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哈爾濱“8.25”火災嫌疑人李豔濱被抓時大喊“我沒殺人”,你怎麼看?

都市邊緣


你不曾不殺伯仁,但伯仁卻因你而死:

作為經營者,漠視消防隱患,致使火災發生後20人遇難,另有23人受傷,案發後不僅未及時組織營救和協助調查,反而來了個逃之夭夭。此等作為,又有何顏面高呼自己沒有殺人呢?

2018年8月25日,哈爾濱松北區北龍溫泉酒店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20人死亡、23人受傷。案發後,酒店實際控制人李豔濱出逃。後經警方全力協查,於8月30日上午,成功抓獲李豔濱。

據網絡公佈的資料來看,發生火災的酒店具有重大安全隱患,包括煙霧報警器失靈、缺乏滅火設備、緊急疏散不明確等等。而這些安全隱患,正是導致火災發生後,未能及時發現並撲滅,並影響顧客逃生的主要原因。

殺人的工具不見得只有長刀,漠視顧客生命財產安全、事發後第一時間逃竄,未能及時阻止營救,又與殺人有何區別呢?

李豔濱的行為,已經嚴重觸犯法律,必將受到嚴懲。只是,殞命於這場大火中的20名顧客,卻再也見不到正義伸張的那一幕了。

在此也提醒廣大網友,在外出行一定要選擇正規酒店,入住前仔細觀察和甄別,並注意記清逃生路線,提高防範意識。同時,如果發現安全隱患,可以第一時間向消協、消防部門反映。

像李豔濱這樣的黑心商家,在乎的我們口袋中的錢,並不屑於關注我們的命!切記!


史海爛柯人


8月25日,哈爾濱松北區太陽島景區,北龍溫泉休閒酒店一場大火,造成20人死亡,23人受傷,可憐這些人本來是開開心心的組團休閒旅遊,入住酒店後,卻卻踏上了一條不歸路!

火災發生後,酒店的法人張偉平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涉事酒店背後的燕達賓館有限公司、北燕養老產業集團的直接法人李豔濱反而是倉皇出逃,警方隨後發出了30萬的懸賞追捕通告。據資料顯示,李豔濱是事發酒店以及另外18家,涵蓋酒店、餐飲、養老等多個產業的直接法人。據事故後調查,該事發酒店內部構造極其不規範,沒有安全通道及出口,在去年的安全抽檢中就被查出存在安全隱患,給予不合格通知,限令整改。具體是如何整改的?整改落實到位沒有?

作為高級休閒酒店,內部竟然沒有配備緊急救火的消防設施,通道沒有安全指示標識,煙霧報警器,安全出口指示標誌。這樣的酒店為什麼能繼續營業?足以說明李豔濱這位酒店直接法人,對酒店安全管理方面毫無防範意識,對安全消防極其懈怠。據員工反映2017年12月以來,事發酒店在6次消防監督抽查中,有4次抽查不合格。但是2018年3月26日的消防監督抽查,該酒店通過了合格消防檢查。這次既然合格通過,怎麼會引發這樣慘烈的事故?進一步證明整改不徹底,存在蒙哄過關原因。

8月30日上午李豔濱被哈爾濱警方抓獲,有目擊者稱當時李豔濱理直氣壯的大喊“我沒有殺人”。你說你沒殺人,你是沒直接拿刀殺人,可是你卻間接的害死了多少無辜生命,令多少家庭家破人亡,這次酒店大火案,是一次犧牲二十條生命做代價的慘痛事故,說明主要責任人不講職業道德,視人命如草芥。為什麼對於酒店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這就是一種無安全意識的麻痺。酒店建築設計是有規範要求的,裝配安全消防設施也是有規範要求的,做為項目責任人負有主要責任,相關責任人也有責任。這次的大火慘案值得深思!





華北隕石


半年4次檢查不合格 誰讓它帶病營業?

25日,哈爾濱北龍溫泉酒店發生火災,致20死23傷。自2017年12月以來,事發酒店在6次消防監督抽查中,有4次抽查不合格。直到2018年3月26日的消防監督抽查,該酒店消防檢查結果才合格。既然在監管中發現消防不合格,就該依法處理,在隱患未能消除的情況下,不能讓企業“帶病營業”,拿人的生命冒險。

作為酒店的負責人,你說你沒殺人,你是沒直接殺人,可是你卻間接的害死了多少無辜生命,令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很遺憾,20人的死亡啊,大案啊,得到的社會關注太少了,希望網友們的注意力能從寶馬男那裡分到這個女人身上一點點。

召開全區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集中約談會

此次事件影響巨大,背後不知道牽出多少利益群體相勾結,這樣一個不和規格的酒店竟然能營業至今,如果一開始扼殺到搖籃裡,又怎麼會出人命。

希望此次事件一查到底,堅決依法依規嚴肅追責,給遇難者及家屬和全社會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負責人有責任,那檢查的人就沒有責任嘛?!你認為呢?


