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 流落香山的正白旗護軍—曹雪芹

曹雪芹是在什麼地方和環境下寫《紅樓夢》的?有關專家和大量紅學愛好者便做了大量研究工作。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已把其範圍壓縮到北京西北部香山腳下的正白旗村。正白旗村現在是一個獨立的行政村。而在清代,它是拱衛香山行宮的八旗警戒系統的組成部分。清軍入關前,作戰途中駐紮下來後,以統帥軍帳為中心,八旗警戒部隊分左右兩翼,成八字形展開。這種傳統序列保持了下來。

在清乾隆間,以香山行宮為中心,健銳營的八個旗營分左右兩翼,成八字形配置,正白旗營為右翼的第二個營區,在臥佛寺東南方。據研究,曹雪芹當年就住在正白旗營西邊、靠近河邊的一處旗下老宅中。

健稅營八旗並不相連,其間有以漢族為主的村落,旗營與村落相間排列,秩序井然。如果從香山順著山根由右翼數,則為鑲黃旗、北辛村、峒峪村、正白旗、四王府村、鑲白旗、小府村、正藍旗村、娘娘府村;從左翼數起則為正黃旗、傑王府村、南辛村、正紅旗、門頭村、鑲藍旗、南河灘村、鑲紅旗、魏家村、杏石口。

流落香山的正白旗護軍—曹雪芹

曹雪芹住在健銳營正白旗,而不是住在鄰近的漢族村落裡。而按清代的規矩及當地的父老相傳,凡住在這裡的人,只能是當兵的。

清代大文豪竟然是個大頭兵,這可能嗎?

根據目前的研究結果,曹雪芹是隨著被革職抄家的父親曹頰同回到北京的。滿洲旗人視北京為家鄉,北京的旗分是他們的老巢、根據地,或說是最後的棲息地。一個旗人在外被革職後,歸旗,便是他的最後歸宿。康熙二十六年諭旨規定:

歸旗人員,皆令該督撫嚴行催促,限五月內回旗…凡應歸旗人員,無故不速起程,逾限一月以上;或已起程,中途逗留;或不進京,在他處居住;或本身已來,而家口在他處居住,有官者革職,已革職者交該衙門治罪”。

雍正三年(1725)還議定歸旗人員:


“大路有驛站者,每日行一站。僻路無一驛站者,每日行五十里。自本任地方,照站數里數計算,扣定到京日期,諮報該部該旗查覆。”

雍正四年(1726)又議定:


“八旗外任官員,凡有降級革職,及升轉休致,應歸旗者,一經離任,該督撫即令接任官,將該員所有家口,逐詳查,共有若干名數,備造清冊。一面依限催令起程,面出具並無遺漏隱匿印結,同冊一併諮送該旗,以便查覆。”

流落香山的正白旗護軍—曹雪芹

曹頰回京以後,何處的“該部該旗”查覆受理他的歸宿問題呢?

曹頰是內務府派出的外任官,又屬內務府正白旗佐領下的人,所以他和全家應該到內務府及內務府所屬佐領下報到。旗人在關外時是兵民合一,皇太極曾講:


“南朝規矩,兵民為二。民有常業,兵有常糧。我國兵民為一:出則備戰,入則務農,兼以收拾兵器。”

入關以後,關內的旗人只有軍籍再也不從事生產了,所以旗人在外做官做到多大,革職回旗以後,就是一名普通士兵——阿哈;或者變為一個幹吃錢糧的閒散人,或者回到與自己的旗籍相符的旗營當差。

曹頰回到內務府正白旗以後,他的軍藉就是包衣阿哈—皇帝的家奴兵。成丁以後,曹雪芹的軍籍同樣是內務府正白旗某佐領下的包衣阿哈。到曹雪芹成丁時,京師的“八旗生計”問題已日漸突出,當兵這個飯碗有很多人搶,曹雪芹的優勢是可以走親表兄福彭的門子,福彭於雍正四年襲多羅平郡王爵位,乾隆元年任正白旗滿洲都統,雖然管不著內務府正白旗,但正白旗滿洲旗人的戶籍歸他管,這時香山正白旗兵營的戶籍正好他可以發話,只要他接受曹雪芹去香山旗營,那也不是絕對不可以的。關鍵的問題是內務府正白旗的官吏要配合才行。也就是說曹雪芹到香山旗營,內務府正白旗肯放,福彭那邊肯接受那就行了。

曹家在內務府有著年長日久的影響,曹雖被抄家,但是人情不能說一點沒有,況且曹振彥的後代族人不少家,都在內務府當差任職,沒有受到曹雪芹一家的影響,曹顒的堂兄曹頎一家,還在雍正年間被抬為鑲黃旗。他們的後人也是會幫助曹雪芹的。兩邊合作,滿足一個不是很難的去香山旗營當兵的要求,也是可以做到的。這種分析,絲毫不涉及曹雪芹的人格問題,他絕不是一個偷安苟且,賞緣請託,會走後門的人,而是清朝的國家制度如此。

流落香山的正白旗護軍—曹雪芹

清朝對旗民的生存有什麼政策?

