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8 李書福:加強司法保障,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加優越的司法環境

近日,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劉樹枝帶隊走訪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浙江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劉樹枝向李書福代表贈送了走訪材料,簡要通報了浙江省檢察機關今年以來的主要工作,並認真聽取了意見和建議。

李書福代表十分感謝全省檢察機關在服務保障浙江民營企業發展方面所作出的貢獻,浙江省檢察機關以及公安、法院齊心協力,為民營企業服務,浙江企業的營商環境一年比一年好,使企業家們能安心把主要精力用在“謀發展”上。企業的高質量發展不是一蹴而就的,矛盾和糾紛肯定有,但只要能依法、合規地得到公正處理,企業家們幹事業就不會分心、更有信心。

李書福代表最後談了三點希望和建議:

一、 目前中國的民營企業處於重要的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階段,在創業、創新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新情況新問題,希望檢察機關在處理過程中能與時俱進,加強司法保障,為民營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提供更加優越的司法環境。

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過一個辦理民營企業涉刑事案件的11條司法標準,希望檢察機關在辦理涉民營企業案件的過程中,注意方式方法,依法慎重辦理,確保辦案“三個效果”有機統一。

三、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是目前民營企業的一個重大問題,需要司法機關給予更專業的幫助。建議檢察機關能在辦案之後對涉知識產權的案件作進一步調研,提出改進建議,通過一系列精準普法,提升民營企業自身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