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委屈!女子新車被扣841分,竟是姐夫惹的禍……

最近,蘇州交警在微博開通各類道路違法行為曝光,實線變道,開車打電話等內容,都會在微博上張貼。這些案例裡有一位堪稱“違章王”的司機,在

不到一年的時間裡竟有罰款31550元,扣841分,累計違章次數206起,平均一天半就有一個違章

蘇州劉女士自己名下的一輛車,借出去快五年了。車一直沒見著,但現在幾乎每天都能接到交警的罰單,最高峰一天收到六個違章通知短信。現在這輛車違章206起,扣分841分,罰款31550元。

委屈!女子新车被扣841分,竟是姐夫惹的祸……

劉女士委屈地說, 當年她買了這輛車,由於新車不敢上路,直接被她姐夫借走了,結果這一借再沒還回來,最後才發現竟導致這樣的結果。

新聞

加點料

車借給別人有可能會攤上麻煩事

可是大家不知道

跟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東西

也是不能輕易借給別人

連家人都不行!

醫保卡千萬別隨意借人買藥

家人也不行

近些年,百姓越來越重視保險了,可是,有些人只顧著花錢買,卻不知道理賠規則,最終讓保險形同虛設……

湖北的黃先生就吃過一個“悶虧”。2017年他投保了一重大疾病險,2017年10月,黃先生被查出患甲狀腺癌,在辦理賠時,保險公司查到他的醫保卡在2012年-2014年有多次肺炎、支氣管炎等住院記錄。保險公司認為他隱瞞病史,拒賠。黃先生稱,他本人在2012年-2014年間根本沒有住過院,但是醫保卡借給親戚用過,他記不清了。

你一定很疑惑了:家人拿自己的醫保卡買個藥都不行嗎?這個得看情況了,有時候還真不行

有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告訴記者: “如果用你的醫保卡給家裡人買了一些感冒藥,維生素,跌打損傷膏,影響不大;

如果家人拿你的醫保卡買的是治療甲狀腺結節、乙肝、冠心病等疾病的藥或家人拿你的醫保卡看的是以上疾病,那麼影響很嚴重。因為這類的“病史”會直接影響保險公司的核保結論。”

信用卡不外借

借卡給朋友後被刷15萬

委屈!女子新车被扣841分,竟是姐夫惹的祸……

圖: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很多人都有過礙於情面而不得不外借信用卡的經歷,借卡對象以親戚、朋友、同事為主,但你真的清楚信用卡外借他人可能會造成的嚴重後果嗎?

太原的秦先生幾年前辦理了一張透支額度為6萬元的信用卡。因為信用良好,這張信用卡的額度一路從6萬元漲到15萬元。

秦先生的朋友林先生找到他借錢。禁不住朋友的軟磨硬泡,秦先生將這個信用卡借給林先生。他一再囑咐林先生,要記得按時還款。之後,他多次接到銀行發來的短信,都是對方透支的信息。他每次都提醒林先生及時還款,對方每次都答應,卻始終沒及時還款。

數月後,秦先生接到銀行的催款電話稱,他的信用卡欠款額度已達15萬元。工作人員告訴他,若不能及時還款,他的欠款將會產生高額罰息。若經過銀行催收仍無法歸還最低還款額,他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銀行工作人員提醒,信用卡申請書的章程已經作出了明確規定,卡必須本人使用。一旦借給他人,出現信用卡逾期還款、惡意拖欠或者信用卡套現等行為,都會算在信用卡持卡人頭上,嚴重的有可能被提起訴訟,最終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信用卡持卡人本人承擔。

手機不要外借

外借一下萬餘元就沒了

委屈!女子新车被扣841分,竟是姐夫惹的祸……

圖:視覺中國 (圖文無關)

2017年7月,小麗和閨蜜小詩(化名)一起合租了一套房子,小麗住其中一間,小詩和男友張某住另一間。一天,張某編造藉口向小麗藉手機,同在一個屋簷下,又是閨蜜的男友,小麗礙於情面就把手機借給了張某。沒過多久,張某就把手機還給了小麗。

第二天,小麗發現自己的支付寶賬戶被人透支了1.4萬元。這是怎麼回事?小麗猜測,問題可能出在外借手機上,可是,此時已聯繫不上藉手機的張某了,小麗報了警。

警方調查發現,原來張某借走小麗的手機後,他在那部手機上添加了自己的指紋,可以輕鬆登錄手機操作,於是他用小麗的支付寶借貸了10000元,然後轉到自己的手機支付寶賬戶裡。之後,他又用小麗手機支付寶的其他功能,透支消費4000餘元後返現,再將這筆錢轉到自己的手機上。就這樣,小麗的支付寶賬號累計欠款14000餘元。

警方提醒,當今,手機快捷支付已經融入到生活中,變成了“電子錢包”。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伴隨著不可預估的風險,盜竊方式也“同步更新”,一不小心,手機裡的錢就可能被偷。外借手機相當於把錢包借給別人。

身份證不外借

女孩把證借閨蜜後欠下16萬

在海南海口工作的阿如(化名)2017年與阿玉(化名)相識,很快兩人成了無話不說的好“閨蜜”。

一天,阿玉對阿如說,她的身份證丟了,所有銀行卡、信用卡都停了。她要去廣州進衣服到服裝店,店鋪又要交押金,阿玉想借用阿如的身份證進行網貸。阿如信以為真,將自己的身份證借給了阿玉網貸5萬多元開店鋪。隨後,阿玉又假借阿如前男朋友的名義騙阿如網貸11.5萬元。如今,這位好“閨蜜”不能按期還貸,網貸公司不停催促阿如還貸,阿如這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公安提醒,居民身份證在現代社會生活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自己的身份證一定要妥善保管、避免遺失,更不能將其隨意出借。

我國法律規定,身份證屬於個人專用證件,不得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也不得冒用他人身份證,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1、出借身份證就是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規定,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2、使用者也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規定,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3、身份證借給別人,別人使用形成的法律後果你需承擔責任。你將身份證交由別人辦理相關事宜,可能被認定為委託代理,由此給其他個人、組織、單位造成的後果由你承擔。

你覺得還有哪些東西不能外借?

來源:江蘇新聞(ID:jstvjsxw)記者田遠 蘇州臺、工人日報、FM93交通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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