清代對旗民提供的生存保證方式,是不能用歷代漢族王朝的典章制度進行解釋的。這是因為清作為統治民族的滿人帶著氏族社會的遺風。為了把一個落後的、人數較少的民族,擰成一個足以對廣袤的中原進行治理的統治民族,清朝統治者必須最大限度地攏住旗人,因此對旗人實行大包乾。

據《曹雪芹在西山》一書中加載,滿洲旗營裡的人丁戶口都由其所屬佐領登記、管理和掌握,每月每季佐領都按屬下的等級名分關發錢糧。不在旗營裡做官當兵的人,他全家的戶口也要在其佐領掌握的檔案中登記註冊。佐領對於所管的每個旗人來說,既同於漢民的父母官,又是滿人自視的天然家長—一當家人。如果旗營裡有人做了外任官,那麼他的錢糧就留在本旗,往往被其佐領裝入私囊。因為外任官是肥缺,不在乎這點錢糧,旗內官的餉銀卻非常少,只是俸米很多。俗話說“一任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外任的七品縣官要比二品的旗官還肥還闊,外任官貪髒搜刮處處來錢,軍營中的二品旗官每月才有六兩餉銀。但不管怎麼說,只要在旗,起碼就鋨不死了。旗人將此稱之為“鐵桿老米樹”。

乾隆間流傳著這麼一首旗兵歌謠:


“今晚月兒怎麼那麼高,騎白馬,挎腰刀。腰刀快,剁白菜,白菜老,剁皮襖,皮襖厚,剁羊肉,羊肉肥,剁毛賊。光著腳丫兒上八旗,沒馬褂乾著急,當了褲子買炕蓆,豆汁飯就蘿蔔皮,看你著急不著急。”

這就是香山一帶健銳營和護軍營的八旗兵丁去團城閱武樓和實勝寺一帶操練的困窘情況。正白旗有四百三十一兵額,增丁不增額,空出一個名額大家搶,經過騎馬射箭的考核,誰行誰頂,這就叫挑缺。其它的人可以給清政權和京城內的各種差役當差。這兩條生活出路的待遇是比較高的,其它的無事可作的旗人就是幹吃錢糧,每季每人給一石七鬥紫色老倉米,每月還關點銀子。在八旗人口生齒日繁的壓力下,清朝雖然還漸感到力不從心,捉襟見肘,但還是竭思殫慮挖空心思打各種主意,力圖解決“八旗生計”問題。

流落香山的正白旗護軍—曹雪芹

康熙、乾隆時期,清王朝多次賞賜八旗兵丁銀兩,代兵還債,替丁贖物。雍正、乾隆時期增添發展了養育兵,限額從最早的四千八百人加至二萬五千人。乾隆初期又出特諭,准許八旗漢軍出旗自謀生路,官兵缺額均由滿洲餘丁填補。就是對於旗人的四孤——寡婦老太太、孤女、盲人、殘廢者,清王朝也捨得花錢維持他們的生活。香山旗營裡的四孤也可以佔養育兵的名額,每月領一兩五的銀子,每季給“小九米”,意為九鬥,不足一石,如果養育兵的名額已滿,那就進城去北京所屬的佐領處關錢領米。無怪乎當時奏疏曾說:


“添設馬甲、護軍領催以及養育兵丁,餉項所得,每年不下數百萬。國家恩養八旗,至優至漏,而旗人生計,猶未見充足。”

清朝統治者對軍營旗眷的規定是可以增加人口,但兵額不增加。任何一戶軍營旗人生了男孩,到了十週歲一般地講就會補上養育兵,一月發一兩五的銀子。養育兵到一定的年齡就要比騎馬射箭,按照兵額數目吸收合格者成為委前鋒。這個男丁就是正式兵員了,每月關三兩銀子。委前鋒再經過考試,便成為前鋒。男丁只有成為委前鋒後才可以蓋三間房子,有了房子才好娶媳婦。當一輩子養育兵的人是很難說到媳婦的。這樣的人,白天可以在家裡吃飯、休息,晚上不能和有家眷的兄弟同住,或和父母住在一起,若不方便,就要另找地方借宿。