保險島


常年外出住賓館的我,選擇最多的就是各種快捷酒店,具體名字就不提了,免得給自己找麻煩。

各個快捷酒店(也包括其它酒店賓館),為了追求空間的最大化,無不進行“科學化”裝修,力圖多弄出幾套房間。於是乎,房間變小了,走廊變窄了,深不可測,又曲裡拐彎,整的像迷宮一般,經常讓人暈頭轉向,找不到“家門”。

這麼做的結果,雖然可以給老闆帶來較高收益,但卻埋下了安全隱患。即便每年都會發生若干起惡性火災事故,仍然做不到防患於未然,但責任絕非該由出資人一人承擔。

酒店的設計者是誰?施工者是誰?消防監管者為何驗收通過?他們的責任又由誰來承擔?尤其是監管部門的責任人。

哈爾濱8.25火災酒店的直接出資人、實際控制人李豔濱被抓時高喊“我沒殺人”。既然你沒殺人,那你為何不主動站出來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取證,反而深藏不露,隱匿不報,試圖矇混過關。只能說,這個女人有錢無德,心地不善,卻又是一個有命掙錢,無命花錢的悲催女人。

該酒店裝修改建的違規違法李豔濱當然逃脫不了其主要責任,但那些直接關聯者罪惡同樣深重。如不繩之以法,以儆效尤,將來不知還會發生多少起大小事故。對於那些靠人情理往而驗收發證的人怎麼辦呢?


怡人之人148633009


這個女性內心的恐慌表現了她再有錢也還怕死,也害怕罪大惡極受到懲罰。近一年來也不知道中國的女人是怎麼了?但是有製造假疫苗的。然後還有引起火災的。其實人都是這樣的,在莊嚴的法律面前,只要是做錯了壞事都是聲嘶力竭的想讓自己獲得無罪的條件。這時候更比誰都渴望自由。其實這樣的人都是有錢時。沒想著怎樣去做壞事,怎樣去為這個社會做些什麼。到最後自己的思想品質出現了問題,道德崩潰的時候。必然會給社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惡果。自食其果是他們最後的選擇。法律是不會饒過他們的。人們也不會原諒他們。畢竟20條生命。作為這個酒店的女老闆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安全隱患的警鐘應該時時敲響,不應該疏忽大意。今天造成的惡果今天就要承擔這樣的懲罰。當他被抓的時候喊著我不是殺人犯。這已經表明了她心理的恐懼,也知道了自己的罪惡深重。我想等待他的懲罰是決不會輕饒的。希望他的這個教訓能夠引起那些企業的負責人。要時時刻刻的關注員工,愛惜員工,時刻抓好安全,不能把人的生命當做兒戲,否則等待著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伊春美食美客


柳青想說:滴滴沒殺人!

李豔濱說:我沒有殺人!

柳青想說但沒出口,李豔濱脫口而出,而她應該加上兩個字:

我沒有親手殺人!

意即我沒有放火,你們應該去抓放火者!沒有放火者?那你們去抓電線,去抓電!

不如把這句看做她被捕時的絕望哀鳴,同時幻想警察被自己這句具有原始純真的話所突然洗腦,猛然縮回伸向她的雙手,驀然愣在那兒幾秒後,赧然向她鞠躬道歉:對不起!我們搞錯了!

可以推想的是:她當時身心是如微塵般地迸散了……

這句話表現了她被壓抑到平靜如水的歇斯底里,她想用這句溫柔的話語,把自己從地獄般的噩夢中喚醒,醒來吧,她眼裡浸滿虔誠的淚水,雙手合十,又彷彿一個迷路於無人曠野的孩子在惶惶無措中四處祈求與親愛的媽媽目光的交遇……

她是被嚇傻了,才出此驚人之語的。

這雖然令人同情,可是在二十條無辜的生命面前,她引發的同情,被無痕轉換增強為鄙夷噁心嘲笑之心。

“1.火災酒店有大量煙霧,但是煙霧報警器沒有響。

2.作為一個高端休閒酒店,竟然沒有用於緊急救火的花灑。

3.樓道里沒有安全指示燈,當被煙霧瀰漫時,受困人根本找不到出口。

4.酒店設計極不合理,猶如迷宮一般。

5.對當地消防部門屢次三番發出的消防整改要求置若罔聞,消極逃避。”

據稱這只是酒店現場的一部分問題。但已經足以暴露李豔濱這位酒店直接控制人,對酒店的管理和安防極其懈怠,應對“8.25火災”負有第一責任。

“我沒有殺人!”,將成為一句網紅語歟?

滴滴程維柳青的道歉態度與措辭,令我們似乎也聽到了他們壓抑著沒說出的話:

“滴滴沒有殺人!”

是啊,你們都沒殺人,我們平頭哥都是習慣於自殺的!






