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修訂旗下66只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 託管協議並更新招募說明書及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修訂旗下66只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相關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及基金合同和託管協議的有關規定,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並報監管備案,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決定對旗下66只基金的基金合同、託管協議、招募說明書及摘要進行修訂。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訂

本次修訂所涉基金見下表,基金合同具體修訂內容詳見附件《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旗下66只基金基金合同條款修訂對照表》,各基金基金合同內容摘要部分、託管協議、招募說明書及摘要涉及的內容將一併修訂。

本次法律文件的修訂系因相關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而進行,且基金管理人已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履行適當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

我公司於本公告日在網站上同時公佈經修訂後基金的基金合同、託管協議、招募說明書及摘要。

二、其他事項

1.投資者可通過以下途徑諮詢有關詳情

客戶服務專線4007005566(免長話費)

網址:www.cxfund.com.cn

2.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銷售機構根據法規要求對投資者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劃分,並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徵,在瞭解產品情況及聽取銷售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基金投資作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

特此公告。

附: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旗下66只基金基金合同條款修訂對照表》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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