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5 乘客毆打公交車司機,馬路"殺手"威脅生命安全!

乘客毆打公交車司機,馬路

乘客毆打公交車司機,馬路

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湖南湘潭,海南三亞乘客與公交車司機發生爭執,搶奪方向盤……一時的衝動,也許付出的是生命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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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殴打公交车司机,马路

別讓潛在馬路“殺手”威脅你的安全!!!

2018年12月以來,虹口區檢察院先後受理4起公交車乘客毆打公交車司機或毀損車內有關安全設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2人已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年,1人待起訴)。辦案中發現,此類案件公共安全隱患大,社會、媒體關注度高,需進一步綜合施策,加大防範力度。

乘客殴打公交车司机,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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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在辦理相關案件時發現:

乘客一時衝動,造成“因小失大”。當事乘客大多存在“巨嬰”式思維,遇到問題習慣用偏執的方式去解決。4起案件因投錢慢、刷卡失敗、中途要求下車、坐錯車等小事引起,若用理性的方式解決,完全可以避免言語衝突轉變為肢體衝突。有2起案件為乘客酒後滋事,雖然當事乘客在事後都有悔罪認罪表現,認為屬於飲酒後一時衝動,希望從輕處理,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明確“在夜間行駛或惡劣天氣條件下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實施的屬於從重處罰情節”,2起案件事發均在深夜22時許,屬於從重處罰情節,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乘客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陳某目前已被批准逮捕(近期將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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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不當言語,加劇“事態升級。司機在提醒乘客刷卡投幣過程中,不當的言語,易激起乘客不忿情緒。如在一起案件中,司機見乘客陳某首次刷卡未成功後提醒其再次刷卡,過程中言語不當,導致陳某動手毆打司機。另一案件,司機先是催促乘客快點投錢,發生口角後,乘客情緒激動,導致事件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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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中心城區,後果“不堪設想”。4起案件事發均在本市繁華路段,且均在行駛過程中,路上車輛、行人眾多,加之路邊居民區、學校、商店集中,若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乘客王某因刷卡問題與司機發生口角糾紛,後毆打司機,導致該車失控並與停放在路邊的環衛電動車發生碰撞,所幸未造成嚴重後果,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乘客張某因無故要求下車被拒,故意損壞開門遙控器和監視屏控制器等設備,雖經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偵查認定張某不構成犯罪,但張某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公共秩序,給其他乘客留下了恐慌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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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些嚴重威脅城市公共安全的事件,該怎麼做?

1

制定有效措施防範於未然。採取“加裝司機防護隔離門”“配備安全員”“設立乘客安全員座位”“一鍵報警裝置”“張貼警示標語”等做法,制定相關措施,防範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2

注重公交車司機管理教育。一方面,應看到公交車司機年齡老化、職業病普遍、工作強度大、收入不高等問題,積極改善他們的工作環境和各項保障。另一方面,公交公司應堅持眼睛向內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努力在提升公交服務質量上下功夫。加強司機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經營行為、服務規範、安全常識等教育,提高綜合素質,努力打造城市文明“窗口”新形象。

3

持續保持嚴懲力度。在嚴厲打擊乘客搶奪方向盤、毆打司機、妨礙運營秩序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同時,加強對公交司機違規操作、擅離職守等問題的查處,進一步規範公共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與社會和諧穩定。

4

廣泛開展警示教育。通過電視、網絡、報刊、宣傳欄等載體,廣泛開展法治宣傳和安全警示教育,讓公眾認識到妨害公交車輛安全駕駛的嚴重後果,提升群眾遵紀守法意識,營造“人人想安全、人人為安全”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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