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中國大案紀實丨黑龍江“三張”盜搶殺系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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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案紀實丨黑龍江“三張”盜搶殺系列案


中國大案紀實丨黑龍江“三張”盜搶殺系列案


1986年5月7日晚,黑龍江伊春市鐵力縣(今天叫做鐵力市)王楊火車站候車室,突然傳出3聲槍響。

王楊火車站是個鄉鎮小站,每天只有兩趟來回運木頭的火車經過,平時根本沒有什麼乘客。所以直到十幾分鍾後,才有一個候車乘客走到這裡。剛走了幾步,他突然發現地上有大量積血。這個乘客嚇得半死,順著血跡看過去,發現一個人倒在血泊中。乘客急忙衝到車站外面,找人報警。

21點,哈爾濱鐵路公安巷鐵力縣公安局報告:王楊火車站發生惡性槍擊大案,請立即趕赴現場協助調查。

鐵力縣是個小地方,當時全縣人口只有10多萬。自建國以來,該縣多年沒有發生過涉槍案件。但最近這幾年,突然出現一連串惡性案件。鐵力縣公安局不敢大意,局長於英才和副局長趙樹斌、刑警隊長文明煥等帶領刑警於晚上22點40分趕赴現場。

沿途都是山間小路,天又下著小雨,根本看不清道路,夜晚開車有很大危險。但局長於英才心急如焚,一再催促司機加快速度。這兩輛警車就像過山車一樣,飛快的趕到了火車站。

現場讓所有民警大吃一驚!一個穿著便衣身體強壯的中年男人倒在大灘血泊中。死者流血非常多,小小的候車室幾乎沒有可以放腳的地方,到處都是血跡。更讓民警吃驚的是,他們本來以為這是一個普通乘客,誰知道法醫將屍體翻轉了一下,副局長趙樹斌立即驚叫一聲。他毫不費力的認出,這個死者竟然是車站民警張興權。震驚之下,法醫繼續屍檢。死者死亡原因是中槍。根據屍體判斷,死者身中兩槍,失血過多死亡。其中一槍穿透胸部,擊穿了動脈,導致噴濺血跡。讓人吃驚的是,歹徒怕受害者不死,還對他的頭部補了一槍。法醫在現場找了很久,發現了兩枚彈頭。這並不是手槍彈頭,而是自動步槍的彈頭。

根據彈頭判斷,死者似乎和兇手進行了短促搏鬥。兇手見不能制服民警,立即開槍射擊。

持槍殺人加上襲警,自然是極大的案件,整個黑龍江省也是不常見的。更震驚的是,民警張興權的身上發現了一個槍套,但槍套裡面的手槍失蹤。看來,兇手殺死民警以後,將他的五四式手槍搶走。由於案情重大,民警們立即進行調查。

車站外不遠處有個小商店,女營業員回憶,大約下午17點,天上下起小雨,商店裡面沒有顧客。無聊的她站在門口發呆,看見3個陌生的男人從他們門前走過,似乎走向鎮上唯一的飯店。營業員說三個人裡面只看清一個人的臉!這個人長相很兇,就像電視裡面的土匪那樣,所以她留下比較深刻的印象。而且,這個長相兇狠的人揹著一個獵槍的帆布包, 似乎裡面裝著獵槍。當年東北不禁槍,很多人合法擁有獵槍,她也沒當回事。

根據他回憶,這3人身高都不太高,約1米70左右,大約30歲。

民警們認為這個線索非常重要,立即趕到飯店去調查。果然,飯店女服務員也回憶起確實有這三個人。大個子約1米75,身穿雨衣,留著一臉大鬍子,濃眉毛,大眼睛,四方臉,較黑,頭髮較長,身背一個帆布大口袋,像槍套,有一米多長。女服務員回憶和女營業員相同,就是這個人樣子很兇惡,她嚇得半天沒敢過去讓他們點菜。後來是另外一個人招呼她,她才敢走過去。

根據她回憶,另外兩個人個子都不高。約1米7左右的長相相對斯文一些,臉較白,也揹著一個口袋,裡面沉甸甸的不知道裝著什麼。

最後那個個子更小,只有一米六幾,樣子也很兇,身穿藍色上衣,背一個帆布包。

這三個人不像一般東北男人一樣,進飯店就喝酒划拳說笑,而是靜靜的點了4兩酒,2個菜,又要了3兩飯。

他們互相幾乎沒怎麼說話,似乎都心事重重的樣子,吃飯速度很慢。吃完以後,大個子掏錢結賬就走。大個子走到門口的時候,還回頭問了她一句火車站在哪裡!

