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法律」公職“失信人”被拘留 父親為兒擔保忙履行

“我一定會按照協議還錢的,請你們法院放心吧”,劉某在和解協議上籤完字後,向執行法官保證地說道。6月17日,安徽省霍邱縣人民法院兩名執行幹警來到當地拘留所,為被執行人劉某辦理了提前解除拘留手續。

「法律」公职“失信人”被拘留 父亲为儿担保忙履行

王某濤與王某、錢某、袁某、劉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霍邱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王某、錢某、袁某共同償還王某濤借款3.7萬元及利息,王某、錢某共同償還王某濤借款8萬元本金及利息,劉某對上述8萬元借款及利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查明,王某、錢某在法院涉案多起,二人為逃避執行早已離開本地,不見蹤跡。執行法官電話聯繫了另外兩個被執行人,不久後袁某主動將3.7萬元案款及執行費交到了法院,然而劉某卻遲遲不肯履行還款義務,對法院的執行置之不理,當起了“老賴”。

通過調查,執行法官瞭解到劉某系霍邱某銀行職工。為加大失信公職人員的懲戒力度,該院決定對劉某司法拘留15日。6月6日,執行幹警一行人來到該銀行,將劉某成功控制並送入拘留所內。

得知自己的兒子被法院拘留後,劉某的父親主動與執行法官取得了聯繫。通過執行法官的調解,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劉某於6月16日開始每月向王某濤支付至少10000元,於12月31日前償還所有本金及利息,劉某的父親自願為劉某擔保下餘案款。

6月17日,執行法官來到拘留所內提前解除了對劉某的拘留。

「法律」公职“失信人”被拘留 父亲为儿担保忙履行
「法律」公职“失信人”被拘留 父亲为儿担保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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