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演講、朗誦與講故事的聯繫和區別

演講、朗誦與講故事的聯繫和區別

演講、朗誦與講故事的聯繫和區別

近幾年,各地紛紛試圖通過開展諸如演講、朗誦、講故事等競賽活動,來對教育系統,尤其是基礎教育中的教師和學生進行素質教育。筆者不僅多次參與了這類活動,而且常被邀請去做評委或點評嘉賓。發現參與此類活動的師生普遍存在著一種理性上的認識問題:忽視了演講、朗誦、講故事的聯繫和區別。

一,三者的概念及特點

1、演講是指在公眾場所,以有聲語言為主要手段,以體態語言為輔助手段,針對某個具體問題,鮮明、完整地發表自己的見解和主張,闡明事理或抒發情感,進行宣傳鼓動的一種語言交際活動。它具有社會性、現實性、藝術性、綜合性、邏輯性、針對性和感染性等特點。

演講一般可分為陳述型、說服型兩種類型。演講的目主要是說服聽眾採取某些行為,傳達希望聽眾瞭解的信息,針對特定聽眾的要求提供信息,為有爭議或挑戰性的觀點提供討論平臺,爭取聽眾的參與及合作;使聽眾參與問題解決方案的制定等。

演講要有計劃、有準備、反覆練習;要設計好能夠吸引觀眾的開場白和準備好一個令人難忘的結尾;要善用空間、姿勢和表情;要注意把視線投向強烈“點頭”以示首肯的人,以克服視線的壓力;要注意抑揚頓挫,調節語速和語調。

2、朗誦就是用清晰、響亮的聲音,結合各種語言手段來完善地表達作品思想感情的一種語言藝術。

朗誦是口語交際的一種重要形式。朗誦不僅可以提高閱讀能力,增強藝術鑑賞力,還可通過朗誦陶冶性情、開闊胸懷,培養對語言詞彙細緻入微的體味能力。

朗誦是一種再創作活動。它不是脫離朗誦的材料去另行一套,也不是照字讀音的簡單活動,而是要用有聲語言傳達出原作的主要精神和藝術美感。不僅要讓聽眾領會朗誦的內容,還要使其在感情上受到感染。

朗誦時,一方面要深刻透徹地把握作品的內容,另一方面要合理地運用各種藝術手段,準確地表達作品的內在含義。停頓、重音、語速、句調是其常用的表達手段,除此之外,還得藉助一些特殊的表達手段,例如笑語、顫音、泣訴、重音輕讀等。

3、講故事。講,是講述、說;故事,是真實的或虛構的用作講述對象的事情,有連貫性,富吸引力,能感染人。故事是人類對自身歷史的一種記憶行為,人們通過多種故事形式,記憶和傳播著一定社會的文化傳統和價值觀念,引導著社會性格的形成。

講故事包括何時、何事、何地、何人、何故五要素,要根據聽眾的認識水平、職業、經歷等因素來量身定做;細節必須具體,要懂得用描述的方法,來豐富所要表達的重點;要注意穩定情緒,開好頭;要多用親身經歷的生活中的真實場景;在講一個事實或心理效果時,多用事實來側面襯托;語音要輕重有別;不要拘泥於故事原形……

二,三者的聯繫與區別

1、它們都是運用有聲語言和態勢語言進行的一種藝術審美活動;都是出於我口入於你耳,面對一定的群體,利用人的發音器官,把書面無聲語言變為有聲語言;都要求口齒清晰、吐字清楚、語調優美,在停頓、語速、重音等方面作出恰如其分的處理,達到準確、鮮明、生動;都要求音調須有輕重緩急、抑揚頓挫,有節奏之美;都需要有嫻熟的駕馭語言的能力,做到繪聲繪色地表情達意。

2、三者的區別

(1)表達語體及特點不同

演講是論述社會的政治問題、文化現象、倫理道德等的評論性語體。語言上多用陳述句、祈使句、複句。朗誦是口頭文藝語體,可以是詩歌、話劇,也可以電影片斷和散文,是虛構和想象中的情境和情感的再現和表現。講故事是敘事性文體,多用描述性語言。

從性質上看,演講屬演講學範疇,它是演講者直接地表達自己的意見、觀點和態度,以達到宣傳真理、交流信息和思想的目的。朗誦是二度創作的口頭藝術,是演員在理解感受文學作品形象和感情特點的基礎上,通過有聲語言再次創作藝術形象的過程。講故事則是親眼所見、親身經歷式的生動、形象的描述。

(2)目的、功用不同

演講是根據社會政治、經濟、道德、教育領域活動的需要,說服聽眾接受一定的觀念、思想,因此演講稿除了要具備形象生動的語言表達外,還要有嚴密的論證邏輯,清晰而巧妙的層次結構,要讓人聽了你的演講就能夠記住、信服你的觀點。

朗誦是一種藝術審美活動的需要,其目的是帶給人們藝術的欣賞,主要以形象性、抒情性、美感性為其基本特徵。只要是古今中外的文學作品,朗誦者都可拿來進行二度創作。由於朗誦者的經歷不同,文化素養不同,感受理解的水平不同,音色音質不同,其創造出的形象是不盡相同的。

