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孕婦醉駕致2死1傷,傷者痛失妻兒索賠190萬,檢方:建議判3至4年

當今社會,酒駕醉駕屢禁不止,就連將要為人母的孕婦都要以醉駕來挑戰法律的底線。

這不,今年8月份,在山東煙臺,就發生一起孕婦醉駕致2死1傷的悲劇。這件事在當時,引起了無數網友們的關注。近日,這起案子有了新進展。接下來,我們一起去看看。

煙臺孕婦醉駕案開庭

據媒體12月5日報道,今年8月16日晚,38歲的於某平醉酒駕駛,在煙臺牟平區一道路交匯處,與王某波駕駛的小轎車相撞,致王某波本人受傷,其同車的妻子和兒子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

孕婦醉駕致2死1傷,傷者痛失妻兒索賠190萬,檢方:建議判3至4年

事故發生後,警方火速出警處理,將肇事人於某平控制,並抽血送檢。8月19日,檢驗結果顯示,於某平屬於醉酒駕駛,警方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後來因於某平已懷孕,不具備羈押條件,警方於8月20日依法對其取保候審。

12月2日,煙臺市牟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檢方認為,根據刑法第133條規定,被告人於某平,應當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於某平歸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4年。

而傷者王某波痛失妻兒,向肇事方索賠190萬。該案未作當庭宣判,民事部分接受庭下調解。

不懂自律,自食其果

一個孕婦因為醉駕,造成兩死一傷,該事經過媒體的報道後,引發了大家的廣泛爭議。

有些網友認為:人死不能復生,她是一個孕婦,理應減少懲罰。

也有網友說:不管是否是孕婦,觸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懲罰,法律面前應當一視同仁。

孕婦醉駕致2死1傷,傷者痛失妻兒索賠190萬,檢方:建議判3至4年

其實,筆者覺得,一個人如果像新聞中的於某平那樣,不懂自律自愛,就會害人害己。

作為孕婦還醉酒,自己不懂自愛,也應當為肚子裡的孩子想想,難道不知道酒精對胎兒的危害嗎?只想著自己放縱,卻害了別人一家,弄得別人家破人亡,真是害人不淺。此次事故一出,不只自己需要賠付鉅額賠償,還將面臨法律的制裁,實在不值。

希望於某平,經歷這次事情後,能深刻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以後不再酒駕醉駕。

孕婦能免受法律懲罰?

孕婦醉駕的事,在浙江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件。接下來,筆者分享一則知道的案例給大家。

7月31日 ,餘杭公安交警開發區中隊民警,在臨平設卡,查酒駕。一輛浙C號牌的奧迪轎車被攔下,車上的女駕駛員有很大的酒氣。

民警對她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查。檢測結果顯示,她屬醉酒駕駛。

事後民警瞭解到,醉駕女名叫楊某某,今年32歲,是餘杭本地人。7月30日晚,楊某某跟朋友吃晚飯時,喝了二兩左右的白酒。隨後,在KTV唱歌時,又喝了4瓶啤酒。最後,她開車回家時,沒想到在半路遇到交警查酒駕,結果被發現。

孕婦醉駕致2死1傷,傷者痛失妻兒索賠190萬,檢方:建議判3至4年

民警要對其進行依法拘留。然而,在送拘前進行體檢時,楊某某被查出已懷孕一個多月,後來楊某某被辦理取保候審,駕駛證已被吊銷,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由此可見,孕婦醉駕不只個例。那麼,孕婦犯罪,法律是不是會網開一面,免受法律的懲罰呢?答案是否定的。

根據我國法律,對孕婦犯罪後的刑法量刑,是有一定的特殊保護。但是,這並不是說懷孕了,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不用接受處罰,只是目前這一階段,先暫時不對孕婦進行拘留或羈押,不會讓她進監獄,這是法律對於孕婦和胎兒的一個保護措施。因為孕婦的身體特殊,如果判刑的時候正在懷孕期間,一般都會判處緩刑。因此,孕婦犯罪也會受到懲罰。

筆者提醒廣大孕婦,不要因為法律有對孕婦群體有一定的保護性,就肆無憚忌地去挑戰法律底線。筆者也再次呼籲,任何人都不要酒駕、醉駕!不要再讓無辜的人為你的任性買單,還請做一個自愛自律的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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