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大連:表叔受託辦理拆遷房手續 沒想到的事發生了

身在國外的劉女士委託表叔劉某辦理自己的拆遷房手續,表叔辦完手續直接入住劉女士房屋,且10多年拒不騰退。開發區法院告知劉某:對你先行司法拘留,再不騰退按拒執罪追究刑事責任。法院動真格的,面臨牢獄之災的劉某10天內自行搬出,今年6月21日,被表叔強佔十幾年的房子物歸原主。

2004年,因為市政規劃,家住大連保稅區的劉女士被通知其房屋要拆遷。劉女士長期在國外工作無法親自辦理,便將搬遷事項交付給表叔劉某打理。劉某於2005年辦完有關搬遷手續後,未經允許住進了劉女士的動遷房。此後,劉女士一直與表叔協商,讓他騰房,10多年過去了,表叔賴著就是不搬走。兩年前,萬般無奈的劉女士到開發區法院打官司要求劉某騰退房屋。法院判決被告30日內返還原告房子。劉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今年2月26日此案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執行法官三番五次約談被執行人,希望他能顧及親戚情分主動騰退房屋。6旬劉某卻倚老賣老,強詞奪理說自己無房,搬出去住大街上嗎?接著耍橫說,拆遷手續在我手裡,這就是我的房子。多次約談無果,劉某又提出願意出錢購買該房屋,但他的出價遠低於該房屋的市場售價,雙方未就房屋價格協商成功。

講情說理劉某都不通,他真的以為法律拿他沒轍,仁至義盡後,今年6月11日執行法官再次上門,向劉某嚴肅申明“若你拒不履行騰退義務,現在就對你實施司法拘留;若你繼續拒絕履行執行義務,法院將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追究你的刑事責任。”劉某看到了司法拘留手續,立即意識到再不騰退房屋要進拘留所了,下一步還要進監獄。劉某當場求情道,“法官,別拘留我,更別判我罪,我這就騰房。”10天后,在執行法官和劉女士的共同見證下,劉某找來搬家公司把所有家當清空,當場將鑰匙歸還給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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