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女大學生被面試官要求“交往”:不同意就不能進公司

20歲的林小姐今年6月正式畢業,5月19日,她在網絡上看到一家福田的建築公司招聘會計助理,於是投了簡歷。當晚就接到一名自稱該公司人員鄧某的電話,通知她次日面試,還問她是否有男朋友。她以私人問題為由拒絕回答。沒想到後來面試節外生枝。

女大學生被面試官要求“交往”:不同意就不能進公司

5月20日上午,林小姐應約來到位於福田男方國際廣場的這家公司面試。當日是週末,公司裡面只有鄧某一個人,鄧某問了林小姐基本情況,還加了她好友。

林小姐:“當時鄧某一直盯著我看,面試的時候他跟我說,這個公司的老闆很信任他,我進不進的來都是他說了算。”

林小姐以為鄧某是公司的會計,她應聘的崗位是助理,自然需要人指點。隨後,公司老闆過來,鄧某帶她去面試。

林小姐說那三個老闆都比較認可她,同意她進入公司。

面試結束當天中午,鄧某就不停發信息找林小姐聊天。鄧某說,林小姐剛畢業,而會計師需要經驗,她能拿到這份5000元的工資,多虧了他。還發信息說“跟我混,一兩年月薪過萬沒問題”。林小姐於是請教,應該看什麼書。在下午四點多,鄧某發信息,叫林小姐晚上下班去找他玩。之後的對話,就是一個拼命撩,一個婉拒。

林小姐還稱,鄧某後來越來越離譜,還說如果不當他女朋友,就不能進他們公司。

鄧某還說,他朋友的公司也在招會計,大公司,工資更高。林小姐就推薦自己朋友去,但鄧某拒絕了。還給了林小姐兩個選擇,一是去建築公司,但要答應做他女朋友,二是可以推薦去他朋友公司。

記者致電鄧某,他否認借應聘之事逼林小姐做其女朋友,記者提及聊天記錄,他又改口。

鄧某電話回應稱,在聊天裡沒有任何一個敏感過分的言辭,並表示自己只是在追求林小姐,自己只是喜歡她,“如果她不做我女朋友的話,在工作中我就不教她那些工作內容,這個不違法呀,我想教就教她,不想教就不教。”

鄧某還說,他已經被老闆開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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