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管理,是一門讓別人幹活的藝術!



管理,是一門讓別人幹活的藝術!​​

管理學上有一個古狄遜定理,由英國證券交易所前主管N·古狄遜提出,指出管理是讓別人幹活的藝術,不做一個被累壞的主管。


美國著名管理學家哈默為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實例:

在紐約,哈默有一個客戶:當他在自己的辦公室時,除了要與客戶電話聯絡外,還要處理公司大大小小的事情,桌子上的公文一大堆等他去處理,每天都忙得不可開交。


每次到加州出差,哈默都要約他早上六點三十分見面,他必然會提前三個小時起床,處理公司轉來的傳真,做完後,再將傳真回送給他的公司。哈默曾與他談論,覺得他做得太多,而他的員工只做簡單的工作,甚至不必動腦筋去思考、去回答他的客戶,也不必負擔任何的責任與風險。像他這種做法,好的人才不可能留下奉陪到底。


而這位客戶說,員工沒有辦法做得像他一樣好,對此,哈默向他說明兩點:


"第一,如果你的員工像你這麼聰明,做得和你一樣好的話,那他就不必當你的員工,早就當老闆了。


第二,你從不給他機會去嘗試,怎麼知道他做得不好呢?"

他進而又說,身為領導者,就必須明白:請別人為你做事,你才可能從他們中發現有才能的人。給他們機會,為你完成更多的工作,也可以說是訓練他們承擔額外的工作。

所以,作為管理者,不可能什麼事都自己做,必須有心栽培值得你信賴的有潛力的員工,耐心地教導他們。剛開始的學習階段,難免發生錯誤,致使公司蒙受損失,但只要不是太大,不會動搖公司的根本,就把它當做訓練費用。


你一定要脫身去處理首要的事情,因為它可能關乎整個企業的前途。適時放手讓你身邊的人承擔責任,並考核他們的表現。當他們妥善地完成工作時,就要讓他們知道自己做得不錯。

在哈默的勸說下,這位客戶改變了自己的工作方法,學會了放權讓有能力的員工去處理事情,最終他的公司取得了相當不錯的業績。

管理,是一門讓別人幹活的藝術!​​


企業的發展壯大不能光靠一個或幾個管理者,必須依靠廣大員工的積極努力,藉助他們的才能和智慧,群策群力才能逐步把企業推向前進。再能幹的領導,也要藉助他人的智慧和能力,這是一個企業發展的最佳道路。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發現有不少管理者常常忙得焦頭爛額,恨不得一天有48小時可用;或者常常覺得需要員工的幫忙,但是又怕他們做不好,以致最後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攬。雖然一個稱職的管理者最好是一個"萬事通",但一個能力很強的人並不一定能管理好一家企業。管理的真諦不是要管理者自己來做事,而是要管理者管理別人做好事。


有這樣一個故事:

有一天,一個男孩問迪士尼的創辦人華特:"你畫米老鼠嗎?"


"不,我不畫。"華特說。


"那麼你負責想所有的笑話和點子嗎?"


"也不。我不做這些。"


男孩很困惑,接著追問:"那麼,迪士尼先生,你到底都做些什麼啊?"


華特笑了笑,回答說:"有時我把自己當作一隻小蜜蜂,從片廠一角飛到另一角,蒐集花粉,給每個人打打氣,我猜,這就是我的工作。"

在童言童語之間,一個管理者的角色不言而喻。不過,一個團隊管理者不只是會替人打氣的小蜜蜂,還是團隊中的靈魂人物。

他應該做到五件事:


  • 選擇適當人才;

  • 釐清團隊目標與方向;

  • 釐清成員的權責;

  • 取得適當資源支持團隊,有效指引成員找到方法;

  • 有能力去追蹤或審視團隊的績效,帶領執行計劃,激發團隊的成就。


做到了這些,員工們就會死心塌地跟著你打拼,這樣還會怕沒有工作業績嗎?與自己萬事親歷親為相比,哪個更好呢?

有些管理者把困難工作留給自己去做,是因為他們認為別人勝任不了這種工作,覺得自己親自去做更有把握。即使是如此,管理者要做的也不是自己親自處理困難的工作,而是去發現能幹的人去做這些事。而要做到這一點,一方面是給下屬成長的機會,增強他們的辦事能力,另一方面是要懂得授權。

詹森維爾公司是一個美國式家族企業,規模不大,但自從1985年下放權力以來,企業發展相當迅速。


CEO斯達爾的體會是:“權力要下放才行。一把抓的控制方式是一種錯誤,最好的控制來自人們的自制。”

斯達爾下放權力的主要手段是由現場工作人員來制訂預算。


剛開始時,整個預算過程是在公司財務人員的指導下完成的。後來,現場工作人員學會了預算,財務人員就只是把把關了。在自行制定的預算指導下,工作人員自己設計生產線。需要添置新設備時,他們會在報告上附上一份自己完成的現金流量分析,以證實設備添置的可行性。


為了讓每一位員工更有權力,斯達爾撤消了人事部門,成立了“終身學習人才開發部”,支持每一位員工為自己的夢想而奮鬥。


每年向員工發放學習津貼,對學有成效的員工,公司還發給獎學金。自從實行權力下放以來,公司的經營形勢十分好,銷售額每年遞增15%,比調資幅度高出整整一倍。

分權可調動積極性,執要則不失主導權。管理的秘訣在於合理地授權。


所謂授權,就是指為幫助下屬完成任務,領導者將所屬權力的一部分和與其相應的責任授予下屬。使領導者能夠做領導的事,下屬能夠做下屬的事,這就是授權所應達到的目的。

合理地授權可以使領導者擺脫能夠由下屬完成的日常任務,自己專心處理重大決策問題,還有助於培養下屬的工作能力,有利於提高士氣。授權是否合理是區分領導者才能高低的重要標誌,正如韓非子所說的那樣“下君盡己之能,中君盡人之力,上君盡人之智”。領導者要成為“上君”,就必須對下屬進行合理地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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