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 洪江市:公開宣判一起涉水域資源案件

洪江市:公開宣判一起涉水域資源案件

湖南法院網訊 在全省法院開展保護“母親河”“母親湖”專項集中審判執行“春雷行動”秋季攻勢之際,洪江市人民法院雪峰法庭於8月31日上午公開開庭宣判了一起特殊的涉水域租用合同糾紛案件。本案由該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向培權擔任審判長。

2011年1月1日,原告李某軍與被告洪江市雪峰鎮某村民委員會簽訂一份《水域租用合同》,租用被告洪江市雪峰鎮某村民委員會約1000畝水域攔網養魚,租用期限15年。2013年6月,因天降大雨,該水域水位上漲,致使原告養殖的魚外逃,給原告造成了一定損失,由此,原、被告及懷化市某水電站在水域租用合同上產生糾紛。

2014年6月10日,李某軍向該院起訴懷化市某水電站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要求懷化市某水電站賠償其損失,後本院以其證據不足駁回了李某軍的訴訟請求。2016年7月13日,懷化市某水電站向本院起訴洪江市雪峰鎮某村民委員會、李某軍確認合同無效糾紛,要求確認李某軍與洪江市雪峰鎮某村民委員會於2011年1月1日簽訂的《水域租用合同》為無效合同,該案經本院一審、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依法判決洪江市雪峰鎮某村民委員會與李某軍於2011年1月1日簽訂的《水域租用合同》為無效合同。後李某軍於2018年5月23日再次向本院提起訴訟,要求洪江市雪峰鎮某村民委員會賠償其損失,本案開庭審理後,合議庭對本案案情進行了仔細研究及討論,並就本案處理結果達成一致意見,於今日公開開庭宣判,判決被告返還原告交納的押金,並駁回了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同時也為這歷時5年的涉水域資源系列案件劃上了句號。

該系列案件體現了該院充分發揮審判機關依法保護環境、教育群眾的職能作用,對河流水域汙染“零容忍”,斬斷攔網養魚汙染源,有效保護了當地水域生態資源,切實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時該院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為加快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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