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洛陽“救災車輛”湖南收費站受阻 救援隊:理解基層收費員苦衷

河南商報記者 周坤鋒 見習記者 劉遠懷/文 神鷹救援隊/圖

9月16日,“山竹”侵襲廣東。來自河南洛陽的神鷹救援隊千里馳援,三天救出近600名受災群眾。

在迴歸途中,於湖南城頭山收費站前,因收費問題被滯留6個小時。

洛陽“救災車輛”湖南收費站受阻 救援隊:理解基層收費員苦衷

義務救援與按規行事產生了碰撞,雙方也有著各自的說法。

【回顧】洛陽救援隊因收費問題滯留湖南收費站6小時

2018年的第22號颱風“山竹”於9月16日登陸廣東,橫掃全境,給當地造成了巨大的損害。

災害發生後,河南洛陽的神鷹救援總隊組織了36名隊員、8臺車,攜帶援救設備驅車1700公里趕往災區,協助當地政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三天時間內,救出轉移近600名當地受災群眾。

救援結束後,在返程途中,路經二廣高速湖南境城頭山收費站時,在能否免費通行事宜上,與收費站工作人員產生分歧,從而滯留在收費站長達6小時。

最後,洛陽神鷹救援總隊自費將過路費繳納後,方才通行。對此,洛陽神鷹救援隊隊員們說,他們是公益救援,所有費用都是隊員們平攤,拿著救災憑證仍被收費,“感覺很受傷。”

洛陽“救災車輛”湖南收費站受阻 救援隊:理解基層收費員苦衷

【說法】之前去山東、甘肅救災的時候沒收過費

對於救災返程時在湖南二廣高速城頭山收費站因為能否免費通行,而滯留在收費站6小時這件事,洛陽神鷹救援隊偃師大隊隊長馬紀偉告訴河南商報記者:“我當時多少有些氣憤。在以往救援時,去山東,去四川,去青海玉樹地震回來都是免費的,從來沒有遇到過收費的情況。有的收費站連我們的救災憑證都不看,看到我們車上的救援標誌就直接放行了。”

馬紀偉稱,當時他們早上5點多到達城頭山收費站。收費員看完廣東省陽春市開具的救災證明後,說沒有接到上級的通知不能免費放行。“他那個站長說的意思是救援地不在湖南本省,在廣東,所以不可能免費。如果在湖南本省的話,免。”

看到有收費站有監督電話和投訴電話,隊員們決定撥打,但並沒有人接聽。“那個站長當時說恁要是想打這些電話或者是得到確切的回覆,得等到8點半以後。”隊員們一直等到8點半,但“投訴電話也是相互推,一級一級報,時間比較長,最後也沒啥結果。”

洛陽“救災車輛”湖南收費站受阻 救援隊:理解基層收費員苦衷

考慮到隊員們剛剛經過高強度的救援,有幾名隊員甚至因長時間在水裡浸泡,腿不能正常走路了。因此在11點多的時候,隊員們無奈自費繳納了過路費。

而令馬紀偉不解的是,另外兩輛因跑錯高速,從湖南嶽陽的收費站經過的救援車,卻拿著這份救災憑證免費通行,為何在城頭山收費站卻不行?

【回應】非省級以上證明不減免

9月20日,湖南高速公路出行官方媒體發佈消息稱,針對此事,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相關負責人稱,對什麼樣的車輛或者何種情況下車輛可以免費通行高速,國家和政府都有明確規定,並非由運營企業可以隨意決定的。

同一時間,湖南省東常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發表聲明稱:我司依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和《湖南省車輛通行費減免範圍明細表》第四條“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收費行為依法依規。

另外,此次收取的通行費包含其他多家公司通行費收入,我司從法規和政策上沒有權限也無法代表其他公司給予其車隊進行免費。

在聲明中,該公司還對洛陽神鷹救援隊遠赴千里積極參與陽春市救援工作,倡導社會正能量的這種“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大愛精神、奉獻精神至以崇高的敬意。並表示為了倡導社會正能量,該司會積極主動地與其聯繫並進行慰問。

【網友】大災面前我們是一家人

對於救援隊被滯留收費站6個小時一事,不少網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網友“一個沒個性的名字”稱,陽春人民已經聯繫神鷹救援隊要承擔費用,但神鷹救援隊已經婉拒了,本來就是義務救援!大災難面前,我們都是一家人!

