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太平天國,實行了一種殺人刑法,加快失敗的步伐

太平天國,實行了一種殺人刑法,加快失敗的步伐

太平天國,實行了一種殺人刑法,加快失敗的步伐

火刑是用火把人燒死,是最原始蠻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東方都有這種反人類的酷刑。

古代高盧人把犯人關入一個巨大而結實的柳條籃裡,然後點火焚燒。

太平天國,實行了一種殺人刑法,加快失敗的步伐

羅馬人把犯人釘上十字架,再遍身淋滿瀝青和松脂,做成一個大火把,抬著示眾。在中世紀的英國和意大利,則是用柴草將犯人裹得嚴嚴實實,捆得如同棕子,然後點火。

日本人在19世紀也使用過類似方法。這種方法據說"極富觀賞性",犯人在籃裡又叫又跳,可怎麼也爬不出這"獨特的環境"。

在西方歷史上,最著名的火刑是天文學家布魯諾僅僅因為不相信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就被送上了火刑柱。

太平天國,實行了一種殺人刑法,加快失敗的步伐

在英法百年戰爭中,聖女貞德帶領法國軍隊對抗英軍的入侵,帶兵多次打敗英格蘭的侵略者,然而在貢比涅一次小衝突中貞德被勃艮第公國所俘,不久為英格蘭人以重金購去,由英格蘭當局控制下的宗教裁判所以異端和女巫罪判處她火刑,在法國魯昂當眾處死。

中國進入文明史以來,很少把犯人用明火燒死,用火把人燒死,也不在官定的五刑之中。至於商紂王用炮烙,項羽威脅用大鍋煮劉邦老爸,都還屬於特殊事例,並沒有上升到國家的法律層面。

火刑最殘酷者,莫過於 “點天燈”,而這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太平天國洪秀全的傑作。

太平天國,實行了一種殺人刑法,加快失敗的步伐

什麼是點天燈?

清人胡恩燮《患難一家言》中說:“束綿浸膏倒燃之,名曰‘點天燈’。”(《太平天國史料簡輯》)就是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進油缸裡浸泡,入夜後,將他頭下腳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從腳上點燃。直至燒死,此種燒法,可幾個小時,人痛極而不死。

這種殺人刑法,不知起源於何時,最早史料即為太平天國所施用。

張德堅《賊情匯篡》記:“凡有人私帶妖魔入城或妖示張貼謀反諸事,自有天父指出,定將此人點天燈。”,“凡犯第七天條,如系老兄弟定點天燈。”(《太平天國全刊》第三冊)

太平天國,實行了一種殺人刑法,加快失敗的步伐

此外,《太平刑律》記:“凡典聖庫、聖糧及各典官,如有藏匿盜賣等弊,即屬反草變妖,即治以點天燈之罪。“(羅爾綱《太平天國史》卷三十《刑律》)

太平天國以前,雖然私刑有用火燒死人的,但歷朝歷代,皆無火刑之正式規定,更無點天燈的刑律。而天王洪秀全卻青睞此刑,並堂而皇之寫入太平天國法典。

據說,軍師洪仁玕實在看不下去,向洪天王提出廢除此刑,但洪天王不幹,批道:“爺今聖旨斬邪留正,殺妖、殺有罪,不能免也。”

過去,說起太平天國的“積極意義”,各種文章中都引述洪秀全早期話語:“天下多男人,盡是兄弟之輩;天下多女子,盡是姊妹之群。何得存此疆彼界之私。”

太平天國,實行了一種殺人刑法,加快失敗的步伐

而洪天王所謂的姊妹之群裡,就有被他點天燈的不幸女性。

趙碧娘,良家好女子,年僅十五六歲,神姿秀美。太平軍攻略江南時擄入軍中。她被擄時,三日不食,有同被擄之婦女相勸:“我輩忍死,或可日後與家人相見。不要自苦如此,待賊人疏忽可伺機逃脫。”趙碧娘始進食。不久,她被選入女匠繡館,為太平軍首領作精製冠帽兩個,暗中襯以汙穢之布,希望以厭勝之法咒死對方。不久,同館女工向東王楊秀清告發。楊秀清裂冠見到汙穢的布條,大怒,立刻派兵士逮捕趙碧娘,並準備轉天“點天燈”示眾,以儆效尤。趙碧娘半夜甦醒,趁人不備,自縊於樹,以免慘遭焚刑。東王大怒,遂殺其同館女工數十人以洩憤。

湖北女朱九妹,年十九,慧豔能文,為一女百長所庇護。東王多知有朱九妹此人後,於是裝作天父下凡的樣子,指出九妹藏身之所。兵卒搜得,逮朱九妹及女百長齊入東王府問訊。東王問九妹:“汝識字否?”對曰:“不識。”又問:“百長藏汝否?”九妹曰:“女館中人眾多,何得藏我!”東王怒,命兵士杖之。大杖數折,朱九妹渾身鮮血,昏絕於地。於是,東王下令,將女百長挖目割乳,剖心梟首,稱是天父降罰,以儆餘眾。

太平天國,實行了一種殺人刑法,加快失敗的步伐

朱九妹被拘於東王府月餘,創傷稍平,暗中結納一王娘,將以砒霜毒殺東王。謀洩,朱九妹慘遭“點天燈”之刑,同時被殺九人。

1857年出版的《天父詩》,記錄了洪秀全對“娘娘”們的處罰,包括“三年不發新衣”、罰餓、關黑屋子、杖責、砍手足、“煲糯米”(點天燈活活燒死)、砍頭等等。而詩中提到“爺爺怒養殺三人”,顯然至少在1857年之前,就有三位“娘娘”被洪秀全處死。

同治三年(1864年)7月,洪秀全五十二歲,終於在曾國荃湘軍的隆隆炮聲和後宮粉黛的嗟怨聲中,不得不丟下他那千百個美女嬌娘,自盡身亡。他死後四十八天,天京淪陷,天國滅亡,他的寶貝兒子也當了俘虜,後來被凌遲處死了。

太平天國,實行了一種殺人刑法,加快失敗的步伐

清軍攻破天京,湘軍掘開洪秀全墳墓。8月1日,曾國藩斷然下達了最嚴厲的懲處方式:“戮屍,舉烈火而焚之!”

太平天國實行嚴刑酷法,視人命如草芥,逆時代潮流而動,走向敗亡的結局,再所難免。

(本文圖片為網絡資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