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外貿企業 成都涉外律師協助你開具“不可抗力”證明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一份“不可抗力”事實證明對於一家外貿企業至關重要,這將決定受影響的外貿企業是否免除部分或者免除全部合同責任。

2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特別強調要“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要求儘快出臺助力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政策措施。

近日,成都市司法局牽頭,經與市商務局和市博覽局協商,市司法局印發了《關於協助企業出具“不可抗力”證明減少疫情導致涉外貿易違約損失的通知》。同時,成都市律師協會組織了36名全國涉外律師領軍人才值守熱線,為外貿企業提供全方位服務。

《通知》核心內容為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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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組織全市涉外律師,聯繫本地商務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打通服務渠道,協助外貿企業辦理“不可抗力”事實證明;

二是通過全市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對工作進行深入宣傳;

三是由市律協組織專業力量,開通服務專線,為企業定製解決方案、開展後續法律服務。

此外,市律師協會與市貿促會合作,組織我市36名全國涉外律師領軍人才,在市政務中心窗口公示市律協涉外法律服務專業委員會公益值守電話,旨在科學高效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穩外貿”工作,在國際貿易規則和糾紛解決規則體系下,幫助我市外貿企業合理運用規則、合法規避風險、合情止損雙贏。

@外貿企業 成都涉外律師協助你開具“不可抗力”證明

據悉,涉外專業律師和律所將通過公益值守電話為涉外企業提供三項服務:

一是免費對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合同履行中的“情勢變更”“不可抗力”等重要問題,進行專業解答。

二是為涉外企業量身定製符合國際慣例的糾紛化解、爭端解決方案。

三是為涉外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綜合國際商事法律服務。

涉外法律服務公益聯盟值守熱線如下: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涉外法律服務部:028-86625656

◎北京德恆(成都)律師事務所涉外法律服務部:028-83338385

◎北京金杜(成都)律師事務所涉外法律服務部:13320941519

◎北京中倫(成都)律師事務所涉外法律服務部:028-62088000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點

服務監督電話:028-85145099。

@外貿企業 成都涉外律師協助你開具“不可抗力”證明

法律上怎麼定義“不可抗力”?“不可抗力”證明書對外貿企業有什麼具體的作用?誰來出具?怎麼申請?記者專程採訪了成都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吳宇宏,成都涉外法律專業聯盟律師、北京金杜(成都)律師事務所劉豐律師等。

法律上怎麼定義“不可抗力”、“情勢變更”?

吳宇宏表示,雖然不同國家法律規定各有差異,但對“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的定義在原則上是基本相同的。

不可抗力通常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果構成不可抗力,視影響程度對不同,受影響的企業可根據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主張(1)延遲履行合同義務;(2)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責任;或(3)解除合同。

情勢變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如果構成“情勢變更”,當事人可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法院基於公平原則和自由裁量對合同進行必要變更或裁決解除合同。司法實踐中對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較為謹慎。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具有突發性,普通公眾甚至醫療專家也無法預見,且爆發至今尚未找到有效的方法徹底阻斷其傳播,醫學界也未找到確切有效的治癒方法。因此,主張不可抗力事件可以認為是合理的。

由誰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怎麼申請?

劉豐表示,“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必須由第三方出具,本人或者政府機構不能出具。根據法律規定,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證明。就成都外貿企業而言,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四川省分會和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成都市分會均可出具。

我國發生新冠肺炎疫情以來,部分企業在貨物及物流等方面遭受嚴重影響,可能導致國際貿易合同或承包合同無法履行。企業可向中國貿促會申請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屬於商事證明領域中的事實性證明行為,由中國貿促會及其授權的分、支會應申請人的申請,對與不可抗力有關的事實進行證明,出具後當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遲延履行合同的責任。

劉豐表示,目前,中國貿促會商事認證中心開發了線上認證平臺http://www.rzccpit.com/,實現“不見面辦公”幫助企業線上辦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非電子證書)。企業亦可通過QQ群、電話等方式與當地貿促會聯繫辦理證書。

企業需提交的佐證材料包括:

(1)企業所在地政府、機構出具的證明、公告;

(2)海陸空相關延運、延飛、取消等通知、證明;

(3)出口貨物買賣合同、貨物訂艙協議、貨運代理協議、報關單等;

(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據悉,中國貿促會商事認證中心諮詢、聯繫電話:010-82217027/7035/7010。

各省(直轄市)、市貿促會聯繫方式請參見:https://www.rzccpit.com/company/organization.html。

“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有什麼作用?

吳宇宏表示,“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是主張“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重要證據文件。雖然,認定“不可抗力”事件是否發生取決於合同“不可抗力”條款的約定,合同各方的一致意見,甚至,在合同各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由具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做出判定,但是,企業在與合同相對方協商溝通時,尤其在出現爭議糾紛時,“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可以為企業主張“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提供有力支持。

這裡特別提請注意,企業不能躺在“不可抗力”上,需要及時通知合同相對方,共同協商應對“不可抗力”事件,減輕“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損失,合理平衡承擔損失。

律師及時介入 企業免除大額違約金

西梅卡亞洲氣體系統成都有限公司是一家於1995年在成都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是中國常溫氣體設備製造龍頭企業,服務眾多世界500強企業。新冠肺炎疫情給公司生產經營造成了重大影響,涉及合同價值達32萬美金,可能造成的違約金額達9.6萬美金,包括一個歐盟項目的設備交付。面對疫情帶來的風險,今年2月初,在律師的諮詢幫助下,公司及時告知美國客戶,積極溝通協商、諮詢準備“不可抗力”證明,有效降低了因疫情可能造成的損失。目前,客戶表示理解,並同意西梅卡公司延期履行合同。

“可以這麼說,如果沒有律師的積極幫助,準備不可抗力證明,並與客戶主動協商交流並取得理解,賠償是肯定要進行的。感謝律師,為我們解決了後顧之憂。”西梅卡公司副總經理汪治平表示。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 記者 晨迪 攝影 晨迪 編輯 田莉 校對 楊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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