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6 闊別多年拘老賴 鐵面執行養老金

“吳某,你說你沒有錢還給申請人,但本院查到你的銀行賬戶有存款,你怎麼解釋?”4月20日,枝江法院執行局接待室裡,執行幹警正在詢問案件被執行人吳某。2010年,枝江法院判決吳某及其丈夫陳某某對其家庭經營油廠的20餘萬元借款承擔連帶責任。判決後,吳某和陳某某沒有及時履行還款義務,並在六年前離開枝江外出打工。法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也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但是案件的執行並沒有就此停止,執行幹警仍然在努力尋找吳某及其名下財產的線索。2017年,枝江法院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和申請人提供的線索,查到吳某已經開始通過某銀行賬戶領取養老金。執行幹警立即前往開戶行凍結了吳某的養老金賬戶存款。不出幾日,消失多年的吳某主動來到了枝江法院。

吳某要求法院解除對養老金賬戶的凍結,但在談到如何給申請人還錢時,吳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枝江法院果斷決定強制執行吳某的養老金,並拘留吳某十五日。在看守所進行深刻反思後,吳某承諾償還借款,並與申請人達成了還款協議,承諾每年還款2萬元至借款還清為止。

闊別多年拘老賴 鐵面執行養老金

宣讀《拘留決定書》

闊別多年拘老賴 鐵面執行養老金

拘留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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