據清代筆記書中記載,從各方面來講,曹雪芹遷居香山以前都可以從其佐領處領到一筆錢糧。按理講,他可以帶著這份餉銀歸到香山正白旗蟄居著書,這是需要很大的人情面子的,好在他有旗籍,有顯赫的主事親威,還有朋友的資助。所謂“勸君莫彈食客鋏,勸君莫叩富兒門,殘杯冷灸有德色,不如著書黃葉村。”從主觀願望來講,他需要一個僻靜的地方,完成他的書。曹雪芹在這裡,相當於享受兵營中一名前鋒的待遇,每月關點銀子。曹雪芹只有歸旗,有了安穩的生活環境,他才可以擺脫各種身外之物的干擾,安心創作《紅樓夢》。創作生活需不斷調劑,而他那點餉銀僅夠餬口,所以會有“賣畫錢來付酒家”之類的事。

再一個問題是曹雪芹什麼時候流落於香山?

在沒有曹雪芹本人史料的情況下,這個問題只能結合著香山護軍的沿革來談。

康熙十六年(1677),康熙皇帝第一次到香山,幸“來青軒”“青未了”。由子這處軒名與地名彷彿是在祝願大清的江山永固,似乎是天造地設的祥瑞,玄燁一時高興,給來青軒題額日“普照乾坤”。據考證,也就在這一年,建立了香山行宮明朝的皇帝很少出宮,清朝的皇帝則很少住在宮內,因此清朝對於行宮、行營、苑囿的建設保衛十分下力。行官裡外的巡守防衛於皇官相差無凡。嘉慶以後的謁陵檔案沿襲前代舊例,明確規定:

“行宮、行營重地,宿衛宜嚴。……駐蹕行宮各門凡侍衛所管之門,即與乾清門無異。王公大臣等不準帶領護衛、官弁、家奴等隨入進班。侍衛官員及太監等鋪蓋、飯盒均不準家奴民夫送進,……每逢皇上恭謁陵寢及巡幸避暑山莊等處,沿途行宮牆外周圍,晚間有綠營兵弁排燈守護,所有關外駐蹕行營應一體慎重。”

行宮、行營護衛嚴密可知。出於可以理解的原因,清朝的頭幾個皇帝都力爭當治理有方的英君,因之對自家的行官護軍諱莫如深,閉口不提。所以我們也無法確定香山護軍營的具體組建日期,但它的上下限還是不難確定的。

流落香山的正白旗護軍—曹雪芹

靜宜園護軍營營房建造的上限應當是什麼時候呢?

據乾隆皇帝自己講:“乾隆癸亥(1743)餘始往遊而樂之。自始之後,或值幾暇,輒命駕焉。蓋山水之樂不能忘於懷,而左右侍御者之揮雨汗而風塵,亦可廛也。於是乎就皇祖之行宮,或葺或營,肯堂肯構,樸儉是崇,志則先也;動靜有養,體智仁也。名曰‘靜宜’,本週子之意,或有合於先天也。殿曰‘勤政’,朝夕是臨,與群臣諮政要,而籌民瘼如圓明園也。有憩之樂,省往來之勞,以恤下人也。”

從這段話可知,乾隆對這裡的喜愛和光顧之頻,自詡籌民之瘼幾如圓明園。從乾隆的諭旨中還可以知道,香山原來在康熙的時候就是皇帝的行宮康熙對這裡的山水之勝,建築之精,也是非常讚美的。乾隆講:


“昔我皇祖於西山名勝古剎,無不曠覽遊觀,興至則吟賞託懷,草木為之含輝,巖谷因而增色。恐僕役侍從之臣,或有所勞也,率建行宮數宇於佛殿側。”

《總管內務府則例》的《奉宸院.靜宜園》中,還有一條乾隆十一年丙寅的諭旨:


“一年正月奉旨:香山行宮命名為靜宜園。欽此。”

在《御製靜宜園記》中,乾隆敘述了擴建此園的經過:


“乾隆乙丑秋七月(即乾隆十年,1745)始廓香山之郛,剃榛莽,剔瓦礫,即行宮之基,葺垣築室。……明年丙寅春三月園成。”