網友“愛請舉手”則霸氣地表示,交不起過路費我們河南人自己掏錢,如果還有災情我們河南人還會伸出援手。

也有網友表示了質疑,即使是義務救援,你出示的證明也只是你曾經做過什麼,不代表你可以拿著這個證明去享受一些特權,如果你想憑藉救災而去享受特權,那也失去了義務和善舉的初心;如果你想降低費用、減少支出,你可以要求廣東方面報銷費用,開具免費協助公函或者跑107國道,你在廣東可以義務去體現愛心為什麼要道德綁架其他人的行為呢?

“夢中祖國依然強大”則進行了理性地分析:並非誰幫誰,也無需報銷,我幫你是因為你是我的同胞,情誼在,公益的事情還是不要斤斤計較,另一方面可能當地的政府不覺得這次災害他們應付不了或者對其影響不大,如果是汶川那樣的災害,肯定是放行的,所以說先完善機制,各地協商好,別讓英雄寒心,也別讓群眾受苦。

【進展】洛陽神鷹發聲明:對基層收費人員表示理解

9月20日下午,洛陽神鷹救援總隊發表了一份聲明。聲明稱:

1.感謝大家的關心,截至9月19日晚11時,神鷹救援隊赴廣東救災隊員們均已順利返洛,從9月15日應邀出發以來,歷時120多個小時的救援圓滿結束。目前,大家已返回自己崗位工作。

2.由於受災嚴重,救援形勢嚴峻,本次救援強度很大。36名參戰隊員因連續三天救援確實太累,大部分隊員只休息五六個小時,救援結束後沒有修整連夜趕回,多名隊員請假天數已到急於回家上班,當時心情也比較急切,所以才和湖南收費人員發生了一些爭執。

在此我們想說的是:對於基層收費人員“沒接到通知,無法免費通行”的難處和苦衷,我們表示充分理解。不過,也希望他們在以後的工作中,能夠針對具體情況,人性化管理。

3.昨晚至今,已經有很多網友聯繫我們,希望承擔過路費,被我們一一婉拒。在湖南收費站的遭遇已成“過去式”,當時雖然隊員們感覺很受傷,不過,今天看到全國各地網友支持的聲音,大家倍感溫暖,很受鼓舞!

4.在今後的救援中,我們必將秉承神鷹人“災難面前不退宿,任勞任怨無私奉獻,牢記使命傳遞正能量”的精神,在政府部門的指導下,在公益的道路上繼續下去。

【同行】義務救援應量力而行和遵規守矩

對於“同行”的遭遇,有著十多年救援經歷的鄭州市紅十字會水上義務救援隊負責人牛振西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公益救援一定得量力而行。”牛振西直言,在他們的救援經歷中,沒有享受過高速免費的待遇,“既然咱是做公益,就得有這方面的心理準備,人家給咱免是情分,不免是本分。”

同時,他也認為,如果是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作為政府救援工作的一個補充,民間救援組織最好是在接受邀約的情況下積極進行參與,“當然,如果相關部門能對民間救援組織多一些支持,你比如高速免費之類,那會更好,省下來的資金可以用作購置設施,提高救援能力上。”

除了要求“量力而行”外,河南省戶外救援總隊負責人陳水全還認為,民間救援組織一定要遵規守矩,在合規合法的範疇內,發揮組織的公益救援作用,“相關方面也應該早點出臺相關的規範制度,不管是對於民間救援組織的幫扶還是要求。以利於更好地開展這方面的工作。”

【專家】收是依據法律,不收是依據道義

對於此事件,河南予瑞律師事務所李華陽律師解釋說,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

《民政部等九部門關於加強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也規定了,經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

另外《國務院關於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意見》也規定了,要依法保障紅十字會組織社會力量執行國內國際應急救援任務,為依法使用紅十字標誌並執行應急救援任務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等提供便捷通道,保證優先通行並減免相關費用。

因此,根據上述法規和部門規章,如果洛陽市紅十字會神鷹救援隊的車輛屬於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那麼應當免交車輛通行費。

反之,如果不屬於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那麼免交車輛通行費便沒有法律依據。

在此事件中,洛陽神鷹救援總隊是受到一個民間組織的邀約,才趕赴災區的,而陽春市人民政府三防辦的“證明”只是證明了救援隊所做的工作,不具有免收通行費的效力,“收費站人員收費也在職責之內”。

針對這一事件,鄭州大學法學院楊會永教授表示:從法律層面來講,收費站收費肯定是合法的,因為法律法規的規定擺在那。所以跨省的救援還是有省一級的證明會更方便一些。

而對湖南兩地收費站的不同做法,楊會永說:“對救援車輛收過路費,收是依據法律,不收是依據道義。收費的又不是政府,它是一個企業,企業的收費可能各地的掌握不一樣。”(河南商報編輯 華麗娟 實習編輯 熊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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