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陝西省生態環境廳原廳長馮振東被逮捕 系黑惡勢力“保護傘”

陝西省生態環境廳原廳長馮振東被逮捕 系黑惡勢力“保護傘”

北京青年報記者12月2日從最高檢獲悉,陝西省生態環境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馮振東(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陝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漢中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漢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馮振東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馮振東,男,漢族,1966年11月生,陝西延長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博士。曾任陝西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廳長,今年5月被查。

今年11月,馮振東被雙開。

通報稱,馮振東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串供、偽造、轉移證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違反組織紀律,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違反規定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消費卡,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群眾紀律,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政府採購活動;違反生活紀律,貪圖享樂,造成不良影響等。

“馮振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摒棄責任擔當,踐踏黨紀國法,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之後,仍肆無忌憚、不知敬畏,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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