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交通:林州市區鳴笛詳解

交通:林州市區鳴笛詳解

一、禁鳴範圍

林州市建成區魯班大道(含)以南、天平大道(含)以北、學院路(含)以西、王相路(含)以東區域內的所有道路。

二、禁鳴規定

自2018年8月1日零時起,全天24小時禁止所有機動車鳴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在執行緊急公務時,可依法使用警報器。

三、方法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

8月1日至11月30日,市委宣傳部要組織廣電總檯、新聞中心進行專題集中報道,大力宣傳禁鳴工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幹部、職工和工作人員進行教育;各鎮(街道)要認真組織各社區、村通過張貼通告、喇叭廣播、發放禁鳴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禁鳴宣傳教育,全力營造禁鳴工作的良好氛圍。

12月1日至12月31日,公安交警部門要對工作中發現的違反“禁鳴”行為進行教育勸誡。

(二)聯合整治階段。

2019年元月1日至3月31日為聯合整治期。抽調公安局13人、交通局7人、環保局7人,分為三個執法整治工作小組,開展聯合整治,全面查處違反禁鳴違法行為。市廣電總檯、新聞中心對違反禁鳴典型違法行為進行曝光。

整治辦公室根據整治情況購置聲吶抓拍設備,增強整治效果。

(三)鞏固提高階段

2019年4月1日起,對前階段禁鳴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做好查漏補缺工作,並積極探索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鳴工作長期深入開展,取得實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