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 從醫生到“病人”,從獄警到階下囚

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2019年4月,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李德林案作出公開宣判,李德林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不上訴。此前,他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李德林,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第四監獄五監區原監區長。“我從一名救死扶傷的醫生墮落成腐敗分子,從改造他人的監獄警察蛻變成失去自由的階下囚,角色的轉變是顛覆性的……”面對鏡頭,李德林聲淚俱下,悔不當初。

李德林案發還要從一名監獄協警的落網說起。去年8月,唐山市紀委監委第八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在對冀東監獄系統有關問題線索進行摸排過程中,發現冀東分局第四監獄五監區協警付剛為服刑人員魏某某在辦理外出離監就醫等方面提供便利,並收受大額“感謝費”的問題線索,經進一步核查,牽出了“案中案”,發現付剛的上司李德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

“五監區是由第四監獄中心醫院更名而來,李德林實際上就是中心醫院的負責人。”有關審查調查人員介紹說。

調查中瞭解到,李德林出身寒門,自幼勤奮好學,恢復高考後考入河北中醫學院。畢業後,他被分配到當時的河北省第一勞改管教總隊,開始從事監管環境下的臨床醫療工作。

“在那個年代,集大學畢業生、醫生、監獄警察等多重身份於一體的李德林,可謂出類拔萃,加上工作中勤奮上進、為人樸實,他很快脫穎而出,成為黨組織重點培養的對象。”有關負責人介紹說。

然而,隨著資歷的積累、職務的升遷,李德林悄然發生了變化。

“在社會地位、經濟收入、消費水平等方面,我與同學同事相比,感覺存在很大落差,自己心裡的天平發生傾斜。自此,在面對以感謝名義遞煙、遞酒、送土特產、請吃時,就沒有拒絕,還不斷自我安慰,自己不索不要、不貪不圖,算不了什麼。”李德林在懺悔書中寫道。

慢慢地,送土特產的、送消費卡的、請吃飯的越來越多,李德林也越來越習以為常了。

但對於公職人員來講,不是所有的“禮尚往來”都那麼簡單,找他辦事的人越來越多。“起初,求他辦事的多是請他幫忙多開點藥、多加個診療項目、多寫幾天假條。”審查調查人員介紹說。不過,隨著他走上中心醫院負責人崗位後,請他為服刑人員在辦理外出離監就醫、保外就醫、調整監區等方面提供“幫助”的人越來越多。

“根據規定,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保外就醫),是監獄執法中的重要權力,對服刑人員及其家屬而言,也是最為關切的。”審查調查人員介紹說,與監獄對服刑人員的減刑和假釋只有建議權不同,保外就醫靠的主要是“病理鑑定”,專業性很強,外行人也很難看出破綻,更何況李德林作為負責人,他的簽字就是權威意見。

據李德林回憶,第一次收受大額現金為服刑人員離監就醫提供幫助是2011年。那一次,他收了服刑人員家屬20萬元。“當時也沒見過十萬一捆的現金啊,心裡也害怕,睡不著覺,但是僥倖心理最終還是佔了上風,就收下了。”李德林表示。

就這樣,幾萬元、幾十萬元……李德林多次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他人辦理外出離監就醫、保外就醫、調整監區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人民幣60餘萬元。

“而且,其違紀違法行為大多發生在黨的十八大後,是典型的不收斂不收手。”審查調查人員說,李德林是個糊塗的“老好人”,一向以“重人情”“講義氣”自居,標榜“有求必應”,對別人的請託都盡力而為,“不過,這一切都是為了利益。”

2018年10月,協警付剛被調查後,李德林十分忐忑,曾到付剛家中打探風聲。當他得知只與付剛有一筆金額的交集後,便稍稍放鬆了,在僥倖之下,錯過了向組織坦白的機會。

心存僥倖不收手,到頭方知後悔遲。不久之後,李德林便被立案審查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同年11月,李德林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中國紀檢監察報通訊員 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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