根據女服務員回憶,這三個人長得挺像的,似乎是兄弟或者表兄弟,反正肯定是親戚。

民警又根據線索回到火車站,找到了已經下班的車站售票員。這個售票員回憶,她20點下班前,確實有3個人來到站裡。她還詢問他們要不要買票,為首的大個子說上了車再補,她也就沒有多問了。後來民警張興權來到候車室,她估計晚上不會再有乘客,就下班回家了。根據他回憶,當她騎車回家經過火車站門口的時候,似乎聽見裡面有爭吵的聲音。由於當時下雨,她沒有聽清楚,加上認為有張興權在,足可以處理乘客打架,也就自顧自的回家了。

但她騎車約十分鐘後,突然聽到遠處砰砰砰三聲響。她還奇怪,怎麼下雨還有人放鞭炮,但也沒多想。

同時,張興權的朋友鐵路工人王鵬告訴警方,他和張一起在鄉政府裡面看了場電影,然後一起去的車站。後來他就先走了,張興權留下值班。他最後看到張興權,是在候車室裡面打量那三個乘客,似乎還問了他們什麼。王鵬也回憶曾經聽到槍聲。

隨後,民警在車站周邊調查,發現有不少人都聽到了槍聲。不過王楊鄉是個人口僅有1000多人的小鄉鎮,幾十年來從沒發生過任何惡性案件,根本沒有人想到這是槍聲。

顯然,這三個傢伙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分析,這三個人似乎是負案在逃的歹徒,揹著的獵槍袋子裡面應該就是長槍。民警張興權可能是看出三個人來路不正,對他們進行盤問。三個歹徒做賊心虛,將張興權打死,又搶走了手槍,隨後逃出車站。

鑑於這三人還在鐵力縣流竄,局長於英才向全縣下達了追捕令和協查公告,並且提供了模擬畫像。

槍案後的第3天,也就是5月10日。一個留著大鬍子的陌生人來到興山林場,敲開供銷社的門。小地方供銷社沒有什麼東西可賣,這個陌生人就買走了12個燒餅,又買了一斤蝦皮。

這個人走了以後,供銷社的人才想起來協查公告的事情。這個陌生人和模擬畫像比較接近,會不會是歹徒呢?

供銷社立即打電話向公安局報告。

正在附近執行搜捕任務的民警王力軍,接到報警以後,立即帶著兩名武警戰士趕到林場搜索。此時又有一個林場老工人彙報,在林場家屬區附近發現2個陌生人,兩人從家屬區向東山走去,似乎要進山。

王力軍在老工人的幫助下,根據嫌疑人逃跑的路線火速追趕。追了2個小時,看在小路上看到兩個人影。王力軍和2個武警戰士不動聲色,一直追到距離嫌疑人只有200米左右。

王力軍持槍喝令:立即站住,接受檢查!

兩個人聽了這句話,不但不停步,反而撒腿跑起來。

王力軍:站住別跑,不然開槍了!

誰知道,兩個人居然突然停住腳步,挑釁的說:有種的就過來啊,我們不跑!隨後,他還用方言罵了幾句!

王力軍立即帶著兩個武警戰士追過去!在相距嫌疑人約100米的時候,這兩人突然從袋子中取出1支56式衝鋒槍和1支56式半自動步槍,對住王力軍他們3人就射。

王力軍他們措手不及,急忙滾入路邊的一個溝裡。兩個持槍歹徒一面射擊,一面交替掩護撤退。56式衝鋒槍火力很猛,噠噠噠,將溝外野草打的直飛。而56式半自動步槍射擊非常精確,它的點射更為致命。

王力軍他們3人只有3支54式手槍,完全被歹徒壓制。見過於被動,王力軍勉強抬起頭,盯著彈雨對準他們開了一槍。

歹徒立即猛烈還擊,子彈如雨點一般飛來。

王力軍在抬頭準備打第二槍的時候,突然感到頭上一麻,他立即低頭。伸手一摸,好在沒有出血。原來一發子彈貼著他的頭皮飛過,將頭髮都燒焦了。

雙方對射了一通,兩個歹徒逐步退入樹林,不見了蹤影。

鐵力縣到處都是森林,深山老林佔全縣百分之八十。這兩個歹徒鑽入林子以後,王力軍根本就沒法找。想要大面積搜山,恐怕需要幾萬人才行。

隨後王力軍立即向上級彙報,全縣民警都持槍趕到現場。不過,兩個歹徒早就沒了蹤影。

根據王力軍回憶,這兩個人裡面沒有那個留鬍子的大個子,也就是買燒餅的那個人。似乎這2個人和那個大個子分開行動,等他買完東西以後再回合。但因為發生了槍戰,將三個人打散了,沒有回合到一起。

