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湖北多地破獲網絡銷售口罩騙局

疫情暴發以來,口罩成為疫情防控緊俏物資,一些不法分子趁機實施詐騙。近期我省多地破獲網絡銷售口罩騙局。

  

湖北多地破獲網絡銷售口罩騙局

  近日,宜昌市西陵區檢察院依法對一涉疫詐騙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緊缺,犯罪嫌疑人劉某沉迷於賭博,發現網上銷售口罩來錢快後,在微信朋友圈宣揚自己有口罩可銷售,並以虛假資料、言語誘騙等方式獲取被害人信任,騙取被害人錢款數十萬餘元。

  2月25日上午,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區分局以涉嫌詐騙罪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劉某,西陵區檢察院收到報捕文書材料後,迅速審查案件材料,告知犯罪嫌疑人權利,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核實相關證據,於當日下午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收到被害人轉賬後“失蹤”

  近日,由枝江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呂某詐騙案,採取遠程視頻方式開庭審理,法院全部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判處被告人呂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罰金二千元。

  2020年1月29日至30日,被告人呂某在沒有口罩貨源的情況下,通過微信、QQ發佈信息,謊稱有“口罩”出售,並在收到被害人轉賬後“失蹤”,不再回覆被害人信息。呂某共騙取7名被害人“口罩”銷售款5千餘元。

  2月10日,公安機關以呂某涉嫌詐騙罪提請逮捕,枝江市檢察院當日即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月17日,枝江市公安局以呂某涉嫌詐騙罪向該院移送審查起訴。

  2月20日,承辦人提審犯罪嫌疑人呂某,對呂某進行釋法說理;呂某在值班律師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當日,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並建議適用速裁程序。

  2月28日,該案採取遠程視頻方式開庭審理,作出以上判決。

  

湖北多地破獲網絡銷售口罩騙局

  3、假賣口罩真詐騙

  近日,湖北省天門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謝某某詐騙案,通過遠程庭審的方式進行開庭審理,法院全部採納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以詐騙罪判處謝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n95口罩等醫用物資匱乏。2020年2月,謝某某在自己根本無口罩貨源的情況下,在其微信朋友圈發佈在售n95口罩的虛假信息,被害人李某某通過微信與謝某某取得聯繫,並商議在謝某某處購買n95口罩一千餘盒,謝某某以收取定金的名義,通過微信和銀行卡轉賬等方式騙取李某某129919元,後將李某某微信拉黑。

  天門市檢察院綜合考慮執法辦案工作要求、疫情防控特殊需要及犯罪嫌疑人安全等各方面因素,及時調整辦案方式,依託“三遠一網”平臺,實行“無接觸”提訊,從快完成卷宗審閱、證據核實、犯罪嫌疑人提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法律文書製作等工作,既保證了特殊時期檢察機關執法辦案工作依法高效便捷進行,又確保了案件當事人和辦案人員的身體健康,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政法君提示:疫情防控期間,口罩等防疫物資需求量大,各類涉疫詐騙案件頻發,市民朋友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防疫物資,切勿輕信網上不明銷售信息,更不要未經證實就直接轉賬匯款,以免上當受騙。


來源|鄂檢在線、宜昌市西陵區、枝江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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