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5 業主須瞭解:拒交納物業費常見的糾紛有哪些?

業主須瞭解:拒交納物業費常見的糾紛有哪些?

(1)業主無理拒絕交費;

解決方法:對於業主無理拒絕交費情形的,應判令業主按照合同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並承擔延期交費的違約責任。

(2)以不居住、未使用為由拒交物業費或其他費用;

解決方法:A、此項抗辯理由不成立,包括以此理由拒交供暖費的,也是不成立的。

B、物業成本照常發生。

(3)以物業服務質量不合格為由,拒交物業費;

解決方法:A、關鍵看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的約定,且不能拒交,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減免。

B、物業公司做到有計劃、有記錄。要進行衛生巡視。

(4)以被盜、跑水、物品損壞等由拒交物業費;

解決方法:A、關鍵看物業公司是否有過錯。

B、物業公司如何承擔舉證責任,需明確是侵權糾紛還是合同糾紛。

(5)以物業公司收費不實,拒交物業費;

解決方法:物業收費不實,法院判決據實收費。

(6)以人身、財產受到損失,拒交物業費;

解決方法:A、物業服務質量不合格為由,可以適當減免,但必須通過訴訟提出。

B、法院個案判決,是否涉及其他業主?需要具體分析。

(7)因公共費用分攤不合理拒交物業費;

解決方法:對於因公共費用的分攤不合理導致業主拒絕交費引起的糾紛,一般情況下按照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在合理確定各個業主應分攤費用的基礎上,判令相關業主支付其應分攤的物業管理費用和維修費用;

(8)因未簽訂書面合同拒交物業費;

解決方法:訴訟中,業主不可以未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為抗辯理由而拒不同意補交物業管理費用。但業主事實上享受了物業管理服務並因此受惠的,這在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間已構成事實上物業管理關係。法院根據公平合理、誠實信用原則,參照政府規定收費標準或同類物業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判決業主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9)房產流轉中原業主欠費問題;

解決方法:A、原業主承擔以前拖欠費用,新業主承擔購買後的費用。

B、如果沒有辦理物業交割手續,不影響承擔責任。

(10)拒支付滯納金;

解決方法:對於業主拖欠物業管理費用,物業管理公司依據約定請求一併支付滯納金的,法院一般應予支持。滯納金數額過高的,會依據欠費方的請求予以適當調整,調整後的滯納金一般不應超過欠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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