淵鯨


你怎麼看?答:一,我看李豔濱真“沒殺人”,至少是“沒直接殺人”,目前沒有證據證明是李豔濱放的火,就不能判定是李豔濱“放火殺人”。二,此次大火對哈爾濱來說是負面的,處理的越快越好,越低調,越好。警方用“控制”這個詞比較恰當。三,個人判斷,李豔濱沒想逃跑,“企業法人”已經被“控制”了,出資人、股東跑啥?聽喝賠錢唄,再說往哪兒跑?跑了和尚跑不了廟,抓她的“燕達”賓館在她住家對面,中間就隔一個兒童公園,李豔濱不傻。“全國通緝”有點兒過,只能理解為“向那啥”方面表個態,畢竟死傷這麼多人,不得已而為之。四,李豔濱企業多,鋪地面太大,“人欠我欠”,估計李豔濱的企業還處在企業投入期,回收期尚未到來,現金流似乎不太充足,欠員工錢的何止李豔濱一家。賓館火災,欠兩個月工資員工也不至於縱火報復,但要查有實據,如果說要“騙保”,也沒必要傷害這麼多人,也應該排除,事故原因調查越來越艱鉅。酒店方面應給這一百多員工發一個月的生活費安撫一下,在案子調查階段不要遣散,留做證人,不要再讓他們在微信群裡推波助瀾,讓事態發酵。五,儘快依法依規安扶好遇難家屬,賠償傷者,依法理性的處理李豔濱,快點了解此案。我不認識李豔濱,只覺得火災、破產、出人命,攤上事兒,對誰都不好,沒有贏家,對哈爾濱更不好,不要繼續發酵了。


平常心147553516


關於這句話 我個人覺得是人求生的本能反應,能反映出的有兩點:

1、是對整個事件的恐懼。我想,在她逃亡的這幾天裡,不斷的爆出各種新聞,甚至到最後的通緝,這種恐懼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一個人在極度恐懼的時候,只能用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情緒,當做是一種自我安慰吧。

2、是內心對整個事件的心虛。她一定是知道整個酒店哪裡存在安全隱患,哪裡需要整改,是哪裡出現了問題。不然也不會在事情發生之後就選擇了潛逃,這種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承認了她自己是有一定責任的,但這種做法卻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雖然沒直接殺人,但也算直接責任人。

從這個事件中我們能看到什麼?

1、應急預案仍然不達標。從哈爾濱這次的事件,到各大城市的大小火災的發生,都暴露了在各行各業都存在著應急方面的問題,本身缺少專業的應急預案,平時消防演練也比較少,從而造成了出現事故時的雜亂無章,加重了事故的嚴重性。

2、責任人的能力並不強。主要負責人逃跑這件事在一般群眾眼中看來,太無知,可就這樣的一個人卻是酒店的負責人,甚至名下多種企業,不禁令人唏噓。由此看出在酒店管理方面缺少專業的酒店負責人,而相應的負責人也缺少一些專業的培訓,不冷靜,無擔當,使整個事件擴大化。

3、平時監管不到位。酒店自身的管理存在缺失,或是不檢查,或是有問題矇混過關,存在一定的僥倖心理,從而出現了這麼大的事故。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這個事件的發生是多方面造就的,那我們既要追求整個酒店的責任,也應該徹底的調查清楚整個事件的原委,給公眾一個滿意的答覆。那從這個事件中,其他的酒或者其他的各行各業也應該有所警示,應該不斷加強自身的應急能力和平時的訓練,應積極的做好自身檢查,出現問題,解決問題。相應的部門也應該加大對酒店以及其他人流過大企業的巡查,減少這種特大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我都們希望災害不要再發生,願逝者安息,願世界和平!


二馬小超人


作為哈爾濱北龍溫泉酒店出資人、實際控制人,李豔濱對“8.25”發生的酒店火災事故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更不應該在火災發生後潛逃。此次火災共導致二十人死亡。


抓獲時李豔濱大喊“我沒殺人”。真的讓人氣憤。二十條生命就這樣沒了,這和殺人有什麼不同。難道只有在收錢時和你有關,承擔責任時和你沒關嗎?

火災原因扔在調查中。

據澎湃新聞報道,該酒店曾於2016年7月因消防問題被臨時查封,從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在消防部門對該酒店的6次監督抽查中有4次不合格。此外,有住客8月19日通過訂房APP平臺發表評論稱:“(該酒店)通道狹窄、而最關鍵的是沒有明確的防火通道指示。


grass青梅


你不曾殺伯仁,伯仁卻因你而死。

作為哈爾濱“8.25”火災北龍溫泉酒店的實際控制人,李豔濱理應對酒店的消防措施負責。出了事之後,其並沒有第一時間配合調查,反而選擇逃跑,這行為很瘮人,暴露了一副利益至上、毫無擔當的醜惡嘴臉。

李口中的“我沒殺人”一方面反映出自己認知的鄙陋,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推卸責任的託詞。試問一句,“你沒殺人,那你跑啥?”,估計她自己也回答不上來。

所幸的是,潛逃沒幾天就被抓了,看來天理昭昭,自己造的孽得自己來償,可惜逝者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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