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教育部出臺教育類APP備案辦法:一省備案,全國有效

教育部出臺教育類APP備案辦法:一省備案,全國有效

芥末堆11月24日訊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針對教育移動應用備案,提出了多項具體的管理措施。

針對教育移動應用的備案問題,《辦法》有以下亮點:

  1. 設置ICP備案和等級保護備案緩衝期。

  2. 教育移動應用的備案分為提供者備案和使用者備案。

  3. 實現備案全程網上辦理,一省備案全國有效。

應用範圍上,《辦法》提出教育移動應用是以教職工、學生、家長為主要用戶,以教育、學習為主要應用場景,服務於學校教學與管理、學生學習與生活以及家校互動等方面的互聯網移動應用程序。

另外,《辦法》設置了ICP備案和等級保護備案緩衝期。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為備案緩衝期,期間ICP備案和等級保護備案不作為備案的前置條件。教育移動應用提供者需在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ICP備案和等級保護備案,

未完成上述兩個備案的教育移動應用備案將被撤銷。

具體備案流程上,《辦法》提出,提供者應在完成互聯網信息服務(ICP)備案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後,進行提供者備案。提供者備案實行“一省備案,全國有效”。提供者在註冊地備案後,在其他地區開展業務無需重複備案。

在使用者備案方面,自主開發、自主選用和上級部門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均應進行使用者備案;使用者應登錄公共服務體系,在已完成提供者備案的教育移動應用中進行勾選,完成使用者備案。

今年9月,教育部等八部門發佈《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針對教育類APP的供給質量、規範入校、個人數據、應用管理等方面做出相關規定。此次《辦法》是對《意見》中“建立備案制度”要求的具體回應。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移動互聯網 應用程序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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