,對縣公路管理段工作人員涉嫌貪汙問題進行立案調查,並先後對8名工作人員採取了留置措施。

這導致涉案的浙江省象山縣公路管理段東陳站站長林某非常焦慮,用他自己的話說是“吃不好也睡不著”,於是不再心存僥倖,選擇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

從此,該案風向立轉。不到一個月時間,縣公路管理段黨總支書記錢某、工程管理科科長翁某、維修所副所長賴某等6人相繼到縣紀委監委投案自首。

目前該案查明共15名工作人員利用負責管理公路綠化種植養護、工程施工等職務便利,騙取單位資金非法佔為己有的違紀違法事實。這意味著林某“帶領”剩下所有的涉案人員主動投案。

類似的情況還有不少。

今年8月23日,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陳紅升自動投案,成為監察體制改革後江蘇省處級幹部主動投案“第一人”。接下來的一週內,無錫市又有兩名幹部主動投案。

8月8日河南省焦作市副市長魏超傑投案後,河南省內:

8月17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鐵投案自首;8月29日,鄭州市會展工作管理辦公室副主任,鄭州國際會展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李喬松(正縣級)投案自首;8月30日,信陽市息縣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曹良軍投案自首;9月3日,河南省平頂山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段玉良投案自首。

短短不到一個月,河南省內就有5名幹部投案自首。

6月至8月,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也有4名涉腐乾部投案自首。

投案官員主動披露心理鬥爭過程

沒有一個官員一開始就心甘情願去投案自首,大多經歷了強烈複雜的心理鬥爭,官方通報過一些他們糾結掙扎的過程。

浙江省象山縣公路管理段東陳站站長林某投案之前,看到同事一個個被“揪出來”,自己感到非常焦慮,後來他想明白了,與其擔驚受怕,還不如主動投案,爭取從輕處理。

如果能遇到一位賢妻,對一時糊塗犯了錯誤的官員而言,則是莫大的幸事。

江蘇無錫惠山區陽山鎮光明村經管站站長楊虎,開始就是從村裡“借”點資金,快進快出,放到股市賺點錢。但股市行情一直不好,且他的操作水平有限,賠了不少。後頭為了翻本,還開通了融資融券,最後導致了400多萬的虧損。

為何官員開始“成批”投案自首?

直到今年8月,村裡需要支出300萬購買廠房,楊虎絕望了,面對挪用公款即將敗露,他整天憂心忡忡、沒精打采、備受煎熬,吃不下飯、睡不著覺。

這些被他妻子看在眼裡,一再追問下,楊虎說了實話。妻子哭著怪他犯錯,但一直規勸他主動投案,爭取從輕處罰。

無錫惠山水處理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蘇揮也選擇了主動投案。他說,曾想過自首,但又害怕,看到有同事被留置,知道自己躲不過去。之前一直猶豫糾結,做不了決定,直到看到陳紅升主動投案,才下定決心,把握機會,早投案早解脫。

幫助違紀違法官員下定決心投案自首的因素還包括紀檢部門的工作方法。無錫市紀委監委負責人曾表示,高壓震懾和政策感召,讓違紀違法人員消除了僥倖心理,喚醒了他們對組織的信任、對黨紀國法的敬畏。

張家港監委今年1月成立後,連續對兩起職務犯罪採取了留置措施,產生了震懾效應和社會反響,同時做好受處分黨員幹部教育管理“後半篇文章”,打消他們的思想顧慮。

投案自首風氣的“神助攻”

說起越來越密集的官員主動投案,政知見(微信ID:bqzhengzhiju)需要多說兩句背景。

首先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正在進行的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工作,已經在10個省市開展。

7月初開始,第一督導組先在河北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試點。試點過程中,河北省陸續有官員落馬。督導組剛離開河北,艾文禮即自首,第二位自首的,也是河北省內的廳官。這不免讓人產生聯想。

之後一個多月的時間中,另外9省市掃黑除惡工作全面推開,督導組一邊公佈相關通緝名單,一邊通過大眾媒介喊話涉黑涉惡分子,敦促他們早日投案。

此外,8月24日,國家監察委、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和外交部聯合發佈公告,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這是中國首次針對境外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發出的敦促投案自首公告,也是今年3月國家監委成立後參與發佈的首個敦促投案自首公告。

通告發布後,已有多名外逃人員回國,震撼效應強大。

再來看最近投案自首的官員:9月14日 邢臺寧晉縣農業局主任科員(掛)、大曹莊管理區農業局主任科員劉風華投案自首;9月13日 湖北黃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支隊長潘天山主動投案自首;9月13日 湖北宜城市人民法院南營法庭副庭長、二級法官江玲投案自首;9月3日 河南省平頂山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段玉良投案自首……

這些官員都有一個特點,都是本輪掃黑除惡督導組進駐地方的幹部。

為何官員開始“成批”投案自首?

△段玉良

最後一個背景是,8月26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佈,其中對於“從輕或減輕處分”部分有所調整。

此前強調“在初核、立案調查過程中,涉嫌違紀的黨員能夠配合調查工作,如實坦白組織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違紀事實的,可以從輕處分”。

修訂後的《條例》則要求“在組織核實、立案審查過程中,能夠配合核實審查工作,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的”。

其中微妙所在,讀者自行體會。

資料 | 中國紀檢監察報 各地紀委網站等

校對 | 羅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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