現場留下大量衝鋒的彈殼,緊急送到哈爾濱做彈道的檢驗。

黑龍江省公安廳對三個武裝歹徒,極為重視,給予全力配合。

當天,彈道檢驗結果就出來了。

林場槍戰所用的槍,就是在車站槍殺民警的那支,兩個案件可以併案。

目前警方還不知道三個歹徒的槍支從何而來。根據槍戰表明,歹徒至少有兩支衝鋒槍,還有搶奪民警的一支手槍。

鐵力縣認為歹徒似乎在縣內流竄,很可能之前就在這裡作案過。

於是,全縣清查之前的案件,尤其涉及武器丟失的,很快就有收穫。

半年前,1985年12月9日,鐵力縣衛國鄉武裝部武器庫兩支56式衝鋒槍、1支56式半自動步槍被盜。根據現場分析,歹徒絕對不是新手,而是頗有作案經驗。他們剪斷武裝部的鐵窗,又撬開緊鎖的武器櫃,搶走了3支長槍和數百發子彈,以及一些彈匣。

由於作案技巧很高超,現場沒有留下什麼痕跡。

經過緊急彈道檢驗,證明失竊的槍支就是此次作案的槍支。

那麼,很顯然,歹徒此次搶槍支的目的就是作案,那麼很可能之前他們就做過案子。

於是,黑龍江公安廳立即對近期涉槍案件進行梳理,又有重大突破。

1986年4月2日晚,有三個歹徒潛入興隆鎮農機站院內,將哈爾濱市附近的巴彥縣總工會存放在院內的一臺212型北京吉普車盜走。當時工會只有兩個老年看門人,第二天發現他們都被用站內的一根鐵棍砸死。

在殺害他們之前,這兩個看門人都被繩索捆綁起來,是先被制服後才殺死的。

又是兩條人命!

根據調查,殺人案後第二天,也就是4月3日23時30分,三個陌生男人駕車至鐵力縣農場十三連,偷偷撬開油庫偷加汽油。

加油期間,他們被一個工人發現。工人立即喊叫有小偷。當時正好有幾十人在連部開會,一起出來對他們進行詢問。

三個人先稱自己是厂部來視察的!被拆穿以後,他們又改稱是公路管理站的。其中一人被叫到連部訊問,此人年約二十五歲左右,身高1.7米左右,長臉,大眼睛,突出的特徵是門牙左側有一缺齒。

開車的是個,大個子身高大約1.75米,留有大鬍子,年齡在30歲左右。他們駕駛的,就是212北京吉普。

後因大個子主動掏錢給汽油費,連部就將他們放走。

看來,這3個人就是殺死更夫並且搶車的歹徒。

確定歹徒槍支來源,但還無法鎖定歹徒身份。

由於是連續持槍殺人案,鐵力縣立即動員起來,準備萬人大搜山。

在民警發動民兵搜山的時候,王力軍突然想起一個細節。歹徒雖然只說了一句話,但裡面有個方言似乎是周邊綏化市慶安縣的。

王的姐夫是慶安縣人,他很熟悉這種方言。

鐵力縣公安局立即派人於5月11日趕到慶安縣調查。慶安縣一位機關幹部在得知王楊案情特別是在聽到三個可疑人的體貌特徵後,認為這三人可能是慶安縣豐田鄉慶興村的張福軍、張福仁、張福德三兄弟。這三個傢伙對慶安、衛國、王楊、雙豐一帶的地理環境很熟,老大、老三又都在鐵力縣工作過,這三人都有犯罪前科。

5月12日,鐵力縣公安局根據這條線索開展了調查工作,立即有重大突破。

獲得三人的照片以後,交給之前所有目擊者辨認,均確認歹徒就是他們。

經檢驗彈殼證明,王楊火車站打死民警的是全自動步槍,在興山林場向警方射擊的是半自動步槍,這兩支槍均是鐵力縣衛國鄉武裝部武器庫被盜槍支。在分析 “4·2”興隆鎮盜車綁架更夫一案時,大家認為,這一案件與王楊一案有很多共同點:

其一、鐵力農場十三連幾個人親眼見到是三個年輕人,他們的年齡、體貌、特徵,幾乎與王楊出現的三個陌生人一模一樣;

其二、兩名更夫(一名五十八歲,一名六十歲)為什麼乖乖地被綁架?說明犯罪嫌疑人手中可能有武器,逼得更夫不敢聲張,也無法逃脫;

其三、那麼,為什麼要綁架並殺害更夫呢?顯然是為了殺人滅口。因為,他們的體貌、特徵,以及手中的武器,完全暴露給了兩個更夫。放走了更夫,就等於自己把自己交給了公安機關;其四、犯罪嫌疑人盜車後跑到鐵力農場十三連,說明他們對這一帶很熟,而在王楊火車站出現的三個人,他們對鐵力、慶安的地理環境不也是相當熟嗎?

這一切表明:三起案件中所出現的三夥三個人,很可能就是同一夥三個人。指揮部決定:將這三起案件併案偵查。

5月14日,鐵力縣公安局經初步調查,認為慶安縣豐田鄉慶興村的張福軍、張福仁、張福德具有重大嫌疑。

指揮部根據情況,採取了相應措施。慶安縣公安局連夜送來了張福軍、張福仁的案件卷宗;泰來勞改隊、革志監獄、綏稜林業局公安局,也都分別提供了有關張氏兄弟的情況。

各方所提供的材料表明,老大張福軍,32歲,身高1.75米,原籍慶安縣豐田鄉,曾在慶興小學讀書。1981年開始,先後在省地質四隊、省地質測繪隊、哈市印染聯合公司、哈市化工建築安裝工程公司當汽車司機,1984年12月起嫌錢少活累,停薪留職下海經商。

1984年12月,張福軍夥同老二張福臣、老三張福仁駕車到慶安縣盜獵珍惜野生動物,被公安抓了現行。

由於不是主犯,慶安縣人民法院判處他拘役六個月。

老三張福仁,27歲,身高不足1.7米,原籍慶安縣豐田鄉,曾在慶興小學讀書。現為鐵力縣雙豐藥廠工人。曾因1984年12月夥同張福軍、張福臣駕車盜豬,被定為主犯,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服刑剛剛一年,張福仁於1985年12月8日越獄潛逃。

老四張福德,24歲,身高 1.7米,原籍慶安縣豐田鄉,曾在鐵力唸書。在通北林業局衛東林場做工人!此人犯罪更早。早在1979年7月,張福德在綏稜林業局盜竊大量財物,被綏稜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1983年8月1日釋放。

為了徹底鎖定這3個人就是作案歹徒,刑警們帶著張福軍、張福仁的照片,沿著歹徒逃竄路線,從王楊至雙河渡口、興山林場、豐田鄉慶興村等地再次走訪了群眾。豐田鄉慶興村宋殿一屯個體食雜店店主證實:5月9日13時許,一個個頭不高,看上去有二十六七歲的男青年,買了五斤大米、一斤散裝白酒、兩盒羚羊煙走了。買東西的人見她家炕上有架琴,還問:“你家有在學校教書的嗎?學校的許老師、李老師、康老師我都認識。”

經瞭解,學校確有許、李、康三位老師,他們都已是四十多歲的人,這表明那個買主很熟悉這裡的情況。當王福等在二部屯訪查時,農民劉某又提供了新的情況:9 日晚,劉某到地裡找牛,路過謝家魚池窩棚,老遠就聽到裡面有響動。他進去一看,見三個年輕人正用一根楊木杆子在牆上摳洞(後來證明是摳瞭望口,也可做射擊孔),就問:“你們是幹什麼的?”“我們是縣林業科的。”三個人反問道:“你是幹啥的?”“我是找牛的。”“找牛的?怎麼手裡還拿著鋸?你是盜伐木材的吧?得罰你!”

劉某找牛回來,那名中等個頭的人還到他家“查看”了一番。臨走時說:“我們是私下出來查訪的,不許你對外人說!”

王福等判定:這三個人就是王楊一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為進一步得到證實,他把許多照片拿給這位農民辨認時,他從中很快就認出了張福軍,他揀出照片說:“這個就是三個人中的那個三十出頭的和我說話的大個子!”

