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內蒙古11人涉嫌非法買賣槍支、持有槍支彈藥罪一案開庭審理

11月20日上午,通遼市開魯縣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田某、張某、吳某等11人涉嫌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持有彈藥罪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2014年10月,被告人張某在互聯網上通過QQ聯繫網絡販槍團伙購買了槍管、槍栓等槍支配件,並將上述配件組裝成一支5.6毫米的口徑步槍。2015年至2017年,該槍經幾名被告人轉賣,最後到梁某手中,引發“3·25”持槍殺人案。

由於該案被告人眾多,案情疑難複雜,庭審由開魯縣法院院長包樹海擔任審判長。庭前,合議庭作了充分的準備,進行了合理的分工。庭審中,合議庭嚴格依照法定程序推進庭審進程。在庭審過程中,核實訴訟參與人身份、告知權利義務、法庭調查、組織控辯雙方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流程依次進行,庭審程序層次分明,整個庭審活動張馳有度。

本案將經合議庭合議後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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