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你對江蘇崑山一起砍死人事件怎麼看?

我是你的莊某某






和諧131679225


紋身男罪有應得。電動車主孤立無援,當時處於極為危險的境地,持刀追砍純屬絕處逢生的反擊,電動車主當然是正當防衛。

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此款規定使守法的人在受到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採取防衛行為時,可以不必過於顧慮防衛的手段、結果。

紋身男行為猖獗,在寶馬車強行佔道逼停電動車,反而還要下車用拳腳毆打電動車主,毆打後,又返回車上去取刀砍電動車主。紋身男的行兇行為已經嚴重危及電動車主的人身安全。所幸,紋身男砍刀掉落,電動車主終於有機會反擊以自保。

有人說,電動車主開始系自衛,但追砍的行為系故意傷害,因為紋身男已經喪失反抗能力。這種推測認定與視頻所反映的客觀事實不相符合。從視頻看,紋身男正圍著車在跑,既未被制服也未喪失反擊能力,鑑於其開始上車拿砍刀的行為,沒有人敢肯定他如果有機會跑上車會不會再拿刀甚至槍出來再行兇,而如果他一有機會,從其前面的表現可以斷定電動車主必死無疑。

有人說,電動車主可以跑,試問,電動車可以跑的過寶馬?!一人能跑的過數人?! 電動車主原來毫無過錯,紋身男都步步緊逼,拳打腳踢不過癮,還要上車拿砍刀砍電動車主。現在電動車主已經持刀反擊了紋身男,即使電動車主馬上停手,跪地求饒,紋身男能放過電動車主?!而等紋身男再次行兇,電動車主已經沒有反擊自保的機會了。 對正當防衛的條件理解過嚴,既束縛了防衛人正當的行使防衛權,又不利於同犯罪行為作鬥爭。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目的就是鼓勵人民群眾同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作鬥爭,弘揚正氣,震懾犯罪。司法實踐應該正確理解適用。紋身男手段兇殘,人多勢眾,電動車主當時勢單力孤,處於被動、孤立、極為危險的境地,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對電動車主限制過苛,只能讓弱者流血又流淚,與正當防衛的立法目的相違背。

綜上所述,電動車主面對紋身男的行兇,其在紋身男砍刀掉落時搶先撿起砍刀予以反擊系正當防衛,鑑於紋身男開始上車拿砍刀等一系列的暴力表現,已經足以讓電動車主感覺到你死我活的處境,紋身男雖然砍刀掉落,但並未被制服也未喪失反擊能力,其隨後的追砍行為仍系其面對行兇的正常反擊自保行為,系正當防衛,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暖陽悠悠609


俗話說:出來混,早晚是要還的!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你再牛逼,也逃不掉上天的報應,壞事做多了,天都不會幫你的!江蘇崑山砍人反被人砍死這一事件,充分說明了得饒人處且饒人,不作死不會死的處世真理。


這位砍人的龍哥,你天天沒事,在寶馬車裡放什麼刀、槍之類的兇器,幹什麼?現在國內治安和國外比起來還是不錯的,天天帶著兇器,有必要嗎?如果你不去爭狠鬥勇,不是欺壓老百姓,沒有社會上的混混脾氣,你也許不會讓自己的生命戛然而止!天天橫行霸道,為害鄉鄰,今天落下個砍人反被人砍死的下場,不是報應,是什麼呢?

對於騎電瓶車的白衣男子,也真是老天幫他,如果刀子一直在龍哥手裡,那白衣男子就慘烈了,幸虧老天幫他,行兇者的刀子落地,事情才發生反轉,白衣男子奮起反擊,正當防衛,捍衛自己的生命,純粹的被逼無奈,正當防衛,希望諸位支持他!



