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临清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临清市纪委市监委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震慑,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临清市经济开发区郭堤居原党支部委员曾现波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郭堤居集体土地建设厂房问题。2007年3月, 郭堤居居民曾现波在未经国土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占用该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2500平方米建设电机厂厂房,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881.2平方米。2017年8月,该厂更名为山东峰龙电机有限公司,法人由曾现波变更为其子。2018年3月, 临清市国土资源局对山东峰龙电机有限公司下达了临国土资罚字(2018)0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罚款3.75万元。2019年10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曾现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清市青年路街道后坑居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主任王汝元超标准向居民征收生产性费用等问题。2016年10月,后坑居生产性费用方案为每亩30.9元,共计19854元。王汝元擅自决定按照每亩42.3元的标准向该居84户居民征收,共计多征收7250元。后坑居低保户苏某某于2016年11月去世,王汝元未及时向街道民政办、人社办报告其死亡信息,致使苏某某家属违规领取养老金、低保金854元。2019年10月,中共青年路街道工作委员会给予王汝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清市戴湾镇小王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纪长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加收、摊派费用问题。2015年至2016年,戴湾镇小王庄村在收取卫生费、农业保险和治安保险费时,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纪长禄提议并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超标准向本村群众加收费用共计11704.4元。2019年10月,中共戴湾镇委员会给予纪长禄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把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以专项整治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营造全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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