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有人舉雙手贊同取消物業,你怎麼看?

杜康之友


支持取消物業公司的,不是糊塗蟲就是攪屎棍!

換物業公司,是可以的。但取消物業公司,必須慎之又慎。

物業公司一旦撤離,留下一大攤子事誰來幹?

如果沒人幹,小區就會陷入癱瘓。

面臨的是:停水停電,電梯停用,消防癱瘓,大門洞開人車亂進,垃圾成山汙水橫流,綠地種菜空地搭棚,養雞養免小偷亂竄……。

這是你想要的嗎?

你高興得起來嗎?

你能安居樂業嗎?傻逼!


執中bj1


看熱鬧的不會嫌事大。

有人舉雙手贊同取消物業, 那麼應該有人反對,或者態度曖昧。這種情況很正常,所謂到哪兒都會有左中右三派,在一個小區裡順風倒的情況極其罕見。


小區取消物業,準確的說是終止委託物業服務。這裡有兩種情況:

1、終止前期物業服務。

2、中止或終止物業服務。

這兩種物業服務明顯的區別,前一個是地產公司選擇的,另一個業主認可選擇的。

在筆者看來,這兩種不同的物業管理服務,如果冒然取消,不利於小區的物業管理,容易造成斷檔,短期內問題可能不易暴露,時間一長,也許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

首先聲明物業管理並不是什麼高技術,但也可以說是有相當難度的。取消委託物業管理,潛臺詞是小區施行自治自管。

問題在於小區有做好自治自管的準備嗎?有比較靠譜的管理方案嗎?

如果小區有一個成熟的業主委員會,有直接介入物業管理的能力,那麼就不用過多擔心。業委會從監督角色跨入直接作為“操盤手"不是不可以,難度也不會很大,區別在於投入的精力,會成倍的增加。從監斬官到刀斧手,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原來只要掐時看天,指點批評一下然後回覆上官即可,現在卻是要赤膊上陣,揮刀劈斧。

如果是小區首次成立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立即啟動終止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程序,這個需要慎重。因為整個業委會班子未經磨合,委員們之間的工作能力、工作習慣都不熟悉,大部分人對於小區物業管理的職責程序流程還很陌生,甚至都不著四六,冒然直接上手操盤,死機的風險很大。


不知道小區為什麼有取消物業的這個念頭。當然,筆者肯定是有較為充足的理由的,問題在於小區自管是唯一的解決方案嗎?

一件事物發生重大變革,有深層次的原因。小區自治自管對於業主來說是一個大事件。改革是一件好事,但是胡亂改確是未必。騎白馬的不一定是王子。

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如果認為公司的管理層偷奸耍滑,體現不出專業能力,且不思悔改。那麼由小區由能力強的業委會,出面自組操作團隊,這個是可以有的,也有相當的成功可能性。


如果在相同條件下,僅僅是業主們認為物業收費標準過高,而想通過自管的方式降低物業費標準,這個可能性是要看小區業主自我反思能力水平。是否找到了降低物業管理成本的金鑰匙。如果找到了,那也是有成功可能性。

從國內大數據來看,小區的自管成功率偏低。由於缺乏準備,及管理能力的問題,做了一年不到,匆忙散夥的業委會有不少。

在這種大事件發生之前,務必做好充分考量。不然有的是懊悔呢。


老包有時不在線


贊同,準確的說是取消現在這種方式的物業管理,以改革創新精神在物業管理的發展中作出改革。現在的物業公司以小散亂為主,一個小區駐紮著一個物業公司,他們收著高額費用卻還是有很多公司喊著不掙錢賠錢的話。進而減少物業服務項目、降低服務質量,以確保物業公司老闆的收入水平不斷提升。至使廣大業主不交物業費,讓業主倍感壓力。

