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市民大廠買“農家院” 房未到手錢也難退

市民大廠買“農家院” 房未到手錢也難退

位於河北大廠的玫瑰農莊,有業主在此值守,防止陌生人進入 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董振杰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董振杰)居住在繁華都市的市民大多有個田園夢。幾年前,有北京市民到距離北京30公里的河北大廠“玫瑰農莊”租賃了帶大棚的農家院,準備在此養老居住,沒想到兩三年過去既沒有住進“大棚農家院”,也沒有退回錢款,走進一個尷尬的死衚衕左右為難。大廠縣負責接待維權者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國土、工商、公安等,已經介入調查玫瑰農莊的違建一事。

市民大厂买“农家院” 房未到手钱也难退

貼在大門口的依法拆除違規大棚房公告 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董振杰

購買兩年多 未能住進“農家院”

年近七旬的北京市民閻女士和丈夫,住在一套二三十平米的公租房中生活,丈夫殘疾,兩人一直有個田園夢,希望退休後到鄉下養老。2015年,閻女士來到距離北京約30公里的河北大廠縣,考察一個名為“玫瑰農莊”的大棚農家院項目。

“雖然這個項目說是陽光溫室大棚,其實大家都知道,就是大家俗稱的農家院。”閻女士說,不少人經常在街頭見到散發的“農家院”“溫室大棚”等廣告,為了保險起見,就專門租用了“玫瑰農莊”這個比較貴的項目,“一個300平米的大棚,裡面帶小院和五六十平米住房,租期25年,大約需要支付16萬元,棚裡面可以花錢自行裝修。”

閻女士說,到玫瑰農莊一期項目參觀之後,看到建設好並進駐的業主的情況,自己很是羨慕,於是就在2016年3月15日將12萬元(首付款)交給出租方,並在合同上約定當年10月31日必須按時將“陽光大棚”交付使用。“我一直等,直到現在也沒有等來這個大棚,他們建設未完成就停工了。到法院起訴並要求強制執行,一年多過去了,現在出租方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也找不到人了。”

孫女士是北京一家公司的白領,心中一直想將父母接到身邊養老。“我想著購買一處農家院,住個二三十年,對父母來說比住樓房更接地氣。但我知道一般的農業大棚是不能當住房的,後來看到‘玫瑰農莊’宣稱是大廠縣的農業示範園。”孫女士說,經過考察,她來到河北大廠陳府鄉的玫瑰農莊看到,“園區很大,環境很好,銷售人員帶我們看了一期大棚農家院,這裡簡直是一個樣板工程,園區里路面鋪成寬敞的水泥路,路邊有綠化帶,還有一些造型,每個陽光大棚內有一個可以居住的五六十平米的房子,而且上下兩層的結構,這樣一來至少有100多平米的居住空間,再加上溫室大棚內的使用面積,非常划算。”

孫女士說,2016年4月,她花費15.8萬元租用了280平米的一套“陽光溫室大棚”,租期為25年。“我們是跟主要負責人宋某談好價格,現場刷卡交錢也是刷到宋某個人賬戶,但交完錢後,一等再等,既沒有等來房子,也沒有等來退款。”孫女士說,後來才發現自己可能上當了,無奈之下與業主一起去各個部門反映問題,一直沒能得到解決。為了固定證據,她於2017年花費將近1萬元,請北京方圓公證處前來對所見所聞的一切證據做了公證,隨後將開發商廊坊麥田歲月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官司雖然贏了,但是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現在維權無門。”

大棚內可挖游泳池 開發商既收租金又拿補貼

500平米私家莊園,在北京只需十幾萬一套,不僅能住人,還能種菜、燒烤、垂釣,打造都市人的田園夢想,這樣誘人的廣告短信相信很多人都收到過,但這樣實惠的房子真的有嗎?所謂私家莊園又是怎樣的呢?央視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發現,北京昌平、天津武清、河北大廠均存在將農田改造成“農家院”的現象,而使用的藉口均是“陽光溫室大棚”,開發商等實際上既可以從國家拿到蔬菜大棚的補貼,又可以從租戶手中得到價值不菲的租金。

而大廠“玫瑰農莊”的接待人員在央視記者暗訪時甚至表示,業主可以隨意在大棚內做文章,甚至有人租下大棚之後僅裝修費就花了七八十萬,在大棚內連游泳池都可以隨便挖。

按照銷售人員的介紹,央視記者所探訪的園區土地使用性質均為設施農業用地。

對此,中國農科院農經所農村發展研究室主任夏英表示:設施農業是現代農業的一種,從用地性質上來說,這是農用地。根據2014年《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中明確:設施農業用地按農用地管理。設施農用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變相將設施農用地用於其他非農建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這樣在農業大棚內建設大棚房的行為,屬於破壞耕地或非法佔地等違法行為。

