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圖解黨紀」設立小金庫濫發津補貼 服務站支部書記被撤職

「圖解黨紀」設立小金庫濫發津補貼 服務站支部書記被撤職

  劉某某,某鎮海洋與漁業技術推廣服務站黨支部原書記。2016年7月,區裡對該站原站長孟某進行離任審計,這讓劉某某惶惶不安。

  因擔心自己收取漁船檢驗費設立小金庫並私分等問題暴露,2016年8月,劉某某將小金庫部分收支票據及流水賬本燒燬。

  後經查實,2015年至2016年,劉某某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八次以過節費、加班費等名義,違規給該單位職工發放福利共計7.88萬元,其中部分款項來自小金庫。

  2017年12月,經該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劉某某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黨紀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七條 對抗組織審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一)串供或者偽造、銷燬、轉移、隱匿證據的……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七條 違反有關規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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