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2 煤礦稅率降至13%,內蒙涉包府路等多路段嚴打超限超載(附通知)

增值稅率16%降至13%

3月20日開始,榆林部分煤礦已提前執行,稅票從3月20日0點開始按13%計算。16%的稅率降至13%。如煤價按照400元/噸計算,可以減少12元/噸。如稅率調整前含稅價為400元/噸,那麼稅前價格約為400÷1.16=345元,調整後的含稅價是345×1.13=390,與稅率調整前的煤價相比,成本降低400-390=10元/噸。

榆林方家畔煤礦3月20日中午12點開始執行新的價格如下:稅票從3月20日0點開始按13%計算,混煤:480元/噸;末煤485元/噸;籽煤:510元/噸;3-8塊:495元/噸。



通知

煤礦稅率降至13%,內蒙涉包府路等多路段嚴打超限超載(附通知)


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關於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交公路發(2017)173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自治區交通廳公路超限檢測站(點)設置和優化方案的通知》(內政辦字(2019)4號)《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貨車超限超載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鄂府辦發(2018)125號)精神,全面開展聯合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佈如下:

一、工作原則

按照“依法嚴管、標本兼治、立足源頭、長效治理”總體要求,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依法治超、路面執法與源頭治理並重的原則,建立健全治超長效機制,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出行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服務保障。

二、治理目標

通過嚴厲打擊貨車超限超載及非法改裝行為,減少因車輛超限超載造成公路橋樑等設施損毀,降低各類交通事故類,確保公路通行安全,減少道路揚塵汙染,改善路域環境、生態環境、人居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整治重點

1. 從2019年3月20日正式啟動S214線包府公路及邊賈線、七賈線、淖納線、巴蘇線、開展路警聯合執法和流動聯合執法,加強源頭管制,實現對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從源頭到路面的有效管控。

2. 對於煤礦各類拉煤車,必須按照圖例中未列車型,根據《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2016)規定,確定相應的總質量限值。

3. 各煤礦須按照上述規定嚴格執行。

四、整治時間

2019年3月20日開始全面實施,並實行常態化治理。

伊金霍洛旗納林陶亥鎮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