改革就要從這裡開始,首先物業公司應當是一個個專業化的服務公司組成的由社區居民委員會串聯起來的企業,比如衛生清掃保潔公司、保安公司、煤水電工程維修公司、房屋裝修修繕工程公司、其它各專業的服務公司,他們一個專業化的企業可以讓業主有選擇的使用價格合理服務水平高的企業就會受業主歡迎,衛生清潔工人也不會為了錢少而無精打采的,他可以幹完這個小區再去下一個小區,那樣工作量大了工資也就提高了。像我們小區內做衛生的阿姨一天也就工作3~4個小時,人閒的很。這樣一來業主們就有機會選擇性的支付物業費了,按照服務項目和服務質量交物業費,

基礎服務是大家都要付費的,比如保潔公司、保安公司。其它專業項目需要服務的可以選擇性支付費用。有錢人可以選擇好一些的貴的服務公司。對於公共設施出現的問題除煤水電暖氣有專業公司提供服務外,其它的各類服務都由居委會專職負責聯繫業主繳納一定的費用。

為什麼要把居委會設立專人參與到社區服務工作中來呢,我是看到物業管理條例後才有的啟發,看看我們的物業管理條例中始終是把物業公司當成了居委會模型對待的,所以我們覺得物業管理條例比較偏頗於物業公司道理就在於此。如果居委會介入的物業管理中來還可以使得居委會近一步的瞭解居民動態的好處。

個人粗淺的認識和想法,不喜的可發文討論。


時代1086100


小區是業主花錢買下的私產,是受法律保護的,賣菜的還的好好的吆喝吆喝,買不買是自己的事,賣菜的不可能拉住強買的,那樣子就犯法了。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所謂的物業,不啃不響的就來到我們的私人領地,卡水卡電,強行收費,也不吆喝,也不和業主商量,收費還是想咋收咋收,還不犯法,這等好事,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坐享收錢,業主敢不聽話,哈哈哈,

等等,難道這樣的人這樣子做不是在犯法嗎?在小區裡是橫行霸道,產草坪,弄一個停車場收費,還不給業主分享,這草坪的損壞,物業是不是涉嫌故意損壞私有財產罪呢?

這樣的物業不是為業主服務,而是騎在業主的頭上,作威作福,這樣的物業存在是不是一個業主眼裡的毒瘤,不產除這個毒瘤還跟待何時


找個有陽光的角落


物業與用戶的矛盾不是一兩句話就能解決的,我認為首先是人們對物業管理的認識不夠,物業管理管什麼?管設備,管公共設施,管公共場地,而這些帶有公共字眼的項目恰恰是房屋業主共有的,與房屋不可分割的部分,物業管理,管的就是這些,沒有這些公共項目,你怎麼生活?況且,這些公共設施設備必須有專業隊伍管理,這些,你業主用戶行嗎?正因為這些公共設施人人有份,所以,你必須出資請人管理。此內容物權法已有詳解。第二,物業公司又是服務公司,所謂服務是對人服務,對用戶服務,這裡不展開講。第三,物業公司要按契約服務,即合同約定,我們所有人都要樹立契約精神,只有按契約辦事,才是商業操作模式,不要給我講為業主服務做貢獻。第四,要有合理的服務資金。物業服務需要成本,他們也要生活。我們有些人似乎覺得自己買了房子就是大爺了,所有人都應該為他服務,最好別花錢,這是不正確的,你上班不拿工資你幹嗎?。最後,多年來,物業服務費普遍低廉,幾毛錢的費用管十幾年,物價,房價都漲了,誰看見物業管理費漲了?沒有合理的費用,誰還為你服務?質量自然下降。如果你是單一業主,所有的都是你自己承擔,這時候你再體會一下管理的難度。大家要公正對待社會,公平對待所有行業,不要僅僅從自己利益出發。


九木19


取消物業,這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主要還是因為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日趨激化。很多物業公司管理模式不夠規範,收取了物業費卻沒有真正盡到管理義務,出現了問題推三阻四。不過有些大品牌的物業公司做的還是非常到位的,就像我們小區一樣,作為一個老小區,樓梯扶手都能做到每隔一天擦拭一遍,樓梯道窗戶每年會擦兩遍,小區內也是打掃的非常整潔,這是為什麼呢?因為這家物業公司,口碑好,正規。

