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揚州外賣小哥送餐時將人撞死!法院這樣判……

揚州外賣小哥送餐時將人撞死!法院這樣判……

一襲黃衣或藍衣

跨在電動車上風馳電掣

外賣小哥的身影總是格外匆忙

而這種匆忙帶來的負面效應就是

交通事故頻發

扬州外卖小哥送餐时将人撞死!法院这样判……

據我市交警部門發佈的相關數據表明,目前揚州市區有外賣電動車2000多輛,每年外賣騎手駕駛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近百起。網絡上,與外賣騎手有關的交通事故層出不窮,讓外賣小哥“慢下來”的呼聲也從未停止過。

扬州外卖小哥送餐时将人撞死!法院这样判……

2017年7月

外賣小哥小王在送餐途中與

另一騎電動車的男子相撞

導致男子顱腦重傷

幾個月後,男子死亡

男子家屬一氣之下將外賣小哥、配送公司以及某保險公司一起訴至法院……近日,經廣陵法院主持調解,終於達成一致調解方案。據瞭解,這是廣陵法院審理的第一起涉及外賣騎手的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案件。

送餐途中出意外致對方受傷

數月後傷者死亡

小王是某外賣平臺的兼職送餐員,2017年7月15日中午,他剛剛將一份快餐盒飯送到了九龍花園某住戶手中,便又著急轉身出發了,下一單就在對面小區,他得抓緊時間趕過去。

他騎著自己的電動踏板車由南至北在小區裡行駛,因為路邊停有機動車輛,他不得不將車騎得往中間靠了靠,就在他即將經過一個小岔路口時,突然發現老張正騎著自己的跨騎式電動車迎面向他駛來。小王躲閃不及,二人騎著電動車發生碰撞,致電動車受損。

小王今年38歲,在碰撞中並未受傷,但是與他發生碰撞事故的老張已經68歲了,當場失去意識。小王見狀,立即將老張送醫。

由於事發地點無監控,老張又一直昏迷不醒,無法查清事故的成因,交警部門出具了相關事故證明。

2018年3月中旬,老張去世。

送餐員、配送公司、保險公司被訴至法院

法院調解由保險公司賠償

從事故發生後到次年3月去世,老張共住院兩次,花費十餘萬元。但是除了小王前期墊付的4萬多元之外,餘下的醫藥費到底誰給,也沒人給出說法。

2018年4月初,老張的家屬一氣之下將小王和其供職的配送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其賠償老張在本次事故中所受的損失包括醫藥費、住院伙食補助金、營養費、護理費等共計16萬餘元。

之後,小王辯稱自己是某外賣平臺的兼職送餐員,事故是在送餐途中發生,而該外賣平臺已經為送餐員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商業保險。原告遂追加該保險公司成為被告。

經廣陵法院審理後認為,該事故是在送餐途中發生,屬於職務行為,應當由小王服務的配送公司承擔責任,其本人不承擔責任,又因該公司為送餐員購買了商業保險,經調解,老張的家屬、小王、外賣平臺以及保險公司達成一致調解方案,由該保險公司向老張家屬賠償14萬餘元,並向小王返還墊付款4萬餘元。

法院建議

完善監管機制和保險機制

該案承辦法官認為,作為外賣送餐人員,保證客戶的餐點及時送達固然重要,但遵守交通秩序、保證交通安全更是重中之重。

作為外賣平臺,一方面應當建立完善的監管機制,無論是全職送餐員,抑或是兼職人員,都應該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培訓,提升員工的風險意識,從而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保險機制,購買商業保險分擔送餐員個人的經濟負擔,萬一出現事故,能讓受傷者第一時間得到救治。

揚州外賣小哥

每個月交保險費100元,從工資中扣

張先生今年40歲,他在揚州從事外賣騎手的工作已經有兩年多時間了,收入與配送單數掛鉤,一天如果多的話可以跑到40單以上。他表示,自己有意外保險,據他所知,他認識的外賣騎手也都購買了保險。

只是,這份保險並不是其所在的配送公司為其購買,而是騎手們自己花錢買的,“強制要買保險的,100元一個月,從工資中直接扣。雖然是自己花錢,但是有了這份保險,張先生也安心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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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揚州晚報(yangzhouwanbao)

原標題:揚州外賣小哥送餐時將人撞死!法院這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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