當晚,王福等返回鐵力時,又獲得一個新情況:鐵力縣公安局從一知情人那裡瞭解到老四張福德門牙左側有顆缺齒。燈下,年近六十的省公安廳老刑警王福,舒展開了眉宇間的皺紋,心情舒朗地思索著:八天來,不僅王楊一案有了眉目,而且興隆鎮一案也有了進展,鐵力農場十三連的人,不早就提供了三個盜車人中有一個門牙左側有顆缺齒嗎!

5月16日,根據所獲得的情況,指揮部確認慶安縣豐田鄉慶興村的張福軍、張福仁、張福德就是犯罪嫌疑人。

那麼,下一步自然是去他們家裡抓捕了。

警方認為三張肯定已經逃竄,並沒有失望能夠抓住他們。

出乎意料的是,這次抓捕竟然有了收穫。

5月18日零時,哈爾濱市公安局的刑警和武警戰士在局長陳永才的指揮下,封堵了哈爾濱市動力區一條街的所有路口,幷包圍了這條街的一處住宅。七名刑警在哈爾濱市公安局刑偵處處長王世權的帶領下,來到張家門前。

“叫門!”王世權對“三張”的一位親屬說。“開門哪!”片刻,裡面傳出一老婦聲音:“誰呀?”

“是我呀!”

門開了,刑警們一擁而入。

老四張福德正在睡覺,突然被人按倒在床上。他驚醒後奮力掙扎,還說:抓錯人了!你們抓錯人了!

不由分說,他就被戴上了手銬。但老大、老三卻不見蹤影。

警方在香坊公安分局對張福德進行了突審。

開始,有過4年入獄經驗的張福德,裝瘋賣傻,什麼也不說。在警方拿出彈道檢驗證據和目擊者證詞後,張福德才啞口無言。

審訊的民警說:你們做的這些事,肯定是槍斃了。說不說隨你!你不說,不要後悔就是了!如果你好好交代,我力所能及都可以幫你解決,生活上也可以適當優待。

顯然,潛臺詞就是,如果你不說,就打!對於這種殺人犯,就算打死了估計也沒人過問。

張福德蹲過監獄,自然是懂的。在沉默了一陣後,他說:“好吧,我都講了。”

據張福德交代:“12·9”盜槍案、“5·7”王楊火車站槍殺民警案、“4·2”盜車綁架殺害兩名更夫案,都是他們三兄弟乾的。

民警問:你們這麼幹的動機是什麼?

張福德:“我們想搞十萬、二十萬元錢,在市內、市郊買房子,再買汽車……”

“為什麼要盜槍?”

“我大哥說,做買賣掙錢不解渴,不如去搶。我們想搶銀行。”

“那麼,為什麼又要盜汽車?”

“有了車,作案方便,跑得也快。4月2日盜車後,我們想到我大哥熟悉的嫩江境內的火龍門金礦搶儲蓄所。我們駕車經慶安、綏化、青岡、明水、拜泉、克東、北安、龍鎮、五大連池、尾山農場,繞到嫩江,因道路堵塞,沒過去。我們又從嫩江經訥河到扎蘭屯、查哈陽,在扎蘭屯時想搶派出所短槍,因人多沒動手,又到甘南。4 月10日,我們又駕車到嫩江,因時間長了,怕暴露,就將車在嫩江燒燬,我們乘火車回到了哈爾濱……”

“為什麼綁架並殺害了兩名更夫?”

“不殺更夫就暴露了我們自己。”

“到王楊的目的是什麼?”

“我們本來想搶王楊鄉建行營業所。後來發現他們一天營業款太少,就放棄了”

“為什麼要打死民警張興權?”

“他在候車室碰上了我們,對我們進行了盤查。我大哥一看,不好,當即就向他開了槍。我們拿走了他的手槍就往外跑,在外邊過了一夜,8日早晨過河到了豐田鄉……”他還供認了在豐田鄉慶興村和興山林場一帶的活動。他說:“10日早晨,我去供銷社買燒餅,剛剛離店沒多久,就聽到東山附近槍聲響了。我嚇得不敢去約定的地方,和大哥三個回合。自那之後,我和我大哥、三哥就沒再碰上。我身邊沒什麼錢,槍也在他們身上,只得逃回家躲一躲。我當夜到我妹妹張某家,借了二十元錢和一套棉衣,在我二姨常某家住一夜,11日早上乘火車回到哈爾濱市。”

“你大哥、三哥呢?老實交代”

“真不知他們的去向。”

那麼,張家二兄弟,攜帶三支長槍、一支短槍,究竟逃向了何方?

