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實用|年休假應該這麼休就對了

實用|年休假應該這麼休就對了

瞭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的知識

帶薪年休假能夠休幾天?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後,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哪些情況不享受帶薪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工作人員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以上第(二)、(三)、(四)、(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怎麼辦?

(一)依法應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數少於年休假天數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其年休假天數。

(二)機關、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應當徵求工作人員本人的意見。

(三)機關、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工作人員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對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工作人員年休假工資報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收入外,其餘部分應當由所在單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實行工資統發的單位,應當納入工資統發。

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怎麼算?

工作人員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計算辦法是:本人全年工資收入除以全年計薪天數(261天)。

(一)機關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之和。

其中,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不含根據住房、用車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員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

哪些情況不享受年休假工資報酬?

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一)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20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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