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國企調整不合理過高收入 工資將“一適應、兩掛鉤”

(原標題: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國企工資將“一適應、兩掛鉤”)

據新華社電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是完善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是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重要任務。改革要堅持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改革方向、堅持效益導向與維護公平相統一、堅持市場決定與政府監管相結合、堅持分類分級管理的基本原則。

《意見》明確了改革的重點內容,一是改革工資總額決定機制。改革工資總額確定辦法,完善工資與效益聯動機制,分類確定工資效益聯動指標。二是改革工資總額管理方式。全面實行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合理確定工資總額預算週期,強化工資總額預算執行。三是完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管理。完善企業內部工資總額管理制度,深化企業內部分配製度改革,規範企業工資列支渠道。四是健全工資分配監管體制機制。加強和改進政府對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的宏觀指導和調控,落實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的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監管職責,完善國有企業工資分配內部監督機制,建立國有企業工資分配信息公開制度,健全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制度。

機制變化

從與經濟效益“單一掛鉤”轉變為“一適應、兩掛鉤”

現行的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特點是工資增長與經濟效益“單一掛鉤”,而在改革之後,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將轉變為“一適應、兩掛鉤”,即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多因素綜合決定,統籌考慮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勞動力市場價位對標以及政府職能部門發佈的工資指導線等多重因素。

這一做法不是弱化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性,也不是隻講公平不講效率,而是希望能夠激勵企業經濟效益更好、勞動生產率更高、勞動力市場價位更合理,核心內涵仍是咬定“效益”不放鬆,這也與此次《意見》中明確“要完善工資與效益的聯動機制,分類確定工資效益聯動指標”並行不悖。

內部分配

分配要向關鍵崗位、生產一線崗位等傾斜

此次《意見》中明確的重點改革內容還包括完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管理。一方面,明確提出國有企業要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同時分配要向關鍵崗位、生產一線崗位和緊缺急需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傾斜;另一方面,明確要求以業績為導向、加強全員績效考核,職工工資收入與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緊密掛鉤、收入能增能減。

監管能力

完善內部監督機制、信息對外公開制度

此次改革中明確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從根本上有利於調動國有企業主動參與競爭、規範經營、提升企業治理水平的積極性、主動性。此次改革既要求完善國有企業工資分配內部監督機制、信息對外公開制度等,也提出了多項創新性監管方式,如明確提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相關政策,著力規範工資分配秩序,堅持宏觀調控全覆蓋,促進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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