話又說回來了,假如一個小區取消了物業公司,那日常垃圾誰來清理?小區門口誰來守護?內部治安誰來維護?小區設施損壞了誰來維修?綠化植被誰來打理?一系列的問題也都出現了,沒人會願意掏錢掏時間去解決家門外的公共問題。所以我認為問題並不是出現在物業公司可有可無上,而是應該規範物業公司的職責,讓物業管理更正規,更科學,更順應民心。

解決這個問題可能需要多部門的重視和努力了,相信隨著國家的進步,對居民生活質量的提升的重視,在不久的將來物業公司也能規範化,規模化,親民化。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歡迎大家關注和評論。


夏雨風瀟瀟


取消物業說起來容易可是一但取消了物業這麼大一灘子事情誰來做?半夜發生突發事件比如說水管爆了,大熱天半夜三更突然沒電了房頂漏水了等等,難道叫擺地灘的?半夜裡你想叫也叫不來呀,難道他們也是24小時為居民服務嗎?維修費用先不說,再比如說颱風季節半夜裡突然沒電了叫誰呢?考慮任何事情千萬不要一時衝動,千萬要記住了物業和居委會其實是一樣的性質和居民打交道的非常難弄,其實物業公司也是一個服務性行業等於是一套班子比如說小區保安,水電維修員工,清潔工,物業員工等等都需要錢來維持生存,有的居民長期不付這個費和哪個費的為數還不少呢,一部分居民比如說交了100元費用且要享受5星級的服務,喔呦天那,可能嗎?一些居民的要求要像解放軍那樣隨叫隨到可能嗎,再比如說生病去醫院醫生怎麼說你就按照醫生說的去做而且不折不扣把口袋裡的錢交給醫院,這個時候你怎麼沒聲音了?就目前想取消物業公司不太可能,大家要知足吧任何事情要將心比心換位思考問題,以上是我個人認為實事求是請多包涵,謝謝!


小阿爺乓乓響


我也想發表幾句。其實現在大家想取消物業費主要原因是物業收錢不幹活,本來是服務機構,現實中很多反而像領導機構一樣。

那麼就取消物業吧,結果會怎麼樣?小區髒了沒人理,小區進小偷了沒人理,小區出現事故科沒人理……找業委會嗎?很多小區沒有業委會不說,就算有業委會的,有公信力嗎?能服眾嗎?能保持中立嗎?畢竟業委會里面的都是業主。和業委會里面的業主的利益一致時,就支持業委會,如果利益和業委會的業主利益不一致時,就是業委會不公道,代表不了他。這樣的事情還少嗎?

所以,取消物業只是頭痛治頭,腳痛治腳,根本不是治根的辦法。

具體到小區的問題,政府肯定不會理太多,因為根本理不過來。所以小區的管理,肯定是要依靠業主自治的,所有要有個業委會。但是業委會不可能落實到操作層面的,因為我們的業委會委員是沒有工資的,很多都是義務勞動(潛規則的不說),所以業委會作出的決策,必須是要有個落實機構的,這就是物業。

那麼現在物業存在的問題,收了錢不幹事,或幹不幹事,我覺得就是缺乏競爭的空間。如果市場透明,誰服務不好就把誰換了,那想賺錢的物業公司肯定也會自覺的提高服務質量。

所以我認為取消物業是不妥的,真正要解決的,是放開物業公司競爭市場,通過市場去淘汰一些差勁的物業公司。


心晨餘妮


很多事情不是一概而論,如果說物業服務好,收費也不是問題,大部分業主能買得起房會交不起物業費嗎?相信業主也不願意去插這槓子事,大家都有自己的工作,有人沒有這個閒時間。因為物業的事情也比較繁瑣複雜,畢竟是要為廣大業主服務的。大部分就是物業公司收費不作為,從中漁利,節約成本能省就省,能幹幾年就賺幾年錢,儘量利益最大化,這是無長遠眼光的公司行為!