中國政法大學國土資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國地質大學特聘教授李顯東說:“大棚房違反了我們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實際上是有人把農田變成了一種帶有農家樂性質的別墅,非經法定的程序批准,不能把農業用地變為其它的產業、娛樂用地,所以是大棚房是一種違法行為。”

市民大厂买“农家院” 房未到手钱也难退

玫瑰農莊的二期項目未交付,業主無法入內 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董振杰

回訪 業主把守大門禁止外人進入

6月12日,距離央視記者曝光10天之後,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跟隨幾名業主一起,來到河北大廠陳府鄉的“玫瑰農莊”進行回訪。

記者看到,這個玫瑰農莊的所在地距離陳府鄉政府大約五六百米,遠遠就能看到高懸的“玫瑰農莊”幾個大字,地上鋪著寬敞的水泥路面,大門口有現代化的電動伸縮門,十來名一期業主正在大門口把守,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一期的大棚房大多已經投入使用,每家每戶均有一個獨立的大門。而南側的二期項目(兩者相隔一個鐵柵欄)雖然“大棚”房屋結構已經建好,但不少大棚上面缺少一個頂蓋。

一名二期業主告訴記者,所有二期的業主都是既沒有拿到大棚,也沒有退回錢款。玫瑰農莊違法用地被媒體曝光後,很多一期業主擔心自己的“大棚”被拆除。

市民大厂买“农家院” 房未到手钱也难退

貼在一家租戶門上的整改要求 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董振杰

門口貼責令改正通知書 違法用地將被查處

在玫瑰農莊二期一家租戶的門上,貼著一張大廠國土資源局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

大廠回族自治縣國土資源局在《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說,該租戶未經批准擅自侵佔集體農用地進行建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現責令你單位於2018年6月6日前予以改正,改正內容包括拆除15平米以外的房屋、硬化地面和其他與種植無關的物品,恢復大棚農業種植用途,對破壞的耕地實現復耕,每個單體大棚最多保留15平米的看護用房,但不能硬化,不能有生活設施。”

而在玫瑰農莊大門入口處,也張貼著一份《河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徹底清理整治“大棚房”的公告》。

河北省國土資源廳在公告中表示,農業大棚是用於開展種植、養殖等生產活動的常見農業設施,是促進農民增收和產業脫貧的重要手段。近年來個別企業和人員以設施農業項目為名,擅自改變用途,在大棚內部或附近建設居住休閒等性質房屋,有的建成以後出售出租,有的引誘蠱惑他人購買大棚後自建房屋,這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屬於破壞耕地或非法佔地等違法行為,必須退還被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築物應拆除,恢復土地原狀,違法破壞耕地情形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論購買大棚房或購買大棚後自建房屋,違法建築物的相關權益均不受法律保護,自建大棚房的建房人還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全省各市縣已全面啟動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存在違法建設大棚房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應抓緊將違法設施進行拆除,對違法佔用的土地進行復耕,對拒不停止和拒不整改的將依法進行查處。”

《廊坊日報》:對玫瑰莊園大棚房進行現場拆除

據《廊坊日報》報道, 6月7日上午,大廠回族自治縣組織相關部門對玫瑰農莊、百合谷2處違規建設銷售的“大棚房”實施了集中拆除。這是該縣加快推進“大棚房”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舉措之一。

大廠緊緊抓住京津冀協同發展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重大機遇,嚴格落實與北京城市副中心“統一規劃、統一政策、統一管控”的相關要求,對土地利用、城鄉建設等加大管控力度,保持“兩違”治理高壓態勢,建立完善了綜合立體巡查機制。據悉,該縣將嚴格按國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及省、市要求,加大“大棚房”的查處整改力度,確保全面徹底、不出遺漏。對排查發現的“大棚房”問題,將堅決對其違法建設和租售行為進行有效制止。

大廠信訪局:國土、工商、公安均已介入調查

記者嘗試聯繫玫瑰農莊一名姓宋的負責人,他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6月12日上午,記者隨著多名業主一起來到大廠回族自治縣信訪接待處。

一名負責接待的工作人員表示,對於玫瑰農莊在內的多個違法佔用耕地項目,大廠縣國土、工商、公安等已經介入調查。若是有公職人員違規參與其中,也將依法受到處理。而佔用的農用地鋪上水泥後如何恢復、如何處理等,政府多個部門正在進行評估。對於購買大棚的業主,既可以前往法院起訴等進行維權,也可以在有關部門調查取得進展後提交證據,根據追回的錢款多少按照比例依法返還。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原創作品拒絕任何形式刪改,看法新聞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