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男方全款80萬買了房,我出20萬裝修,房子加我名字應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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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買房了,加你名字也沒有用啊,還是男方婚前財產,說白了,加你名字與否,房子都和你沒有半毛錢關係,何必損失20萬去裝修呢?

拿好自己的20萬裝修款,一分錢不要出,首付一套自己婚前的房子。當然,以後得房貸也自己還,不要想著男朋友幫你還。

男朋友的房子他有錢就裝修,沒錢就租房,你也不要想著去占房子的便宜。

他的房子,你和男朋友結婚了就可以住進去,要是離婚了房子你也沒有份。


清風徐來的摩羯


結婚時我老公的父母花12萬買的房子,老公說讓我掏點錢就寫上我的名字。可是我沒有錢。房子當然就沒有我的名字。結婚3年了吧房產證才辦下來。其中的心酸只有自己才能體會!我後來發誓一定要擁有我的名字的房子,於是在我的折騰下(用他的話就是折騰)我們買了車。也買了房當然欠款不少?現在我們壓力很大可是我覺得我可以努力還賬。新的問題又來了他動不動就把離婚掛嘴上!我們一起過了15年了!他的話讓我很傷心,我打算離婚!


用戶4252427498385


不應該,因為加上你的名字也是屬於婚前財產,我給你普及一下什麼是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是結婚前一方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財產歸其所有,除非書面約定,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對婚前財產的法律規定:

(一)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第十八條的規定。

第二十條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二十一條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二)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

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後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後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三)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取消了“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一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9條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畢竟結婚是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一件終身大事。所以,大家還是應該對自己的婚前財產多一些瞭解才是,還應該要好好的規劃婚前財產,這樣才會擁有更美好的婚姻。


常州鑫姐


及時止損吧,這樣的男人你也敢嫁?現在就在防著你,今後你自己要是出點啥事,他肯定不會管你的。你是小資女人,雖說找老公不一定要門當戶對,但門當戶對還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何苦和這樣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呢?


年華冉冉催人老1


那你出80萬全款買房,讓男方出20萬裝修。寫你們兩個的名字。很好!


小懶貓amr


好像有一種說法是這麼說的,男方在婚前全款買的房子,是婚前財產是不錯,但是如果男方在婚後跟你有約定,願意在房子上面加你的名字的,應該屬於男方的贈與行為[摳鼻]



偵緝隊的賈隊長丶


不必要求男方把婚前買的房加名,最好的辦法是不要加名,也不出裝修費,男方不是說讓你當租房子來住嗎?可以啊,誰聽說過去租房子住還自己拿錢幫房東裝修房子的?大不了你每月出點生活費,就當每月交納的房租水電費,20萬這種大額錢你最好自己留著,添點錢給自己買套房,別說房子這麼大的事兒了連婚戒這麼小的東西都是你來買,這種男人你嫁他圖個什麼勁兒,又摳搜又算計。


克洛伊蔡


這個應該加,而且是理由非常充分,男方負責買房,你負責裝修,所以說加上你的名字也就是理所當然,看樣子你說的房子肯定是你們的婚房,那麼你掏了錢,雖然說這是婚前賣的,但是裝修你掏錢了,那麼這房子理所應該就是你們兩口子共同的財產,所以說你的這個要求一點都不過分,而且還非常合情合理。

最可恨的莫過於那些什麼都讓男方買,而且還理直氣壯的要求車房寫上女方的名字,因為娶媳婦一屁股債,人家婚前的財產,可是沒辦法,為了找媳婦,只能妥協,到頭來最怕的就是婚姻三兩年,成了分割財產,那才是最為悲哀的事。

一直強調的是男女平等,可是真正平等了嗎?並沒有,而傳統的一些東西愈演愈烈,天價彩禮讓許多家庭債臺高築,可是又沒有辦法,你不債臺高築,你就找不到媳婦,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所以說打擊天價彩禮,真正提倡男女平等,才是對婚姻最公平競的,而不是一方面的索取,像題主這種情況還是相當開明的,男方買房,女方出裝修費,合情合理。

所以說這種公平就應該在房產上寫上女方的名字,才能彰顯出來真正的公平,婚姻離不開物質,物質意味著不公平,那麼什麼是公平,公平就是有債一起扛,有福一起享,可是現實中這樣的公平又有多少呢。


珞珈社


應該啊,如果男方覺得有問題,可以寫明房子的佔額比例的!千萬不要你平白無故的出了20萬,然後房子和你沒有半毛錢關係!這樣的事情還是先小人後君子的比較好......


海哥


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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