講故事也是一種藝術審美活動的需要。繪聲繪色,生動形象的故事講述,能夠達到激發行動、展示自我、傳播價值觀、鼓勵協作、分享知識和勾畫未來等多種目的。聽故事能夠打開那些直接教育無法觸及的區域,無論是成人還是兒童,都可以從故事的意義中找到解決自己問題的穩妥辦法。故事不僅能夠反映生活,揭示世界,而且能夠對人的塑造施加著積極影響,具有教育意義。

(3)受眾期待與表現者的身份感不同

演講的受眾心理是對演講者所說的內容“真實”、演講者的表現 “真誠”。朗誦的受眾心理是對朗誦激勵人的內容和美的形式。講故事的受眾要求講述的內容充滿矛盾衝突、情節緊湊,與個人生活經驗相近,不存在明顯的年齡、性別差異的講述內容和具有生動、形象和幽默的形式。所以,演講追求生活或邏輯的真實或真實感,朗誦允許和需要想象和虛構,而講故事則需要情節曲折和講述的生動有趣。

演講的表達是非表演性的。演講不能扮演角色,表現形式是講、述、論,追求的是情、事、理的事理融合。演講過程中只有一個真實的自我,演講者自己永遠是自己,即使是演講中在學某一角色行為或說角色的語言,也是在以“我”即演講者的身份在“學”其樣子或轉述角色語言。同時,演講人始終以自己身份中,思考並與受眾直接交流。而朗誦則是一種表演,表現形式是“詠”和“誦”,追求的是表演效果。在角色的身份、角色性格和行為中進行抒情、思考、自語和注視等藝術創造。講故事可以講自己親身經歷的故事,也可以講其他人或者非人類的故事。無論是哪種類型的故事,講述者一般都不扮演單一的角色,而是可以根據不同情節和環境來模擬不同的角色語言,進而使聽眾獲得真實的感受。

(4)思維方式、表達情境、對象感以及態勢語的使用不同

雖然演講、朗誦與講故事三者都需要運用邏輯思維和形象思維,但是,演講主導的思維是邏輯思維,朗誦主導的思維是形象思維,講故事則是邏輯思維和形象思維的緊密結合。

演講的情境感表現為,在現場的情境中,演講者時刻在直接和現場受眾交流,只要獲得現場受眾的共鳴就是成功的。演講的對象感體現為,演講者需要心中時刻有受眾。朗誦的情境感,主要是在作品的情境中。朗誦者以角色的身份和觀眾間接交流。而且這種交流只有在一種“告訴”情境中才需要。更多的時候,朗誦者需要忘記受眾,心中只有作品情境和語言。講故事的情境感,既是在現場的情境中,時刻要觀察受眾的感覺以調整“講”的策略,又是在作品的情境中,講述者要不斷變換角色語言來和受眾間接交流。這種交流也只有在一種“告訴”情境中才需要。

演講的態勢語,主要是用身體的姿勢、面部表情,這些態勢語卻必須是本真自我的自然而然的流露。朗誦是帶有表演性質的藝術,它不僅要通過動作、表情等表演來塑造典型形象,而且還要通過佈景、燈光、音樂、化妝造型等的配合,強化作品的獨特感情,渲染令人心動的藝術氛圍,營造令人神往的藝術意境。講故事既可以通過動作、表情等表演來塑造典型形象,也可以通過佈景、燈光,甚至是音樂來配合講述。既可以是本真的“我”的表現,也可以是虛構的“我”的演繹。

(5)現場的交流方式、語音造型不同

朗誦是把文字變為聲音的藝術,追求的是用聲音創造原作品的意境。受眾可以是直接面對朗誦者,也可以通過廣播、電視等媒體享受語言的魅力。從這種意義上說,朗誦更偏重於朗誦者對作品的把握、主觀再創造的感受,它是一種單向交流。

演講是雙向交流的活動,演講之所以在眾多的傳播方式中具有特殊價值,就是因為演講者和聽眾是面對面的,演講者可以及時地根據現場聽眾反應來調整說話的內容和方式,以達到最佳的效果。

講故事既可以單向交流,也可以雙向交流。一個故事是曇花一現,還是被人們銘記不忘,取決於表演情境的氣氛以及講述人與聽眾之間的互動。

朗誦在語音造型上應有適當的藝術誇張。朗誦者的語流起伏明顯、節奏感很強,講究旋律、節拍和發聲法,追求韻味,允許各方面都比演講語言誇張,語氣、語勢的變化都有明顯的表演痕跡。

演講的語言是生活化了的舞臺語言和舞臺化了的生活語言。也就是說,它是介乎舞臺表演語言和日常生活語言之間的一種獨特的語言。如果只用舞臺表演語言演講,演講就失去了真實性,失掉了面對面口語交流的感染力;如果完全採用生活語言,演講則缺少嚴肅性,缺乏吸引力。所以,富有感染力的演講語言,是經過藝術加工的口語。在語音造型手段上,演講以對本色語言適當修飾和變形的自然風格的語言為主,兼以朗誦的各種手法。

講故事在語音造型上需要娓娓道來的輕聲細語,也需要藝術化的誇張。具體採用何種方式,要根據講述的內容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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