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追責問責典型案例剖析(三)

2016年10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責任制辦法》)。《責任制辦法》實施以來,各地各部門層層明確信訪工作責任,逐級傳導壓力,加大問責力度,2017年對失職失責的1900多個單位和7500多人進行問責,樹立起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鮮明導向。“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為便於各級黨政機關及其領導幹部、工作人員全面、準確地理解和適用《責任制辦法》,我們收集整理了《責任制辦法》實施以來的相關問責典型案例,並進行解讀剖析,以期能夠為問責工作實踐提供借鑑。

今天,我們來剖析點評第三類典型案例,即違反群眾紀律,對應當解決的群眾合理合法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或者對待信訪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損害黨群幹群關係,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追責問責典型案例剖析(三)

2018年3月,G省K市M縣T鄉居民羅某到國家信訪局走訪,反映當地修建高速公路,施工方未經其同意強行佔用其土地,以及T鄉某工程建設徵用約20畝山林未給予補償等問題。經查,羅某曾於2017年11月到M縣信訪局上訪反映同一問題。2018年1月,責任主體T鄉政府出具答覆意見書,認定信訪人反映問題屬實,承諾於2018年2月15日前解決,但是遲遲沒有兌現。對此,M縣啟動追責問責程序,對T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劉某以及相關負責人邢某給予通報批評,並要求T鄉認真研究,儘快解決信訪人合理訴求。

《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追責問責典型案例剖析(三)

G省L州D縣是國家級貧困縣,為改善出行環境、造福當地居民,G省專門修建了一條二級公路。但是這條總投資近16億的扶貧公路,卻存在著工程質量差、有嚴重安全隱患等問題。此事引起了相關媒體記者的關注,帶著相關報告前往這條公路的上級主管部門——G省交通廳,卻被門口的保安攔了下來,保安說“不屬於我們交通廳能管的事情”,“你去找交警”。記者第二次去的時候,又是等了一天,只見到保安,沒有見到任何工作人員。最後,也是由保安代表交通廳,向記者宣佈了處理結果。對此,G省啟動了追責問責程序,對其中存在的違反《信訪條例》、推諉扯皮、態度生硬等問題,責成省交通廳黨組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對相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追責問責典型案例剖析(三)

這是兩個因違反群眾紀律,對應當解決的群眾合理合法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或者對待信訪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損害黨群幹群關係,造成嚴重後果而被問責的典型案例。信訪工作作為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聯繫群眾的橋樑、傾聽群眾呼聲的窗口、體察群眾疾苦的重要途徑。做好信訪工作,加強與群眾溝通,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情關心群眾疾苦,真心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有利於切實轉變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增進幹群之間的理解、信任和感情,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增強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但從當前信訪工作實際看,一些地方和部門還不同程度地存在違反群眾工作紀律的問題,嚴重損害了群眾利益、傷害了群眾感情。因此,《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把“對應當解決的群眾合理合法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或者對待信訪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嚴重後果”作為應當追責的情形,就是進一步為信訪工作標明紅線、劃出底線,用科學嚴密的法規制度推動各級各部門改進工作作風,做到聯繫群眾而不脫離群眾、服務群眾而不損害群眾、解決問題而不引發問題,真正把解決信訪問題的過程作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做好群眾工作的過程。

《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追責問責典型案例剖析(三)

《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第八條: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處理信訪事項過程中,應當遵守群眾紀律,秉公辦事、清正廉潔、保守秘密、熱情周到。

《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各級黨政機關及其領導幹部、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確履行本辦法所列責任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二)……(三)違反群眾紀律,對應當解決的群眾合理合法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或者對待信訪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損害黨群幹群關係,造成嚴重後果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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