凡真堂健康管理師


崑山案後某地檢察機關分析上百例正當防衛案中僅有4例免刑,建議類似情況逃跑可能是唯一無奈選擇。法律條款中對正當防衛技術要求太高,除非經過特殊訓練,一般人很難做到。

2014年3月1日晚昆明301暴力案件造成28名群眾遇難、113名群眾受傷。上百名受害群眾無一人反抗,均在逃跑途中被砍死或砍傷。中國人不敢正當防衛反抗,因為正當防衛案均需承擔法律責任。

案例:常熟砍刀案正當防衛方獲刑

2011年4月2日,金融業團伙24人拿著砍刀去某公司討債。公司在場員工5人報警後用凳子和菜刀抵抗,警方到場後抓捕5位正當防衛公司員工,金融業團伙逃跑。2011年8月9日,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眾鬥毆罪”判處正當防衛5人有期徒刑3年,一審宣判後報業輿論及法援團等全國20多名律師免費為打工者維權辯護無罪,要求抓捕金融團伙成員(半年後金融業團伙9人才被刑事拘留)。在全國興論與律師團辯護下二審法院仍認定正當防為不成立,法院判決理由如下:

法院認為此案系賭債糾紛引發,雙方經談判未果後發生言語衝突、互有挑釁,金融團伙上門斗毆其行為構成聚眾鬥毆罪;公司方知道對方討債,等待對方上門(末逃跑),待對方進入辦公室後,雙方很快發生互毆,所以其行為亦構成聚眾鬥毆罪。

常熟菜刀案在全國輿論聲援及大律師團隊支持下正當防衛無罪辯護仍不成立,崑山案參照上案防衛方末實施逃跑,正當防衛無罪很難成立。





ec124


“持刀傷人反被殺”事件騎車男子已出院......

8月27日晚,江蘇省崑山市發生一起寶馬司機持刀追砍自行車車主反被砍身亡的刑事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寶馬男”也就是“持刀傷人反被殺”的劉海龍,被媒體確認,自2001年至2014年,至少五次被捕,刑期累計達到9年半;

但這不是全部,近3年左右,有著多次違法犯罪的劉海龍身份轉變,今年3月被警方頒發了見義勇為證書——

這次熱議事件主要是針對於是否屬於正當防衛的不同意見或看法?

首先,據南京當地媒體報道,電動車自行車車主於海明在事發地附近一家酒店就職,酒店員工稱,於海明為人和善、待人友好;

另一方面,這件事情不是簡簡單單,誰是誰非的問題,這應該是一個值得思考和探索的問題;

其次,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兩者的界限也不是容易區分的,尤其是需要證據來證明是屬於正當防衛;

接著,我們不能以某個人的過去或現在去主觀意識的判斷一個人,而是站在客觀事實的角度看問題;

一旦摻雜了感情因素,就很容易造成感情上的傾斜;

當然也要考慮人性和道德的角度,而從心理諮詢和審計的角度看,我們始終要保持職業懷疑,凡事儘量的接近事實的角度;

然後,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這個事件多少是遵循著因果關係的,正所謂這件事情,且不論法律和感情的層面;

從因果論看,一個人做一件事情的起因有可能產生各種各樣的後果,比如你主動攻擊別人,可能有幾種結果:

一是自己打敗別人或造成傷害等;

二是自己打不過別人,或者反被別人傷害等;

三是兩者旗鼓相當,弄得兩敗俱傷等;

還有可能是其他結果,但所有的結果都是起源於開始的衝動行為,如果能夠平和的解決問題,那麼那樣的原因肯定不是現在的結果;

再次,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有時候真的不是那麼簡單的;

有時候你想簡單,反而對方讓你變的複雜,到底是誰的原因;

就像有的時候,我們明明想好好的過日子,過生活,可就是有人看不慣我們,與我們過不去,又當如何?

