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治理房地產亂象須出“重拳”

治理房地產亂象須出“重拳”

最近,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蘇州等地多部門聯合開展專項行動,打擊房地產領域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

一段時間以來,房地產市場亂象叢生。投機炒房行為花樣百出:有的操縱房價、房租,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有的通過媒體途徑捏造、散佈房地產虛假信息,以及僱傭人員製造搶房假象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有的通過提供“首付貸”或者採取“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等。

不僅如此,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行為令人瞠目:或發佈虛假信息,矇蔽消費者,擾亂市場秩序,獲取不當盈利;或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剋扣保證金和預訂金;或非法侵佔、挪用客戶交易資金;或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擔保服務,以捆綁服務方式亂收費;或與投機炒房團伙串通,謀取不正當利益。

整治市場秩序,因城施策,遏制房價上漲,必須從嚴治理,提高違法成本。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下,才能形成合理的市場定價。市場秩序健康了,市場才能真正發揮作用。

首先,政府部門要切實履行房地產市場監管的主體責任,合理引導預期。通過建立聯合查處機制,發揮部門合力,全面排查、精準打擊。在打擊虛假房地產廣告的同時,要依法懲治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或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如捆綁車位、裝修)等方式,變相實行價外加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其次,形成共治共管格局,加強部門聯合執法。一方面,通過開通購房人熱線等方式,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引導公眾參與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另一方面,這次專項整治與以往最大的區別是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介入。這也意味著樓市專項整治的手段將不再只是約談、通報、經濟處罰等行政處罰,而是提高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力度。

再次,建立監管長效機制。在專項整治活動中,要堅持整頓規範與制度建設並重、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督並重、加強管理與改善服務並重、投訴受理與主動監管並重,不能整治一陣風、運動式執法。同時,在推進房地產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設中,逐步建立健全房地產行業信用體系,提高失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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