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岳雲鵬《新五環之歌》被告,控方頻繁強調的三個字才是控訴主因

如果說《牡丹之歌》肯定有很多網友沒有聽過,但是提到岳雲鵬的《新五環之歌》或多或少的都聽過那麼幾句。然而近日這首耳熟能詳的神曲卻遭到了原版創作的控訴。

岳雲鵬《新五環之歌》被告,控方頻繁強調的三個字才是控訴主因

其實對於被控訴也是預料之中的事情,從控文中頻繁出現的三個字“廣告曲”就能看出,改編這麼多年之所以沒控訴,是因為單純的個人改編並未牽涉商用,並且岳雲鵬的改編之前也是得到《牡丹之歌》原唱蔣大為的認可並表示不收版權費。

岳雲鵬《新五環之歌》被告,控方頻繁強調的三個字才是控訴主因

岳雲鵬在14年的時候還曬出與蔣大為合影的照片並配文“他說他聽過,並且表示不收版權費”。口頭允許只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答應,然而如今岳雲鵬卻將個人升級成為商用廣告曲,已經脫離了原定的基礎,就難怪原創方會進行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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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有網友表示這是原告方故意跑來蹭熱度的,其實這也不能怪網友會出現這樣的想象。因為出現太多這樣的案例,開始任由你去發展,等你成就一定的規模時再來出手,這樣一可以增加自己的曝光度,二可以獲取更多的補償。如果你是小打小鬧,根本犯不著去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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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話也說回來了,不管地方是出於什麼心理,總之改編是肯定不對的,改編後商用就更不對了。另外就像網友說的那樣,全民版權意識需要提高,這才是當下最應該關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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