最後,現在我們往往又限於輿論視角,從我們自己的感情出發,判斷是非;

有時候輿論的壓力,讓人不得不面臨一些不想面對的選擇或決定;

另外,凡事應該冷靜一點,當然有人會說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怎麼說都是可以的,如果是自己身上,或許就不一樣了;

是啊,我們都是有感情的,有著七情六慾,當然所有的結果都是我們內心渴望想達成的結果——

綜上,都說生活不易,是啊,生活從來都沒有容易的時候;

我們好多人都是在負重前行,都希望自己和親人都好好的,幸福平安健康;

尤其是在夏天,天氣熱,人容易變的心煩氣躁,有時候還是要冷靜下來;

因為由於因,可能會有不一樣的果,縱然是出了氣,沒有問題;

還是有可能影響自己的心情,如果是對方的錯,何必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讓自己氣的不要;

如果是自己的過錯,又何必聲張,就算贏了又如何?


雪林君


案件經過:


8月27日21點,江蘇崑山一路口發生一起持刀砍人事件。現場監控顯示,一寶馬車與一輛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上的電瓶車男子發生口角,平常的一起剮蹭事故,卻出現了超出常人的想法。
在事情基本解決的情況下,寶馬車上一名男子卻出現不滿情緒,先是推搡扇打騎電瓶車的男子,後又折返到寶馬車拿出一把80釐米砍刀,徑直朝電瓶車男子一陣亂砍,因電瓶車男子反抗,砍刀落地後被電動車男子搶到,並實施還擊,造成寶馬男子命喪黃泉。

個人觀點:


事情已經發生,留給我們的反思和感受太多,剖析一下個人觀點。

首先,針對寶馬男子,逝者已去,本不該做過多評價,但心中仍有不忿。


寶馬男是典型的欺軟怕硬性情,本事不大脾氣暴躁,藉著自己這方人多勢眾,不欺負死人不罷休。


雖然紋身光頭的模樣著實唬人,但正是應了一句話“常在河邊走沒有不溼鞋的。”



多行不義必自斃。自己拿的刀子反而傷了自己,一輩子玩鷹,最後卻被鷹啄了眼,怨天怨地怨命運,只能說可悲可嘆!

其次,電動車男子彪悍、聰明、機靈。


他在推搡辱罵中一忍再忍,讓人揪心;他看到砍刀,臨危不懼的神情,讓人欽佩;他扭轉乾坤反敗為勝,讓人驚出冷汗。


於自然生存法則,他是勝者;於社會生存法則,他是失敗者。他必定背上防衛過當、過失殺人的罪名,承擔心裡愧疚和法律責任。


第三,寶馬車上其他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可以說在側面助紂為虐。


年輕人的世界或許難懂,但他們也難逃其咎,出來混,遲早要還!

從這個事情我們學到了什麼社會生存法則?

1、藏龍臥虎之人眾多,任何力量都不可以小覷。為人方面需要低調、不張揚、不跋扈,穩重妥帖,切忌欺人太甚。

2、生命脆弱只在一爭一息間,遇到事情一定要想辦法做到不驚慌失措,處於劣勢之時萬事已安全為重。


3、男人的擔當是不挑事不怕事,做過不後悔,才能無愧於父母妻兒。

4、學本事強鍛鍊,有手段、會拳腳、身體壯實,讓自己防衛能力高人一等。


5、秉承“好漢不吃眼前虧”的態度,見好就收,學會得饒人處且饒人。


總的來說,我們做人做事還當不以惡小而為之,不以善小而不為。


荒海拾書


說點啥呢?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640, "thumb_url": "b2530002408d444dfe3f\

用戶55719395444


滴滴順風車的驚天大案的發生之後龍哥死了,死的並不光彩!公眾情緒正處在對社會渣子極度憤怒的情緒中,龍哥卻在這個時候喜劇般的死在了自己的刀下,他代替了天下所有的歹徒死了一回!也算緩解了公眾情緒,作為一個人來說,也算是死得其所,終成正果了!所以,法律會因此給出很好的結果,並不需要為這位白衣大俠擔心!