這裡之所以說的是【服務】,而不是說的【管理】。有的物業公司就把管理這兩個字重點突出,認為他們是業主請來管理業主的,這是大錯特錯,所以認知和態度就決定了他們以後的服務質量!他們是服務行業,乾的是為業主服務工作,只有服務好了後續工作就能更好的開展,業主也能更加配合而進入良性循環,反之則惡性循環,甚至出現對抗!

在這裡我們不容忽視另一個機構,那就是【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是由社區主導組織,業主參加報名,社區政審,發佈候選人名單公示,然後由全體業主投票,採取公開唱票形式選舉出來,所以業委會成員是由廣大業主自己親自投票選舉出來,代表廣大業主利益的。業委會成立後下屬成立業主代表大會,業主代表也是由業主從中選出。業主代表大會監督業委會,業委會監督物業公司,業委會具有行駛主導權利,重大事務是需要召開業主代表大會聽取參考業主代表意見,所以業委會是必須代表廣大業主權益,如有偏頗,業主代表大會可以實行罷免!

至於有的朋友說取消不合格物業公司中止合同以後誰來管?這個完全可以由業委會牽頭,業主代表監督,小區成立【業主自治公司】,服務會更好,收費還會更便宜!這個一點問題都沒有,不過取消之前就要做好各項銜接工作,以防出現空檔期給業主帶來不便,全國自治的很多小區案例都搞得不錯!


弗蘭人霸得蠻


沒想到會看到這樣的問題,更沒想到有這麼多人居然真的贊同取消物業。

我先把物業負責的具體職能說一下:

1、在物業管理部主任領導下,具體行使管理、監督、協調服務的職能。

2、負責管理公司清潔、綠化、治安、維修、接待、回訪等項服務工作。

3、全面掌握區域物業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過程。

4、負責發現運作中不合格的服務項目,進行跟蹤、驗證,處理業戶投訴。

5、負責公司業戶接待工作,做到儀表端莊、態度和藹、熱情大方、反應敏捷、處事穩健。

6、負責為業戶辦理入夥、入住、裝修手續。

7、按接待來訪規定,做好來訪登記,對電話預約的來訪要及時通知有關領導或部門,對突然來訪者,要報告有關領導或部門後,再約時間接待。

8、負責接待及處理業戶諮詢、投訴工作,並定期進行回訪。

9、負責為公司業戶商務、票務收發等項服務工作。

10、完成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工作。

簡單來說,物業是通過服務小區業主、保障小區各項設施及服務正常運轉以賺取報酬的商業公司。

因為近幾年房地產的蓬勃發展造成了對物業的大量需求,這種需求直接導致物業公司像雨後春筍一樣冒了出來,但物業公司並沒有服務標準,老百姓對物業更缺乏足夠的認識,這就造成市場上的物業公司良莠不齊、泥沙俱下。

我們必須正視這個問題,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跟他收到的報酬是不太匹配的,存在不少物業公司收了錢卻沒有很好地執行物業服務,讓小區業主很鬧心。

但這絕對只是個別現象,隨著國家對物業管理制度的不斷完善,以及市場機制自我調節能力的不斷凸顯,這類黑物業早晚都會被淘汰。

但我們不能因噎廢食。

物業可以說是專門為小區所有業主公共部分提供運營保障的職業,如果沒有物業,小區裡邊最基礎的安全問題都無法保證,因為出入人員登記是小區門衛負責,除此之外,清潔衛生問題也將失去控制,我相信住小區的絕大多數業主都不喜歡一個臭氣熏天的居住環境;然後是小區的綠化與維護,以及公共場所的乾淨整潔,至少物業在的話不會出現失控現象,也不會出現牆體到處貼小廣告的事情;再者就是鄰里矛盾的處理和協調,如今的小區住戶都比較雜,產生矛盾後很需要調解人,可以說物業是最合適的第三方調解員,他們也有制度可以來約束個別業主的自私自利行為,保障絕大多數業主的利益。

所以,業主們看到物業拿錢不辦事也好,每天各種催賬也好,這些都只是表面現象,作為業主首先也應當想到自己享受到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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