5月19日,公安部向全國發出了緝拿“二張”的通緝令。

2個月後,案件又有了線索,二張又殺人了。

7月4日16時40分,五常縣公安局突然接到小山子鎮派出所的電話報告:“尚志縣珍珠山鄉河南村農民候某來所報告。6月23日河南村村委會主任孫廣發去五常買摩托車失蹤了!”電話還說:“珍珠山鄉農民在衝河鎮新甸村南約2公里處路西叢林中,發現一具男性裸體屍體。”

警方從現場勘察中發現,在屍體西南側8米處的榆樹下,有一堆衣物等,已被泥土、樹葉掩埋。刑警們從一件西服、一件短衫的後面發現有三個穿孔。經失蹤者的父親、妻子和親友的鑑別認定:死者就是29歲的孫廣發,這些衣物,恰是死者的。而且,經死者在五常的親友證實,孫廣發是於6月25日14時,騎著新買的日本雅馬哈摩托車離開五常,趕往尚志的。

7月21日,五常縣公安局刑警隊副隊長李慶發在訪查群眾時,衝河公路段兩位年輕工人提供:6月25日15時許,他們在發案地西北公路上,聽到三聲槍響。

李慶發問:“是不是獵槍?”

我倆都是剛退伍的軍人,聽聲音是全自動步槍聲,很像是56式衝鋒槍”

22日零時,刑警齊鳳桐冒雨騎著摩托車從十公里外的新甸村趕到指揮部,交出了一枚全自動步槍彈殼。他說:“這枚彈殼是新甸村一位農民交出來的。他是7月5 日在距離案發現場50米處的沙堆旁拾到的。”齊鳳桐說,那位農民還告訴我們,紅旗村二隊也有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拾到二枚全自動步槍彈殼。

7月29日,李慶髮帶著一枚彈殼和一隻雅馬哈手柄,到松花江行署公安局作了彙報。並要求對案發現場遺留的彈殼和摩托車手柄進行檢驗。

省公安廳痕檢工程師崔道植,經對五常縣警方送來的彈殼和摩托車手柄的檢驗,證明這枚彈殼與5月7日王楊火車站等系列案件完全一致。

8月初,省公安廳高級法醫黃文衡等趕赴五常,對死者上肢骨骼和死者帶有三個穿孔的西服上衣、短衫等進行了複檢,發現:骨骼上有彈穿痕跡,衣服上的三個穿孔是射擊所致,並留下了由於彈熱所引起的燒焦痕跡。最後認定:孫廣發是死於“二張”手中的全自動步槍之下。

8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警方在火車站,發現一個行為非常可疑的男人,相貌酷似二張。

他們將他暫時關押在看守所,提取了他的指紋。

根據指紋對比,此人就是全國通緝的張福仁。

見無法隱藏身份,張福仁承認了自己的身份,還交代之前的案件。

6月25日15時許,在五常縣,流竄的他和張福軍在公路上聽到了摩托聲。這段時間,他們苦於沒有交通工具,只能步行逃走,決定殺人搶槍。

張福軍藏在路旁一個沙堆後面,他到路邊去打招呼。那個駕車青年剛一停車,張福軍的全自動步槍就響了,一連三發……

這個年輕人栽倒在地上,當場就死了。

他們兩人騎著摩托車一路流竄到吉林!他們發現沿途公安檢察的哨卡很多,三支不能摺疊長槍根本無法帶過去,只能挖坑將槍埋到路邊。

隨後,兩人帶著54式手槍趕到吉林市火車站,準備南下逃竄到廣州,尋機去香港。

在火車站候車期間,張福軍讓張福仁坐著別動,自己去買點吃的。期間巡邏的五六個車站公安發現張福仁很可疑,對其進行詢問。此時張福仁看到張福軍拿著麵餅正要走過來,立即使眼色讓他快跑。張福軍慌忙丟下面餅和弟弟,逃出了火車站。

