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磚塔」共有產權房能否出租?出售?抵押?

「菜西/磚塔」共有產權房能否出租?出售?抵押?

北京西城菜市口西片和磚塔衚衕老城保護和城市更新項目申請式退租,給的北京市豐臺區南苑合順家園是共有產權房,建設單位為北京燕廣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產權份額比例為45%,銷售均價22000元/平方米。2019年11月份已經辦理入住手續。


不少選擇合順家園小區的住戶朋友對共有產權房提出不少問題,大概總結了一下都是圍繞著共有產權出租/出售/辦理房本/抵押提出來的,感興趣的可以先看一下您是不是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

「菜西/磚塔」共有產權房能否出租?出售?抵押?


1、共有產權住房可以出租嗎?出租要遵守哪些管理規定?

  答:已購共有產權住房可以用於出租。出租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購房人與代持機構所佔房屋產權份額比例進行分配。購房人應在市級代持機構建立的網絡服務平臺發佈房屋租賃信息,優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備案家庭或符合共有產權住房購房條件的家庭出租。具體實施細則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另行制定。


2、共有產權不動產證滿5年後,代持機構優先購買、以及購房人購買政府份額的價格如何確定?

  答:代持機構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房屋價格,應委託房地產估價機構參照周邊市場價格評估確定。

  購房人轉讓價格明顯低於評估價格的,代持機構應當按購房人提出的轉讓價格予以回購。

  購房人通過購買、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產權住房產權份額由代持機構回購。回購價格由代持機構委託房地產估價機構參照周邊市場價格評估確定。


3、共有產權住房可以抵押嗎?

  答: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和代持機構可依法將擁有的房屋產權份額用於抵押。其中,代持機構抵押融資只能專項用於本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建設和運營管理。


4、共有產權住房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物業費由誰承擔?日常使用中的維護及維修由誰負責?

  答: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應當按照《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全額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取暖費、水電費等費用,並在購房合同中明確。因政府在土地出讓時讓渡了一部分土地收益,同時讓渡了共有房屋的使用權,本著與購買家庭互相讓渡的原則,不再按照所佔份額承擔日常使用過程中的維護及維修責任。


5、共有產權住房如何辦理不動產登記?

  答:開發建設單位、購房人和代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不動產登記有關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房屋產權性質為“共有產權住房”。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後,不動產登記部門應向當事人核發不動產權證書,並按規定在附記欄註記共有人姓名、共有方式及共有份額等內容。


「菜西/磚塔」共有產權房能否出租?出售?抵押?


6、是否能逐步購買政府持有份額?

  答:政府不出讓持有份額,是希望共有產權住房能夠循環使用,讓更多的住房困難家庭用上,也是為了引導購房人成為長期住戶,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調控思路,減少共有產權住房的資產屬性。


7、購房合同如何簽訂?

  答:申請家庭選定共有產權住房的,夫妻雙方應共同與開發建設單位、代持機構簽訂三方購房合同,作為購房家庭產權份額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為同住人。


8、申請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後又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承租房屋如何處理?

  答:申請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後又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允許其提出申購申請。申請家庭參加搖號後搖中共有產權住房並選房,應當在辦理共有產權住房網籤前簽訂補充協議,承諾入住2個月內騰退所租住房屋並結清租金等租賃費用,補充協議簽訂後停發租金補貼,共有產權住房入住通知發送後2個月內騰退公共租賃住房、公有住房。騰退住房前,所選房屋不予辦理網籤;拒不騰退住房的,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9、夫妻帶未成年子女購買共有產權住房,未成年子女成年後是否能再次申請共有產權住房?如果未成年子女成年以後買了商品房,父母是否要退共有產權住房?

  答:申請家庭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夫妻雙方作為購房家庭產權份額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僅為同住人並非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成年後如符合屆時共有產權住房政策,可作為獨立家庭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住房。未成年子女成年後作為獨立家庭購買了商品住房,不影響原父母家庭對共有產權住房的持有。


10、關於共有產權住房出售、轉讓及獲得其他住房有哪些規定?

  答: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未滿5年的,不允許轉讓房屋產權份額,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可向原分配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提交申請,由代持機構回購。回購價格按購買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回購的房屋繼續作為共有產權住房使用。

  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的,可按市場價格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目前尚無政府份額出售政策。

  (一)購房人向原分配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提交轉讓申請,明確轉讓價格。同等價格條件下,代持機構可優先購買。

  (二)代持機構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購房人可在代持機構建立的網絡服務平臺(目前平臺正在加緊建設中)發佈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信息,轉讓對象應為其他符合共有產權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新購房人獲得房屋產權性質仍為“共有產權住房”,所佔房屋產權份額比例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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