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鄭州近4成火災由電氣引起,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消防:重罰!

河南商報記者 孫科 高鵬

鄭州“8.23”火災發生後沒幾天,鄭州消防支隊在全市範圍內嚴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當天就清理了近700輛違規停放和充電的電動車。

從數據來看,鄭州上半年發生的1900起火災中,電氣火災佔比最多,將近4成。在專業人士看來,使用配套充電器、在規範場所充電,能有效避免電動車火災的發生。

鄭州近4成火災由電氣引起,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消防:重罰!

【數字】

鄭州上半年發生近2000起火災,電氣火災佔了近4成

為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高發態勢,8月27日晚,鄭州消防支隊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集中夜查行動,當晚檢查175家小區,發現隱患589處,清理違規停放和充電電動車677輛。

8月31日,在鄭州全市重點單位第一次集中大培訓、大約談會議上,鄭州消防支隊支隊長楊全德通報了鄭州今年以來的火災發生情況。

今年上半年,鄭州共發生火災1900起,其中電氣因素引發的火災最多,共693起,佔總數的36%。從5月至7月,發生電氣火災250起,佔總數的13%。

楊全德還提到,電動車引發的火災也是頻頻發生,充分暴露出居民住宅電動自行車入戶入樓違規充電、停放、電氣線路私拉亂扯,以及強電井、電錶房管道封堵不嚴等問題依然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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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

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將一律頂格處罰

針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等各類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鄭州消防支隊也開始出重拳,提出一律依法頂格處罰。

在居民建築物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為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充電,拒不改正的,依法處二百元罰款,並強制清理;

居民小區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的,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處2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罰款;

因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或者導致火災損失擴大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罰款;

居民小區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要公開曝光,同時函告當地住建、房管部門,作為物業管理示範、優秀住宅小區評定否決項。

而根據《河南省消防條例》,居民住宅區的建設管理單位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統一設置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存放和充電場所,並加強管理。不得在居住建築物的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存放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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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訪】

有部分小區仍存拉飛線充電的情況,居民:充電樁不夠

今年1月下旬,隴海路京廣路向西100米路北一住宅小區發生火情,著火原因是住戶把電動車推到家中,在家裡充電時,導致電線短路。

2月24日,鄭東新區五洲小區發生一起電動自行車火災,失火原因為起火地二樓住戶從家中私扯電線充電引發火災。

到了3月份,1日—7日,鄭州共受理火災警情67起,其中受理電動車火災34起。

從見諸報端的事件中不難看出,很多火情都是由於不規範充電所致。那麼,為什麼拉飛線充電的情況還是有那麼多呢?不少居民表示,自己小區要麼是沒有充電樁,要麼就是充電樁不夠。

9月3日下午,在管城區城東南路93號院、二里崗街29號院內,河南商報記者走訪發現,仍有電動車的充電線從住戶家中垂向地面。

在93號院,有一處100平方米左右的充電棚,但對於小區內17棟樓的上千名住戶來說,難以滿足電動車的充電需求。一位住戶表示,扯線充電也是無奈之舉,“充電樁數量少,你說咋給車充電?”

不過,與老舊小區相比,新建高層小區大都配建有充電樁。位於城東路的幸福港灣小區,2年前曾新建一批充電樁,每棟單元樓前都有。

其實,早在2014年,鄭州就下發過《關於加強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庫(棚)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到新建的住宅小區、公寓樓等居住類建設工程要規劃配建電動自行車充電庫(棚)。增建、改建電動自行車充電庫(棚)確有困難的老舊住宅小區,要在小區樓頭、巷尾等適當位置建設一個或多個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

你所在的小區有充電庫(棚)嗎?夠用嗎?歡迎撥打河南商報熱線0371-86088666,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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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業】

鋰電池將成為電動自行車標配,業內人士提醒,更需注意安全

今年5月份,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修訂後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明年4月15日將正式實施,這也是強制性國家標準。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已經出爐,未來,因為電動自行車而引發的火情是否會減少?

新修訂的規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調整完善了車速限值、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指標。其中,最高車速由每小時20公里調整為每小時25公里,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公斤調整為55公斤。

“新國標要求電動自行車的重量不能超過55公斤,而電瓶是影響電動自行車重要的最主要原因,也就是說,未來,目前大多數電動自行車使用的鉛酸電池將逐被鋰電池取代。”河南省電動車商會副會長劉相申表示,鋰電池雖然有重量輕、容量大等特點,但同時,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劉相申說,與鉛酸電池相比,鋰電池對充電器匹配度要求更高,而且一旦發生爆炸,破壞力更大,因此更要規範使用,“之前,航海路一家電動車市場外附近的一處空地上,有輛鋰電池的電動車就發生了爆炸,當時的場面很震撼,我們用了50瓶滅火器,才將火撲滅。”他說,當時,車主用48伏、20安的充電器,充48伏、10安的鋰電池電動自行車,半小時不到,意外就發生了,“幸好旁邊是空地,如果有其它電動車,這火勢我們就控制不住了。”

【監管】

質監部門:已在全市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全面排查整治

除了自身的規範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更離不開相關部門在源頭的監管。

9月3日,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相關工作人員,向河南商報記者介紹了他們對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開展專項治理的情況。

工作人員表示,6月底鄭州市啟動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以來,他們已組織鄭州市7家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獲證企業代表,共同簽署了《鄭州市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承諾書》,並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全面排查整治,重點檢查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生產條件、必備生產設備、檢驗設備、出廠檢驗等內容。

不過,劉相申也介紹,電動自行車引發火情,一般情況下,很少是因為出廠質量問題,“大部分原因,都是操作者使用不當所致。比如電瓶和充電器不匹配,用72伏充電器充48伏電瓶,就容易發生事故;或者是在不規範的環境下充電,如在室外有雨水滲入時,電瓶特別容易短路。”

【提醒】

不要使用與電瓶不匹配的充電器,要在規範的環境下充電

對於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容易引發險情,大家該如何防範?劉相申提醒市民:

1、使用與電瓶匹配的充電器充電,特別是鋰電池電瓶。

2、在規範的環境下充電。

3、不要隨意改裝電動車。

4、電瓶要及時更換,鉛酸電池的1—2年更換一次,鋰電池的3—5年更換一次。

5、不要購買劣質充電動車。

此外,他還表示,相關部門也要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市民規範使用電動車充電設備。(河南商報實習編輯 熊子文 編輯 施尚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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