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 徐蕾】3月4日,歐盟委員會公佈了一項“氣候法”(Climate Law),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稱之為“未來30年的指南針”,但瑞典環保少女通貝里則批評其為“投降”、“空話”。
圖源:IC photo
綜合《紐約時報》、《衛報》、BBC等媒體報道,這項“氣候法”是歐盟“綠色協議”的一部分,還需要得到歐洲議會和歐盟成員國的批准,一旦通過,歐盟委員會將把氣候目標納入法律,歐盟27個成員國需要承諾在2050年將其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少到零。
4日,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在宣佈“氣候法”的時候表示,這是“未來30年的指南針”,是“歐洲綠色協議的核心”。
但是,這一“氣候法”並沒有得到許多氣候活動人士的青睞,他們一直呼籲歐盟設定一個2030年的目標,並具體說明如何實現這一目標。
視頻/觀察者網 周千千
一直站在氣候變化“舞臺”中央的17歲瑞典環保少女通貝里,週二(3日)聯合其他33名氣候活動人士發表了一封公開信,他們認為“‘2050年淨排放歸零’對歐盟來說等於投降。這意味著放棄,”
“我們不只是需要2030年或2050年的目標。最重要的是,我們在2020年以及接下來的每個月和每年都需要它們。”
“這氣候法就是投降——因為大自然是不會討價還價的,你也不能和物理‘做交易’。我們不會讓你們放棄我們的未來。”
34名氣候活動人士聯名信
4日,通貝里在歐盟委員會見了馮德萊恩,並在歐洲議會發表講話。
通貝里認為這項法律是“空話”,指責歐盟“假裝”是氣候變化的領導者。“當你的房子著火的時候,你不會等上幾年再去撲滅它。然而,這正是歐盟委員會今天提出的建議。”
她又一次強調,當歐盟提出這個“氣候法”的時候,就是間接“投降”了,意味著“放棄巴黎氣候協定,放棄你的承諾,放棄做你能做的任何事情去拯救你孩子的未來”。
她說,“如果像今天這樣的高排放持續下去,就算僅持續幾年,你們長遠的目標也將毫無意義。因為那樣的話,在我們有機會實現你們2030年或2050年目標之前,剩餘的碳指標就會被用完。”
視頻截圖
據《紐約時報》報道,在歐盟內部,各國對這項“氣候法”也有分歧。
波蘭等更依賴煤炭的國家希望整個歐盟爭取一個更長的時間。
其他12個成員國,包括法國、荷蘭、西班牙和瑞典,週二發佈了一封信,要求“儘快”設定2030年的氣候目標。
但是,歐盟委員會提出的最後期限是2020年9月,以評估潛在減排55%的影響,然後才制定實現目標的計劃。
閱讀更多 觀察者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