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銀行打電話來邀請信用卡分期,應該辦嗎?

柯----


信用卡絕對不要辦理分期還款,太不划算了!

銀行信用卡收入來源

有很多人會奇怪,辦理信用卡刷卡消費,產生的積分還可以兌換各種禮物,銀行哪來的收入,不是辦了“虧本”的買賣!當然不會,銀行“套路”多深啊!

  1. 只要你刷卡消費,就會產生手續費(商家支付),就會有收入,標準費率是0.6%,這個是銀行、銀聯、第三方支付機構按7:1:2的比例分成,銀行躺著賺七成,多好的事呀!這才是銀行一次次讓你辦信用卡的原因所在,你兌換的禮物都是靠“刷卡手續費”變相換取的!

  2. 逾期還款、取現利息及手續費。信用卡的取現功能,可不是免費的,在你取現後(或逾期還款),一般每天需要支付萬分之五的利息(年息18.25%),直至還清為止!另外,在你取現時,還需要另外支付1%~3%的手續費,且最低收取10元。

  3. 信用卡分期手續費。雖說信用卡分期可以大大減輕還款的壓力(特別是大額消費),但是分期的手續費相對比較高,且分的期限越多,實際支付的成本可能也越高!


信用卡分期還款,總成本是多少

我們以交通銀行信用卡分期還款手續費率來說,看似並不高,分12期的費率只有0.72%,年化利息也不過才8.64%。

如果10000元分成12期還款,我們每期都會歸還一定金額的本金(833.33元),理應每個月都要扣減相應金額的手續費,但銀行還是會按全款來算的。所以,雖說名義上費率只有8.64%/年,但實際費率可能會達到15%,甚至更高!

提前還款,更加不划算

很多人可能會想,那我提前還款呢,不是就可以少給手續費啦!只能說你“很傻、很天真啊”,且不說,部分銀行分期手續費是在首期一次性收取的(工行、中信);即使是分期收取手續費的銀行,如果你提前還款,是要將剩餘各期的手續費一次性補齊的!

更為重要的是,選擇提前還款,就意味著縮短了期限,而總費用並沒有降低,等於變相又提高了支付的實際利率,對於借款人來說,更加的不划算!

總之,如果有銀行打電話過來邀請信用卡分期的話,除非不得已,我建議都不要辦理分期,太不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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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者思


如果有能力全額還款,是沒有必要辦理分期的。


逾期還款,會按照每天萬分之五的利率計算利息,摺合年息18%。但是如果一時還不上,先還一半,兩三個月全部還完,也許還是比分期合適。


分期越多,則手續費越高,真實年利率往往會超過10%。

銀行是商業機構,以營利為核心,他們推薦的業務,自然更多對他們有利。


要知道如今理財的年收益,保本的理財是很難超過6%。假如你寶寶類貨幣基金裡面有錢,先取出來還了信用卡也是合適的。


分期手續費看著不起眼,一期0.6%,十期看起來也才6%的樣子。但是這有很大的欺騙性。


就跟你借了信用卡已經還了一半,但是逾期後還會給你按照欠款總額計費一樣。


分期後每個月都會還款,實際欠款本金越來越少,但是手續費可還是按照全部欠款來收的,最終實際手續費要超過10%,甚至於接近18%。


所以,寧肯先還一部分,然後兩三個月還完,也不要辦理分期。


實際分期年利率=單期手續費率*分期數/(分期數+1)*24

以手續費0.6%,分期三期計算,實際年利率10.8%。

假如分六期,則變成12.34%。

分十二期的話,利率就會是13.29%。


之所以建議拒絕分期,一方面是為了避免付出更多的利息,但是最重要的是避免養成分期的習慣,付出越來越多的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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