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醫院已經收了耗材費手術費,醫生手術途中又暗中索要現金,遭投訴後錢已退,您怎麼看?

蒲公英的約定998


術中索要紅包?可能嗎?我認為可能性不大,原因如下:1.手術中醫生都嚴格消毒洗手穿手術衣,中途下來要重新來一遍,手術室可不是醫生的天下,手術室主任護士長可不會這麼好說話,浪費這麼多的東西,人家會責備的。2.中途下來把麻醉師,上臺護士,手術助手晾在一邊而索取紅包,當這些人是傻瓜?人家怨聲載道,這醫生在醫院如何混的下去?3.手術室門口是家屬最多的地方,眾目睽睽之下能拿紅包,總不能帶進手術室?醫生拿紅包的有,必須處罰!但是也不能信口雌黃的胡言亂語,挑撥醫患關係,對大家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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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太假,術中要紅包是個傻逼都不會做出來的事,最想的明白的就是,外請專家的會診費,手術結束,專家要走,你要把勞務費付了,這個不叫紅包,你之前肯定答應人家的。專家費醫院不會收的,走不進了系統,走系統專家會診200多,你覺得北京上海請個專家人家會來?你如果不同意給專家手術會診費,你術前直接不要答應,真的,現在請專家很難請,你可以自己去北京上海排隊,這沒關係,你們之前說定就行,如果你術前答應了,術後反悔了,你做人就有問題。沒有人無緣無故跑到下面來開刀,一個用自己休息時間賺點飛刀錢,另外,幫助下面醫生成長。徐州事件,就是東坡先生與狼的故事。


理性噴噴子


在百姓眼裡不管醫院醫生的醫術有多麼高明,一旦出現“被動”接受紅包,可確定為是“二流人才”;對敢於向病人主動索要紅包的醫生統統是“三流大夫”,對於在術中編造病情、矇騙病人、強行加價的醫生,屬於不入流的混蛋,是醫療戰線的黑惡勢力要重點打擊,堅決按清理出隊伍,以免禍害民眾,沾汙白衣隊伍形象。

六、七十年代聽到某醫生收授病人的紅包都感覺臉紅,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醫生收紅包卻臉不變色心不跳,發展到明目張膽地開口要,真是不知世間尚有廉恥二字。

這個術中暗示並收了紅包醫生,經提出收費異議之後,尚能被動退還紅包,還萛是良知未眠滅,知錯想改、尚可救藥。

不解決群眾反映強烈醫生收紅包、拿回扣這類變相貪腐問題,並採取嚴肅打擊懲處的態勢,難以增強民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難以更好地體現對醫療亂象整肅之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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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包”是必送的嗎?我的經驗是:不是必不可少的,幾十年來,我和我的家人,住院不知道有多少次(上海的公立醫院),從沒送過“紅包”,也沒見醫生把我們望死裡治,相反,醫生的態度、醫術、醫療效果都很好。其實,所謂“紅包”,都是病人自願送的,就像到廟裡燒香拜佛,希望求得菩薩(醫生)的保佑,菩薩本沒有開口要你必須燒香。而且,紅包基本是第三方(中間人)拿的,他有沒有交給醫生,交了多少?你不敢說,也不敢問。我建議,今後大家都不送“紅包”,看醫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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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都是哪裡人?是中國人嗎?為什麼都要送紅包給醫生?我是廣西人,我岳父岳母住院,都做了腹腔鏡手術,為什麼廣西的醫生不索要紅包呢?就連請醫生他們吃個飯,他們都盡力推託!請你們回答我的問題,頭條為什麼都是收紅包的醫生?你們都是哪裡人?


黑夜不夠用


我是醫生,我叔叔做心臟手術是在上海請的教授,在我們當地醫院做的,二尖瓣置換,術後給三千,一天做了三臺,很便宜,值得(別人技術就值這個價)。如果去上海最低花二十幾萬,在當地一共花了八萬不到,報銷四萬多。


用戶1140899480657


你賺人家大便宜了,知道嗎?手術費才1455元。這點錢只能僱幾個目不識丁的大媽給你家裡搞個衛生。你花一千多塊去勞動市場僱幾個博士碩士給你幹活試試看,誰鳥你。


黃大牛225



蛇吞象5


沛縣中醫院的做法明顯違規,因為邀請醫療機構支付會診費用應當統一支付給會診醫療機構,不得支付給會診醫師本人。會診醫療機構由於會診產生的收入,應納入單位財務部門統一核算。而沛縣骨科醫生直接向家屬索要“會診費”,難道相關規定對沛縣中醫院是一紙空文?《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已經明確無誤的註明了操作流程,一個二級甲等中醫院難道連起碼的職業常識都不顧?豈止是違反會診費支付方式的規定可以理解的。

1:專家會診是醫院應該提供的份內服務,還是額外的服務?費用應該怎麼出?會診費是應該算作醫療總費用的一部分,還是病人另外的支出應該醫院首先界定清楚。而不是模糊概念。

2:現實中有聽到專家會診的事情。今天乙院請甲院的專家來會診,明天甲院又請乙院的“專家”去會診,也不知是不是真正的專家?反正頻繁這樣來回會診,並不見有什麼特別的會診效果,就是圖錢!無論這種相互回請是院方行為還是個別醫生的私人行為,由於會診費的存在,無疑已經使原本醫院之間正常的學術交流摻雜進了醫療腐敗。這些現象又如何認定?又如何對患者負責?

其實,沛縣中醫院這件事很好理解,如果是患者自己通過關係找來專家會診,其會診費可以由患者直接給專家;如果是醫院找專家,會診費則應該由患者交給醫院方面,再由醫院方面支付給專家,不應該是私自之間交易。前者還說得過去,後者則要具體分析,如果專家會診費事實上是一種變相紅包,就不在於它是不是通過院方轉手,因為通過院方無非加上院方提成,不過再起一個“鼓勵創收”作用,並改變不了它的性質。特別是沛縣中醫院主治醫生不顧患者的安危,在手術進行半小時後離開工作崗位,以“會診金”的名義向患者家屬索要萬元現金。醫生如此明目張膽,不禁讓人懷疑其底氣從何而來?當地衛生管理部門不善之咎淪落至此,實在讓人心寒,當醫生在手術中不管以任何理由來索要錢物,其行為和敲詐勒索有什麼區別?


蒲公英的約定998


以前我父親在某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做膀胱手術,紅包給了手術醫生,沒有給麻醉師,麻醉師說留明天再做手術,這時我趕緊給紅包,最後手術才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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