至此,三張中已經有兩人被抓獲。

警方認為這三個人中,反而是老大張福軍最沒有外逃經驗和作案經驗。張福軍一共只蹲過幾個月看守所,不是有經驗的歹徒,估計不久就會被抓獲。

果不其然,9月22日,黑龍江省公安廳接到公安部的電話通知,9月20日,廣州市公安局捕獲一名自稱是內蒙古牧民的持槍犯罪嫌疑人,繳獲一隻五四式手槍,從槍號上看,這隻手槍是5月7日王楊火車站被害民警的。

1986年9月23日,刑警王福、孫文成等飛抵廣州。廣州市公安局通過指紋鑑定,證明那名持槍犯罪嫌疑人就是張福軍。

經審,張福軍供認了“12·9”盜槍案、“5·7”王楊火車站槍殺民警案、“4·2”盜車綁架殺害兩名更夫案、“6·25”五常殺人搶車案均系他們兄弟所為。而且,供認了他流竄到廣州的犯罪事實。

據張福軍交代,8月14日張福仁被捕後,他慌不擇路,於8月16日逃到大連。他想乘船去煙臺,但無法買到船票,就乘車至瓦房店,又改乘至天津。又乘汽車由天津逃至北京,從票販子手中買到了去廣州的火車票。

到了廣州,張福軍幾乎身無分文,考慮繼續作案。他在火車站遇到一個自稱是遼寧人的騙子,兩人決定一起作案。

在火車站前,兩人將一個賣銀元的人騙上一輛出租汽車。

張福軍凶神惡煞的威脅說:“你賣的是假銀元,跟我們去公安局。”

賣銀元的人嚇得半死,扔下268塊純度不高的銀元后逃走。

張福軍拿到銀元后,將遼寧騙子甩開,並把這批銀元埋在一根電柱下的花池中。

這個騙子不服,找來一個上海騙子冒充是黑社會的,要求與張福軍分贓。

9月20日晚,兩個騙子找到張福軍,胡亂持續一同,讓張不要尋死。這些騙子哪裡知道張福軍是個持槍殺人在逃的歹徒。張福軍非常惱怒!當時54式手槍就在他身上,只是畏懼廣州警方,沒有敢於直接殺死他們。張福軍以取銀元為由,轉身就走,企圖趁機溜掉。這時,上海騙子已察覺其動機,便緊追不捨。

三人一追一逃跑過兩條街。張福軍見騙子追的緊,知道不開槍不行了。

當上海騙子拉住張福軍左臂時,欲逃的張福軍立即抽出手槍,對準騙子心臟就是一槍。這個騙子倒也很機靈,急忙翻身躲避。

呯,這一槍將這個上海騙子左肩打傷。那個遼寧騙子,嚇得轉身就跑。

槍響以後,廣州市流花公安分局民警黃健下班騎車經過此處,立即追趕逃跑的張福軍。張福軍見有警察,撒腿就跑。廣州的小路很多,祥子橫七豎八。當追至站南路口時,張福軍突然乘著夜色藏匿起來。黃健立即向公安分局領導報告此事,15名民警分乘三輛警車,兵分三路追捕張福軍,同時全市搜捕。

21時20分,其中一路搜捕民警驅車至廣州軍區第二總醫院附近時,發現一個留鬍子的北方大漢,左腋夾個衣服包裹,正慌張地趕路。治安隊負責人趙長春根據黃健提供的案犯的特徵判斷,這個大漢很可疑,便決定進行盤查。

張福軍見身後一輛警車緊逼,飛步逃竄。當警車逼近張福軍還未停穩時,幾名民警先後飛身下車,將其圍住。其中一個民警機警地繞到張福軍的背後,一拳打落了他腋下的衣包,一支五四式手槍掉在在地。張福軍驚恐未定,就被戴上手銬。後來警方發現,張福軍之所以沒有操槍還擊,是因為槍裡沒有子彈。殺死民警的時候,發現槍裡只有1發子彈。當年小地方的民警一輩子不會開一槍,出於保護彈簧考慮,一般只在槍裡裝1發子彈。如果不是這樣,還不知道會死多少人啊!

至此,這起在全國影響較大的特大案件的偵破、緝拿工作宣告結束。這是偵破、緝拿盜竊、殺人、搶劫、盜竊槍支犯罪的張福軍、張福仁、張福德三兄弟的第一百四十天。

1986年12月17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盜竊、殺人、搶劫、盜竊槍支罪判處張福軍、張福仁、張福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2月27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了張福軍、張福仁、張福德的上訴,維持原判,並下達了執行死刑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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