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7 大衛犯罪與後果?(撒母耳記下十一至十四章)

大衛犯罪與後果?(撒母耳記下十一至十四章)

當約押等帶兵繼續抵禦外敵,國中太平的時候,大衛“飽暖思淫慾”,他在國家穩定、王位穩妥以後,屬靈醒覺性也逐漸減低了。他午睡至太陽平西才起來,在皇宮的屋頂上,見到一貌美婦人沐浴,從眼目的情慾,心中之淫念,再發展至行動,他完全不拒絕試探的機會,反而一步步走向罪的深淵──犯奸淫之罪。為了遮蓋他的罪,他不惜借刀殺婦人的丈夫烏利亞,繼而搶走其妻子。在人看來,大衛作這事,“神不知,鬼不覺”,然而他的罪行卻瞞不過耶和華,神遣先知拿單去見大衛,藉比喻揭穿大衛之罪,又預言神的審判必臨到。大衛認罪時曾說作這些事、無憐憫者要“還四倍”(十二 6),結果,他的四個兒子均橫死(包括與拔示巴生的頭胎嬰孩、暗嫩、押沙龍、亞多尼雅)。他玷汙別人的妻,自己的女兒亦被同父異母的兄長亂倫沾汙。他借亞捫人的刀殺義人烏利亞,破壞其家庭,以後刀劍永不離開他的家:押沙龍為報妹妹被姦淫之仇,將暗嫩殺死,然後逃亡,其後雖然回耶路撒冷,但他已萌篡位之意,禍害在大衛家繼續不斷出現。

大衛犯罪與後果?(撒母耳記下十一至十四章)

默想

一個人的道德不是“聽”回來的,大部分是“看”回來的。父親看黃色雜誌,兒子亦學會;父母用惡毒說話吵架,兒女亦學會;父母打架,兒女亦學會;父母離婚,他們的子女百分之九十會離婚。大衛的淫亂、殺人,兒女亦學會。這實在值得我們引以為鑑。

與主同行

罪永遠不會單獨發生,一個人犯了一樣罪,很容易為遮掩自己的罪過而第二次犯罪,造成的結果如雪球一般,愈滾愈大。大衛不對付小罪,以致發展到無可收拾的地步。弟兄姊妹,“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 23)

金句: 箴言四章廿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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