轉變37564291


你出交通事故可以報案,可以找警察來不可以拿刀去砍人,你車裡為什麼放一把大砍刀,不管你拿刀背砍還是拿刀刃砍你是什麼行為,電動車男是被砍傷的情況下才砍你的這就是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正當防衛。


大海6183970694749


這本是一起很小的交通糾紛,卻演變成了一起殺人案件。


本來事情已經解決,每個人都可以各行其道。可是,寶馬車上的“紋身男”非要從車上拿下砍刀來。


後來,對“自行車男”不依不饒,最終釀成大錯。“紋身男”丟了性命。縱觀事件本身,令人唏噓。從中,我們也想到了很多。


一、做人,一定不能無視國家法律。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也是每個公民都應該知道的。況且,國家正在打黑除惡。而這個寶馬“紋身男”卻不顧國家法律法規,私自隨身攜帶管制刀具。


這本身,就是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表現。這也為他作惡提供了便利條件。


二、做人,不能太囂張。


人是社會的人,不可能不跟其他人打交道。在與人交往的過程中,要保持一顆平常心。


偶有一些人和事,不符合自己的心思,也不要衝動,更不能目中無人,招惹是非。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一些事情,往往害人也是在害已。為一些無端的小事丟了性命,實在是不值得。



三、做人,不能欺軟怕硬。


在本事件中,寶馬“紋身男”明顯是看騎自行車的行人獨自一人,而自己又人多勢眾。

而且,“自行車男”開始不想把事情鬧大,一再躲閃。“紋身男”心理上覺得自己站了上峰。


再者,他可能覺得一個騎自行車的人,應該沒有什麼背景,因此,“紋身男”更加肆無忌憚。事態惡化,“紋身男”終於招來了殺身之禍。


這說明,做人不要欺軟怕硬。因為,兔子急了還咬人呢!何況人被逼急了呢?


四、做人,要注意培養“酒德”。


有人說寶馬“紋身男”之前喝了不少酒。“酒壯慫人膽”,也可能有這個原因。


因此,一個人要講究“酒德”。不能喝了點酒,就無所顧及,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酒德,也跟一個人平時的表現有關係。因此,一個人要多方修煉自己,關鍵時刻才不會因小失大,做出害人害已的事。


五、交朋友,一定要交“良友”。


通過這件事,還告訴我們這樣一個道理。交朋友,一定要交“良友”。否則,老天劈他們的時候,如果你在邊上,或許會受到連累。


本事件中的“紋身男”,就是一個惡人。跟他一同坐車的人,也會因為他的這件事,惹上無窮無盡的麻煩。


比如,後續責任認定的問題。比如,配合警方調查事件前後的問題。跟這樣的人扯上關係,本身就是一場噩夢。


或許,他的家人如果再不講道理,還會讓同車的人負連帶的責任,其他人也有可能面臨相關的經濟賠償。


配合警方調查,同車的人也得付出時間與精力。這本身對人心理上也是一種折磨。


六、遇上垃圾人,一定不能“正面交鋒”。


文中騎自行車的行人,可謂“禍從天降”。沒招誰惹誰,硬是碰上了個“垃圾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讓,並沒有讓他躲過災難,反而換來的是“紋身男”的變本加厲。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人,也很難做到心平氣和。尤其是看到那把砍向自己的長刀落地的時候,一般的男人,也會拿起刀來反擊。


正因為“自行車男”也是平凡的人,所以,他沒有“脫俗”。他反擊了,也給自己惹下了更大的麻煩。


他面臨將來的刑罰,以及經濟賠償。這些,雖然沒有最後的定論,但是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根據以往經驗,騎自行車的行人,肯定也會擔負相應的處罰。


不妨,遇到這種垃圾人的時候,我們還是能躲就躲,能跑就跑。不要給壞人傷害自己的機會,也不要因為防衛過當,給自己造成更大的損失。


現在的社會,人們普遍有一種浮躁的心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要擺平心態,修煉自己。做到與人為善,少招惹事端。


願社會少一分爭端,多一分和諧。願人民生活更安定,更幸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