由此可知,靜宜園護軍營的建立和繕造營房,下限絕不會晚於乾隆十一年丙寅三月。

靜宜園護軍營是香山的一支部隊。幾年後,這裡又進駐了一支新組建的部隊。它是清軍中的一支特種兵,即健銳營或稱雲梯健銳營。它與護軍不同,不是警衛部隊,而是作戰部隊。

乾隆十四年(1749)諭旨:


“去歲金川用兵,朕思我滿洲兵向用雲梯攻城。因命八旗於前鋒護軍內選擇年壯人材勇健者千人,特命大臣監視操演,所選兵丁各奮勉學習,不數月間,皆已練精,隨徵金川,功成凱旋。如令仍回本營,隨旗行走,則伊等前功徒費。……若將伊等設一營演習技藝,均可為精銳兵丁,而於緩急之用更有俾益。……俟回軍之日,不必令回本營,專設一營,令大臣數人管轄操演,特簡大臣人總統。其如何設立營伍,學習操演,遇朕行幸如何隨蹕,再如何施恩?使得升轉之途,著大學士會同管轄操演之大臣等詳議具奏。欽此。”

遵旨會商此事的朝廷大臣,同年議定所建旗營編制為:“雲梯兵千名,定為上三旗五百名,下五旗五百名。”十五年又議定奏準:“健銳營八旗官兵住房,左翼在東,右翼在西。翼領、參領各給官房十間,署參領八間,前鋒校六間,前鋒三間,委前鋒二間。”同年又規定健銳營官兵“日以參領一人,前鋒校、前鋒十名守衛靜宜園宮門”

這些文字典籍材料說明,健銳營營房修建最早不會早於乾隆十五年(1750)。這支精銳的千人特種部隊,除去精於使用雲梯、飛箭之外、還善於相撲、馬術、刀鞭、跳駱駝等專門技術。這支部隊在拱衛清朝首都,維護祖國西北邊疆的安全上都曾起了重要的作用。清朝八旗滿洲部隊共分兩大部分,為駐守首都北京的禁旅八旗;一為屯守全國各處的駐防八旗。禁旅八旗又分前鋒營、護軍營、步軍營、神機營、火器營和健銳營等,。

健銳營進駐香山後,與原香山護軍營經歷了一個混編過程。這個混編過程的細節已無法考知,但看來混編得不徹底,在此後的一段時間內,兩支部隊還是保留著各自原來的建制對這個問題,《總管內務府條例》《奉宸院·靜宜園》有一條奏準事項:


“乾隆二十一年六月總管內務府奏準,嗣後各該處園戶,俱給予火印腰牌……並令該門值班,護軍參領、護軍校、護軍等嚴行盤詰查驗,交該處首領太監帶進當差。”

按健銳營系作戰部隊,官兵以前鋒、委前鋒等論職,而此間出現的一系列護軍職銜則表明,在健銳營進駐香山數年後,把守靜宜園門禁的,仍是原來那支成建制的香山護軍營。過程就是這樣了。先是香山行宮的護軍,後是健銳營,兩支部隊混編後仍保留原建制。

流落香山的正白旗護軍—曹雪芹

什麼時候才融為一體的呢?

那是很多年以後的事。據香山腳下老旗兵後人的家譜,到乾隆晚期,家譜中見不到護軍的職銜了,而代之以健銳營的驍騎校、前鋒職銜。這就是混編最後完成的標誌。這時,兩支部隊才打出一塊牌子——雲梯健銳營。

曹雪芹是屬於哪個系統的?

說起來卻也簡單。在乾隆十四年及其後的若干年內,健銳營的基本成分是從徵四川后回京的官兵,而現在沒資料說明曹雪芹去過四川或參加過作戰行動。同時健銳營系戰事緊迫的情況下臨時組建,系從八旗中遴選精壯兵員組成,所以曹雪芹不可能是健銳營的人。他是上三旗中的正白旗包衣出身,這種出身本來就是護軍的苗子,或者說皇帝的親軍本來就是由這種出身的人組成的,所以他當屬香山靜宜園行軍的護軍營。

總結:曹雪芹約出生於康末或雍初,家庭完全破敗於乾隆八年之前。家人風雲流散時,他已二十歲出頭,急切地要尋求基本謀生方式因此,他到香山當兵吃餉銀俸米不當晚於乾隆十一年,也就是在健銳營成立前,他已流落香山。《紅樓夢》是在香山寫就的,他也在香山正白旗的兵營中走到生命的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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