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物業公司和業主是什麼關係?

生活在城市裡的市民都知道自已小區有物業公司,每天都要接觸到物業管理人員,那麼物業和業主的關係究竟怎樣?他們之間是什麼關係?首先說物業和業主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業主是以主人的方式招聘物業公司管理小區日常事務的,這種服務業主是付費的是有償服務,就是說業主要得是優質的物業管理和服務,而物業得到是按規定的報酬,應該是各取所好,各盡所責互相守約的一種和諧關係,但在實際中並不是這樣的,有些物業只顧利潤,把一些不該自己收的費用也收了,比如小區一些業主活動的公共部位對外出租,對小區底層對外出租,以及廣告等收益,全部收入壤中,對個別業主遲交物業費採取斷電斷水手段,逼迫業主交費,並不詢問未交費原因,甚至有歐打漫罵業主的事發生,造成了物業業主的關係緊張不和,再從物業管理服務來看,小區治安混亂,髒亂差狀況是家常便飯,物業技工人員少、對設備維護維修不及時造成了損壞,種種現象暴露物業不作為,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業主怨聲載道,意見很大,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業主還是通情達理的,能按時自覺交費,當然個別業主有原因不交費或遲交費的情況,實事求是的講,物業和業主的關係應該是有償服務和被服務的關係,是互換的,用物業的服務換取業主的信任和報酬才是正常的關係!

物業公司和業主是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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